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凉山州纪委监委《案鉴》专栏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在担任四川甘洛县医保局副局长兼会计期间,罗海蓉利用职务之便,以虚构或重复报销医疗保险的方式,侵吞医疗保险基金共计347万余元,同时还伪造虚假报账资料侵吞药店保证金1.5万余元。这些钱全部被她用于购房、投资药店以及个人花销。
这个贪污老百姓救命钱的蛀虫最后被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违法款物予以追缴。
看过这则新闻我想会计怎么能兼职副局长?我们的医保基金管理上是不是有漏洞,如果有恐怕还有类似之人在各地医保局存在,应该全面的清查。有多少这样的人在肆意挥霍老百姓的救命钱,难怪医保的钱不够用啦!另外我建议她的家属也应彻底严查,一人贪家人富早已经不是新闻了。只要深挖严查肯定能减少医保基金的损失。
#立方风控鸟#①*ST亚联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大幅调整收深交所监管函;
②万里石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胡精沛个人因涉嫌行贿而被留置并立案调查;
③因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5%时未按规停止买卖公司股票并及时公告,广和通控股股东、实控人收深交所监管函;
④川能动力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昌均被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措施;
⑤万达商业拟发行3年期美元高级无抵押债券,初始指导年利率12.5%;
更多信息:立方风控鸟·早报(2月7日)
倒卖应收账款需要交增值税吗之四川不服浙江篇
日期:2019-09-19
来源:四川省税务局
问:A企业对B企业存在一笔2500万元的应收账款,C企业从A企业以1500万元购入了这笔对B企业的应收账款,并且最终从B企业取得2200。
请问C企业的溢价,即2200-1500=70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吗?如果需要,请问以什么税目缴纳,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规定:“3.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