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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是安徽省国家税务局下设的地方性税务部门,负责安徽省内所有归属行政区域的各类税收征管工作,以及组织实施全省的地方特色的税收相关政策。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是安徽省国家税务局下设的地方性税务部门,负责安徽省内所有归属行政区域的各类税收征管工作,以及组织实施全省的地方特色的税收相关政策。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由省政府直接属下的国家税务局管理,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实施国家和安徽省税收政策,统一管理行政出口分子关贸易和港口特许经营税、增值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的征收、登记、审批和管理;负责安徽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加强税收宣传和教育工作,强化纳税群体的登记和管理,建立健全税收强制执行和奖惩机制。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职责广泛,影响重大,对保障安徽省可持续财政收入、健全税收体系、拉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鹭港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为进一步完善其服务体系,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税收监督和管理。如加强履行审计、检查、调查及监督职责;完善税收宣传和教育工作;规范审批和登记程序;利用税收科技实现信息系统的网络互联,以及建立有效的审核控制体系,全面健全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的税收征管工作。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坚持从政府政策的层面出发,在依法管理、把握主战场、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税收问题、实现良性循环、提升监管指数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保障了安徽省地方税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到更加重要的作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以其注重宣传力度的负责任态度,一如既往地为安徽省持续的可持续发展贡献着本身的力量,今后将继续秉承“以客户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原则,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努力推进安徽省税收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真正为安徽省实现货币财政财政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2017年5月25日,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布了2017年第4号公告,旨在进一步完善安徽省的营改增税改制办法,有效降低企业税负,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安徽省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公告内容概述

1、支持范围。安徽省2017年第4号公告对投资于安徽省国家重点科技攻关和产业项目,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购买企业用户非日常生活消费商品进行备案的单位,提供一次性免征增值税前抵扣政策。

2、实施办法。安徽省2017年第4号公告指出,以上个体所发生的购买企业用户非日常生活消费商品的税款,即可在征收增值税时,一次性将税款前抵扣计入当期扣除。

3、申报时间。安徽省2017年第4号公告向上述营改增税改制企业推出了一次性免征增值税前抵扣政策,但企业必须在本月的15号之前将抵扣凭证报送至财政部门审核,经审核核销后方可确认抵扣。

三、公告具有的重要意义

1、降低成本。通过安徽省2017年第4号公告,可以帮助投资于安徽省国家重点科技攻关和产业项目的企业及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购买企业用户非日常生活消费商品的企业,一次性减少税款的负担,从而节约成本,加快发展。

2、提升竞争力。安徽省2017年第4号公告中实施的一次性免征增值税前抵扣政策,不仅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税负,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助力安徽省经济稳定快速发展。

3、保护消费者权益。安徽省2017年第4号公告中,对购买企业用户非日常生活消费商品的企业予以抵扣,可以有效促进企业成本的降低,从而减少给消费者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总的来说,安徽省2017年第4号公告旨在促进安徽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税收综合优惠政策的消除贫富差距的作用,及时补益于在快速发展的经济中可能出现的不平等现象,为安徽省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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