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级工程师职称
“南保谷”专场水测现场
2019年5月9日中午时分,陈某驾驶的公交汽车行驶至某公交站台处时正在停靠站台的过程中,因故碾轧行人张某(小学生)腿部, 造成张某腿部受伤, 司机陈某立刻报警,张某被送至襄阳市中心医院救治。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张某在分道线上来回奔跑追赶即将到站的公交车, 张某招手欲叫停陈某驾驶的公交车(此时车辆尚未到达站台),该车未停车而是继续向前行驶进站,张某在追赶过程中其跑至事故车中门时被车轮辗轧。
后张某因伤致一侧腿部下端截肢致残,需安装佩戴假肢,因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张某将涉案公交车所属的公交公司以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襄城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由卧龙法庭审理。原告张某主张被告公交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00万余元,其中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12万元,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公交公司负担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本案的争议焦点:
事故机动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及承担赔偿比例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规定,行人不得有追车、抛物击车、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而行人张某本应该在公交站台等侯公交车辆进站后按照秩序排队上车, 但其违反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追赶公交车,此违法行为直接导致其将自己的生命安全置于十分危险的境地,故该院认定张某对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
关于机动车一方,陈某驾驶的公共客车虽观察视野开阔,机动灵活性较差,且事发时不仅张某一人追车,而是有其他数名学生在机动车道边缘追赶车辆,在此情形下陈某应引起更高度的注意, 避让行人,首先确保行人安全,但其并未及时避让或者停车。
判决结果:
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和损害后果,襄城区法院酌定双方均对本次事故发生存在同等过错, 参照《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之规定 , 该院酌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陈某系公交公司的雇员,陈某给张某造成的损害应由用人单位即公交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最终,襄城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有责责任限额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被告公交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驳回原告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原、被告对该判决均不服并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释法:
在行人与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行人处于弱势地位,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对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应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照顾。公交车司机相较一般驾驶员,负有对保障乘客和行人的安全更为谨慎的注意义务和社会责任,应该及时避让或者对追车行为予以制止,首先确保安全,不应机械执行进站规则,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
但是原告追赶公交车的行为首先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使其自身处于危险境地,对事故的发生亦有过错,法院据此划分双方责任,不仅需要兼顾公平公正、对未成年人弱势群体的照顾,还要考虑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秩序的社会价值观。法院的责任划分不仅显示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也彰显了公民遵守交通规则、文明有序出行是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的价值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后需强调,学校和家长对未成年人也要加强安全出行规则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乘车,也是对其自身安全的有力保障,不让悲剧重演。
转发了。
家子说法优质生活领域创作者“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湖北襄阳,一对农村老夫妇,留下遗嘱,把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留给小女儿。没想到他们去世后,其他子女将小女儿告上法院,说小女儿是城镇户口,无权继承农村宅基地,所以这份遗嘱应该无效。(案例来源: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这对老夫妇一共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小女儿小张比较有出息,对老夫妇也是照顾有加,还出资帮他们在宅基地上盖了房屋。2011年,老夫妇就立下遗嘱,注明将来他们去世以后,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子归小张所有,与其他子女无关。2014年,小张父亲去世。2020年,小张母亲也去世了。没想到两位老人去世以后,小张的哥哥姐姐不愿意了,起诉到法院,认为小张是城市户口,不能继承继承农村宅基地,所以老人们的遗嘱无效,房子应该由他们继承。【家子说法】一、城镇居民究竟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家住襄州区永安南路一小区的业主宋女士,2019年8月购买了一辆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她找到为小区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申请安装充电桩,可物业公司以消防安全为由迟迟不同意,宋女士转而向住建等部门投诉。
宋女士的委托律师李波告诉记者,最终经过有关部门的协调,物业公司出具了证明,当事人宋女士成功安装了充电桩。
让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虽然充电桩安好了,充电部门也通电了,但物业公司竟然以消防安全为由,将她的充电桩电源断电近两个月,导致她的车辆无法使用电力驱动,使用汽油每天多支出10多元的费用。
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必须要有防火分区,但是当时建充电桩的时候并没有考虑这个问题,所以现在即使安装了也不允许使用。
宋女士的委托律师李波表示,由于物业公司断电,导致宋女士的新能源汽车不能充电,增加了宋女士的出行成本,最终他们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襄州区人民法院和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均认为,宋女士的充电桩安装完毕后,物业公司却将该充电桩断电近两个月,直接影响宋女士的车辆无法正常充电,物业公司私自断电的行为直接侵害业主的车位使用权,因此物业公司应当赔偿其未能正常使用充电桩的损失,经测算物业公司需向宋女士赔偿696元。
律师认为,国家政策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物业阻挠业主安装充电桩、随意断电等行为均是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遇到较真的业主,物业公司均面临索赔的风险。
首席记者:唐兰刚
“城市居民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湖北襄阳,一对农村老夫妇,留下遗嘱,把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留给小女儿。没想到他们去世后,其他子女将小女儿告上法院,说小女儿是城镇户口,无权继承农村宅基地,所以这份遗嘱应该无效。
(案例来源: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对老夫妇一共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小女儿小张比较有出息,对老夫妇也是照顾有加,还出资帮他们在宅基地上盖了房屋。
2011年,老夫妇就立下遗嘱,注明将来他们去世以后,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子归小张所有,与其他子女无关。2014年,小张父亲去世。2020年,小张母亲也去世了。
没想到两位老人去世以后,小张的哥哥姐姐不愿意了,起诉到法院,认为小张是城市户口,不能继承继承农村宅基地,所以老人们的遗嘱无效,房子应该由他们继承。
【家子说法】
一、城镇居民究竟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首先,对于宅基地的性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居民获得的只是使用权。
其次,《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在宅基地的分配上,每户只能分一处。而且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在使用权的处分上,宅基地允许出卖、出租、赠与,但仍然受到《土地管理法》的限制。
也就是说,出卖、赠与的对象,只能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且对方也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之前对方已经在本村获得过宅基地,是不能买受或者受赠宅基地使用权的。而作为出让方,在出卖、出租、赠与宅基地以后,也不能再申请宅基地(不过,如果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所以,基于这些限制,城镇居民不可能基于买卖、受赠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农村分配给特定农户使用的,所以根据其性质,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
如果一户农村居民全部死亡,宅基地使用权是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居民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
所以,如果农村居民生前在宅基地上合法建造了房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基地上的房屋和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都一并可以继承。
而无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作为继承人的继承权都是平等的。所以,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完全有权继承建造了房屋的宅基地。当然,已经有了一处宅基地的农村居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居民,同样有权继承这样的宅基地。
二、这对老夫妇的宅基地该如何继承?
这对老夫妇对宅基地曾经留有遗嘱,注明归小张所有。小张的哥哥姐姐现在主张这份遗嘱无效。
确实,《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如果这份宅基地上没有房屋,这样的遗嘱因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实是无效的。
但是,现在这块宅基地上是有房屋的,我们刚才也说了城镇居民同样有权继承有房屋的宅基地,所以法院最终认定这份遗嘱是有效的。
既然遗嘱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对于遗产的继承,要先按照遗嘱办理,所以这对老夫妇的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应该由小张继承,与她的哥哥姐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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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分析部分系个人意见,非判决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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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热榜
#襄阳# 重磅!樊廷军涉黑案最新进展……
今天
樊廷军涉黑案没收财产
进入执行阶段
2019年11月2日,襄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樊廷军等二十七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抽逃出资罪、非法拘禁罪、包庇罪案一审公开宣判。后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判处樊廷军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判处马巧云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0年1月6号送达判决书,现判决已生效。
市法院执行局局长田玉斌说
樊廷军这个案子,当事人有27个人,9个被告人被没收财产,没收的财产的数量非常大,有20多家公司。所以,没收财产的工作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今天只是一次较大的行动,以后较大规模的执行活动还会有。
据了解,今天的执行范围为樊廷军、马巧云夫妇为股东的襄阳现代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光谷国际”项目财产。“光谷国际”项目位于高新区长虹北路58号,于2010年12月开始打桩施工,2013年7月主体工程完工。该项目规划土地使用权面积13863.8平方米,建设规模92809平方米3栋1-31层。今天,此项目由襄州区人民法院按评估固定现状交由市财政局代管,市财政局委托国有湖北襄投置业有限公司继续进行项目建设。
市法院执行局局长田玉斌说
今天是由襄州法院活动执行。前期已经到现场做了勘验,委托中介组织正在进行评估。项目是一个未完工程,需要继续建设。另外,现代置业公司的资产、股权的价值,还没有进行评估,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一时不能处置的财产,我们先委托地方政府托管。
据了解,因该项目尚未完工,属于人民法院不宜查封的经营性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地方政府代管。
市法院执行局局长田玉斌说
接下来,襄州法院还会委托中介组织,对襄阳现代置业集团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它的股权。为下一步的执行财产没收,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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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7日,张玉洁抽泣着聆听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轰轰烈烈的古城“弑夫”终于开花结果了。然而,翻开人民大众面前的厚厚的卷宗,却是冗长的成绩单
阴雨天
1996年8月4日,经过几天的大雨,大雨使居住在城市南部的李镇一家的房子渗入了20厘米深的积水。他让他的二儿子林军在主人家后面的小通道上挖坑排水,结果确挖出了一具尸体。
累累白骨
五年前失踪的李家大儿子林勇在人群中被讨论:会不会是林勇?
李震把背心洗干净了,原来是一件深绿色的丙烯酸背心。林君忍不住大声哭了起来:这件背心是在他哥哥林勇穿了一段时间后送给他的。
凭空消失
接到报告后,警察立即赶到现场。根据骨骼的一系列特征,死者被确定为男性,年龄在28岁左右,身高在1.68米至1.70米之间,初步确定为他杀。
为了进一步论证,襄樊市公安局匿名发给林勇的头骨照片与公安部的头骨有重叠。
李贞告诉警方她儿子失踪的消息:1991年9月的一天,她的侄女结婚并在那里住了一个星期。回到家后,她问林勇她去了哪里。她的儿媳张玉洁告诉她,林勇前两天喝酒后出去了,没有带钱回来。
警方还询问了林勇的其他家人,最后将目光转向了林勇的媳妇张玉洁。
窒息
当天晚上10点左右,张玉洁被带到襄城公安分局。
在审讯室里,张玉洁掩面痛哭,向审讯者坦白了她丈夫被谋杀的事。
罪犯
1991年9月,国庆节前两天,中午12点,林勇常常和家人一起玩,当他回到李家时。一进屋,林勇就让张玉洁去买蔬菜,说是喝酒。上菜后,两人推着茶杯换了一杯,过了一会儿,一瓶二锅头就被喝的滴酒不剩。
张玉洁见二人酒醉未醒,担心丈夫外出惹是生非,便阻止他离开。激烈争吵过后,林勇‘哇’一口吐了一地。何五站起来想走,张玉洁让林军用自行车送他回家。
张玉洁回到房子里,只见林勇拿枕头底下只有400元。那是儿子的满月,母亲的礼物钱,总共900元,被林勇偷走了500元。张玉洁认为目前没有收入,就和儿子靠剩下的400元生活,勇敢地问道“你拿钱干什么?”
“我出去玩,要你管!”林勇说着,对张玉洁就是拳脚相加,她抱着孩子无处可躲。前天你的眼睛是紫色的,今天一点也不疼吗?”林勇痛苦地指着他的妻子。张玉洁忍不住哭了。
想到自己刚刚遭受的屈辱,想到自己被打了三天,张玉洁的心都被撕碎了。再看看林勇,他睡着了,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她独自坐在床边哭了起来。
像老电影一样的记忆一个接一个地闪过她的脑海。张玉洁越想发火,抬头一看,只见床边的桌子上有一根塑料绳子,脑子里闪现出一个念头:勒死他!
她拿起绳子,走到床边,费力地把躺在床上的林勇转过身来,用绳子套在他的脖子上。林勇绝望地挣扎着,喘不过气来。张玉洁有点害怕,松开他的手,看到绳子勒住脖子,留下一道紫色的凹槽,便伸手去抚平它,但无济于事,心里更加害怕。
张玉洁一想起林勇就醒了,将自己活活打死,她又不由自主硬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林勇喘不过气来,她倒在床上,浑身湿透了。
不知过了多久,儿子的哭声会吵醒张玉洁,望着窗外,天色暗下来,弟弟林军还没回来。张玉洁忧心忡忡带着儿子上路了傻傻的站了一会儿,然后回到房子里,看见林勇一条腿吊在床边,便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把它提起来,一阵冰凉,心中不禁一惊。夜里十二点以后,一切都很安静。张玉洁用床单把林勇裹起来,拖到后院。他发现一把坏了的铲子,就把尸体埋了。
张玉洁出生在普通工人家庭。在这9个孩子中,张玉洁最小。1986年,17岁的张玉洁(音)被招进了他父亲的厨师餐厅工作,而林勇(音)则在餐厅旁边的一家商店工作。一个偶然,他们相遇了。看着年轻貌美、天真烂漫的张玉洁,吃饭、喝酒、赌博、打架,林勇眼中的一切都透露出一点贪念。从此,林勇改变了以往的坏习惯,在张玉洁面前换上了温柔,很快就俘获了张玉洁的芳心。相识半年,两人秘密同居。张玉洁的家人听说了林勇的名声,表示反对。张玉洁的父亲为此两次服毒自杀,都没能让女儿改变主意。
恋人
1990年9月,有两个月身孕的张玉洁和林勇获得了结婚证。谁知道结婚半年后,林勇开始露出他的真面目。
林勇嗜赌成瘾,有时三四天不回家。张玉洁起初劝,林勇也说了些对不起。久而久之,林勇便暴露无遗。
有一次,林勇赌博,张玉杰才说了几句话,林勇就跳起来凑了她一顿。她被打得走出家门,林勇追了出去,一棍子把她打得不省人事。
张玉洁醒了,进了邻居家躲起来。林勇拿着一根棍子尾随她来到邻居家,威胁说如果她不开门就砸门。张玉洁别无选择,只好走出家门,被邻居林勇抓住并打了一顿。
除了赌博,林勇还喜欢在外面鬼混。他经常把他在外面鬼混的事告诉张玉洁。面对说打就打说骂就骂,无法忍受的生活,终于让张玉洁提起了杀掉丈夫的决心。
自此弑夫案落下帷幕,伴侣是每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人,是选择也是抉择!
4月28日下午,湖北省襄阳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人、本次大会执行主席马旭明主持。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62人,因病因事请假5人,实到57人,符合法定人数。
当天,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在襄阳剧院开幕。会议开幕式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人、本次大会执行主席马旭明主持。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马旭明、冯艳飞、成佳刚、胡勇、王绍玲、杜军、胡颐新、葛秀全、朱守疆、王鹏、任兴亮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有:王太晖、岳兴平、吕义斌、王忠运、李诗、贾国文、虞国旗、艾文金、刘恒友、李德璋、伍义兵、李新桥、郭静、蒋祖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主席团其他成员。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471人,实到代表429人,符合法定人数。
下午15点35分,马旭明宣布大会开幕。根据会议议程,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勇宣读了市委关于成立大会主席团临时党委的批复。表决通过了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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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雪场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过渡湾镇梅花寨云海度假区
景区门票:无
滑雪票:137元
营业时间:
每天上午09:00到下午18:30(下午16:30停止入场)
交通:
自驾导航:梅花寨云海国际滑雪场,
各地高速转麻安高速至保康高速出口至罗家坪村委会,左转过桥上山6公里后即到。
公交专线专线
周末早上7点由诸葛亮广场出发(樊城),约7点20在新吉阳(襄城),专线直达梅花寨云海滑雪场。
食宿:
滑雪场有配套小木屋和餐厅,住宿200元左右,食则丰俭由人。#保康梅花寨云海滑雪#@幻羽惊鸿
#襄阳头条# #襄阳身边的事#
襄阳的人,襄阳的事!就发生在五年前。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2014年7月7日,胡女士入职湖北襄信公司,上班后先后担任了该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营销总监,属于劳动合同规定的负有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2017年9月30日却突然离职不干了,跳槽到了另一家公司。在职期间,胡女士与襄信公司双方签订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并且支付了每个月200元的保密费。
胡女士离职不久,却被襄信公司告上了法院,原因是,襄信公司发现,另一家同样经营理财业务的公司,为胡女士交纳了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的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襄信公司据此认为,胡女士跳槽到与他们同行的公司,于是在2018年4月11日向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胡女士支付违约金6110万元。
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决,胡女士应向襄信公司支付违约金12222044.64元等,双方都对此裁决不服,先是到樊城法院诉讼,随后又上诉到了市中院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市中院终审认为,胡女士从襄信公司离职后,又跳槽到了经营同样业务的公司,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向襄信公司支付违约金12222044.64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后,维持了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