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财政部就会计制度答记者问(政府会计制度继续教育考试答案)

老黎说税2023年第十八讲:说税收,谈风险,讲政策。有企业咨询,购买的电脑价值在2万元左右,直接进管理费用,账务处理是否合理?涉税问题有哪些?现回复如下:在会计处理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固定资产,应分期

老黎说税2023年第十八讲:说税收,谈风险,讲政策。有企业咨询,购买的电脑价值在2万元左右,直接进管理费用,账务处理是否合理?涉税问题有哪些?现回复如下:在会计处理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固定资产,应分期计提折旧。企业购买的电脑价值在2万元左右,直接进管理费用,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以后新购进的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企业适用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时,由于会计上分期计提了折旧,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远大于其计提的折旧额。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会作纳税调减处理。这种情况下,虽然以后年度该固定资产的纳税金额为零,但会计上仍然在计提折旧,这样,企业就应相应地作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将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三、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594980/
1
上一篇甘肃17年会计继续教育(2020年甘肃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下一篇 中国电子口岸网(中国电子口岸网站深圳)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