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陈蓟律师辩护的徐某开设赌场案获无罪撤案处理
厚启讯:1月24日,我所周立波副主任、陈蓟律师办理的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经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和争取,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为不应当对徐某追究刑事责任,后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现公安机关解除对徐某的取保候审措施,作出无罪撤案处理。本案取得了圆满成功。
徐某系B某的贴身护理人员,照料B某的日常生活起居并帮B某打理相关事务。在做护理的2年时间里,曾用自己的银行卡帮B某转账,用自己的身份证帮W某开设影视公司等。本案B某因网上开设赌场被通缉,并且公安机关认为徐某对B某的犯罪行为“明知”,由此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被刑事拘留。
周立波、陈蓟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当事人徐某,了解案件事实及辩解,并积极与承办民警沟通,后公安机关终于在刑事拘留期限届满前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徐某暂获自由。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两位律师仔细阅看全部案卷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徐某构成开设赌场罪:首先,徐某在担任护工期间B某并未真正实施开设赌场行为;其次,结合徐某主观认知、文化程度、性格特点等因素,徐某离职后事实上也对B某开设赌场的事实并不知情;最后,徐某在提供帮助的过程中从未获得额外收益,现有证据也无法推定其明知B某开设赌场而提供相应帮助行为。两位律师将上述观点形成论证充分、逻辑严密的书面辩护意见,第一时间提交给承办检察官,并围绕徐某是否构成犯罪多次当面进行深入探讨沟通。检察机关最后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不应当对徐某追究刑事责任,故在将其他同案犯起诉上去的情况下对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将案件拆分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在经过两个月的补充侦查和慎重考虑后,解除了徐某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对本案作无罪撤案处理。当事人对此非常满意,案件取得了圆满的结果。
承办律师:
周立波,刑法学博士,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律师协会特约撰稿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网络犯罪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司法局时事点评专家;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区政府智库成员;中共海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专家。
陈蓟,浙江工业大学法律硕士,浙江厚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初期参与办理多起商事犯罪、环境污染犯罪、网络犯罪案件辩护,办案成效显著。对网络犯罪、数字货币刑事风险、合规不起诉制度等前沿司法实践问题有一定研究,在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年会、杭州律师论坛等学术研讨会上发表多篇实务论文并获奖。
贩卖毒品罪的既未遂问题,是一个屡屡在实务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一直以来争议极大的问题。在数不清的贩卖毒品案件中,辩护人都提出了犯罪未遂的辩护意见,但被采纳者寥寥,而如果是换成其他罪名的类似案件,比如出售假币罪,同样的交易情形,只是把交易物品由毒品换成了假币,则被采纳为未遂的可能性会大得多。
原因何在?这首先还是源于对毒品犯罪的特殊高压打击政策,导致毒品犯罪的既未遂问题脱离了正统的刑法既未遂理论,产生了严重的扭曲。而第二个原因,则源于刑法理论上普遍认为贩卖毒品罪是行为犯,而非结果犯,这一观点导致了贩卖毒品罪总体上来说是以贩卖毒品行为已着手实行,并实行到了一定程度为既遂标准的,而不以毒品完成了从卖方到买方的转移为既遂标准。而何谓“实行到了一定程度”这一点就造成了现实中各种情形的贩毒行为中既未遂标准的评判难点。
在这个问题上,理论与实务上存在着巨大差异,早在2008年制订《大连会议纪要》之时,最高法院就曾想把既未遂问题也写进去,但终因争议太大、情形太复杂未能写入。但今天在这里笔者不作学术上的分析,因为这种分析即便再有道理,司法机关不认同也没有现实意义。本文不是学术论文,只就司法实务中相对比较认可的,或者说易被法官采纳的观点作一个简单总结。
2008年9月24日,时任最高法院分管刑事副院长的张军《在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应该会上的讲话》中就毒品犯罪的既未遂问题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做法一直是,原则上不按照关于未遂的刑法理论来处理具体案件……但是,对于实践中出现的极为典型的未遂案件,应按照犯罪未遂来处罚……在毒品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上,应当以有利于严厉惩罚犯罪为原则。具体判定时如产生争议、把握不准的,应按照从严打击犯罪的要求,认定为既遂。
由以上可以看出,最高法院的观点是只有对极为典型的未遂案件才认定为犯罪未遂。那么何为极为典型的未遂案件?就目前司法实践来看,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算是极为典型的未遂案件:
首先就是“不能犯未遂”。比如《刑事审判参考》第208号苏永清贩卖毒品案,这一案例指出为贩卖毒品向公安特请人员购买毒品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未遂。理由是当卖家为公安特情人员时,不可能真正将毒品卖给买家,买家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实现为卖毒而买毒的犯罪目的,属于不能犯未遂。但如果公安特情人员为了侦查需要,确实真正将毒品卖给了买家,恐怕就要另当别论了。
而《刑事审判参考》第037号胡斌、张筠筠等故意杀人、运输毒品(未遂)案,虽然是运输毒品罪,但与贩卖毒品罪道理是相通的,该案指出被告人误认尸块为毒品予以运输,应以运输毒品罪(未遂)定性,这种情况显然绝不存在贩毒既遂的可能,也属于不能犯未遂。将尸块当毒品运输虽然千年难遇,但把白糖、面粉当毒品贩卖、运输的却并不鲜见,认定为未遂也不会有争议。
其次,就是按照当前司法机关普遍适用的“进入交易说”,明显未进入交易环节的。例如前述张军《在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应该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毒品交易双方约定交易地点后尚未见面,在路途中即被抓获的,对于买方,因其尚未与卖方进行实际交易 ,应认定为犯罪未遂;但对于卖方,仍应认定为犯罪既遂,因为他是为卖而买到毒品,或者为卖而通过走私、制造获得了毒品,如其毒品是祖上传下来的,尚未出手即被查获,也可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但一判断标准的难点是“进入交易环节”如何理解?曾有人将“进入交易环节”解释为进入交易场所,但这已远跟不上当前复杂的毒品犯罪形势,比如现在常见的快递方式邮寄毒品案件,根本不存在物理空间上的交易场所,此时该如何界定“进入交易环节”,司法实践中尚无定论。而当不属于极为明显的未进入交易环节情形,控辩双方产生争议时,法院就会按照前述“如产生争议、把握不准的,应按照从严打击犯罪的要求,认定为既遂”的方法裁判为既遂。
但作为我们辩护律师来说,虽然司法实务中能明确认定为典型的未遂案件的情况很少,可反过来想,既然最高法院对此没有明确划定出详细的标准,现实中贩毒案件又千差万别,各地法院判决也并不完全一致,那就应该只要贩卖毒品未遂的辩护意见确有一定道理,就大胆地提出,有1%的希望,就应尽100%的努力,就本来就是咱们律师应有的工作态度!而另一方面讲,现实中法院对辩护人提出的贩卖毒品未遂的辩护意见,虽然鲜有直接采纳进判决书,但如果该辩护理由确有道理,也可能使法官的内心产生共鸣,从而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重视中国主体案例建设 构建中国特色高水平案例建设新模式】《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是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高校作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中的重要力量作用,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更好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的中长期规划。重视案例建设、加强案例开发,建设全国性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和精品案例库,构建公益、开放、共享的精品案例服务平台等列入《行动计划》,凸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案例建设的重要意义。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高水平案例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新时代新形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教育和学习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案例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教材资源,是将实践问题理论化、系统化,将高水平研究、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的重要载体,是融合理论创新与实践成果的重要抓手。案例的类教材属性,能够有效激活课堂、激发学生的参与度、互动性,以特定的真实情景为背景,体验真实的特定感受,获取丰富的实务与经验,有效培养实践操作能力。同时,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方式的课堂中,教师不只是知识“讲授”,更多是“启发”“引导”,激励学生从实际问题中思考理论路径和解决方案,真正以学生为中心,课堂互动性更强,学生参与度更高,教学成效更加显著,有力推动高水平实践创新型人才培养。
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升、社会需求和认可度不断提高。2020年,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99.1万人,其中专业学位硕士60.2万人,占同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60.8%,专业学位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学位是相对学术性学位的一种人才培养类型,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复合型特点,其目标是培养社会实践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案例教学被证明是最适合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方式,是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在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挖实践“富矿”,讲好中国故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并加强中国特色原创性案例研究和开发,不断提升中国案例研究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中国案例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是案例建设的根本要义。贯彻落实《行动计划》,不断提升中国案例研究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案例建设新模式新品牌新高地,加快打造高水平全国性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大力推动中国特色精品案例库建设,努力构建公益、开放、共享的,高水平、大规模、国际性的精品案例服务平台,是案例建设的主要目标。
立足国情和教育实际,学习借鉴其他国家有益做法,积极探索和推动我国案例建设有效途径,不断提升案例建设能力和水平
案例作为一种教学资源和研究方法,已得到广泛关注、深入研究和普遍接受。国外案例建设主体大都依托知名大学或商学院,以收录管理类教学案例为主,管理运营模式多为通过向作者支付版税进行外购、鼓励小规模内部编写,以及代销其他案例机构案例,以实现自身案例资源的更新发展。
我国案例建设起步相对较晚,近些年来在政府大力推动下,在原创案例开发、案例教学使用、案例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有益尝试,取得显著成效。
《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案例教学,是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手段。”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提出,“破除仅以论文发表评价教师的简单做法,将教学案例编写、行业产业服务等教学、实践、服务成果纳入教师考核、评聘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行动计划》强调,“推动中国特色案例建设,引领新时代社会文化风尚,更好发挥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教育# #高等教育# #高校#
詹圣泽图文简介
詹圣泽,福建龙岩人,厦门大学、厦门大学研究生院、UNIVERSITY OF NORTHERN VIRGINIA和西北大学硕博研究生。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研究员,中国未来研究会理事,福建省高层次人才,院士专家工作站研究员、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CSSCI等学术核心评审专家,国家级刊物编委,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主要从事经济学、管理学及社会科学等实务及其研究,已发表论文百余篇,部分成果被国家采用。著作63万字《管理实践纵论》入选国家图书精品工程;36万字《管理新实践》入选共和国70年庆文库。曾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和“中国杰出职业经理人”等荣誉。
人生最后一次考试成绩出来了。
二建建筑增项考试成绩今天出来了,建筑实务70分。说实话感觉不太理想,我估分是72分以上。我选择题答的不好,但案例题答得很好,第一道题是识图题,楼梯间钢筋布筋图,感觉有点超纲,但我高中毕业当过钢筋工啊[捂脸][捂脸][捂脸],撞枪口上了,当然这题也不太难,其他案例题我感觉也没压力。反正考试时间比以前少了半个小时,我也是检查完还有15分钟。
按照考试通知是60及格,但还要以实际通知为准,反正过不过都不再考了。就算过了,我建筑,市政双证,今年能拿到的钱比去年还少,没啥意思,二建越来越不值钱了。跟朋友聊天说,就因为我考了二建,二建就不值钱了,把整个二建市场都搞乱了[捂脸][捂脸][捂脸]。我冤枉啊!我一个外行,就为了那么点加油钱,至于国家打击整个行业吗?再说了,我要是行内人士,早就不知道考了多少证了。我除了高考外,其他所有考试都是糊里糊涂就过了[捂脸][捂脸][捂脸],还都是一次过。最奇葩的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我就看了一礼拜书就过了,论文答辩半张卷子没答也过了[捂脸][捂脸][捂脸],都是60多一两分过的。还有驾照考试,半坡起步死火,考官说电脑死机,成绩合格[捂脸][捂脸][捂脸],我也是醉了。
希望不要被我一起考试的朋友看到我写这个,我朋友今年是第三次考市政,77,64,59,真的够背的,就差一分(实务60分及格的话)[捂脸][捂脸][捂脸]。我跟她说不过也别考了,投入好和产出越来越不成比例了。
好了,考完了,结束了!
发表论文选期刊的正确姿势
要先有针对性发表论文,学习选刊是第一步,如果有人指导带你发表会省很多事,如果自己发表的话,一定要搞清楚以下事项:
一、期刊类型
期刊类型很多,大体可以分为专业期刊和综合期刊,其中专业期刊又有大专业期刊和细分专业期刊之分,综合期刊又可以分为人文期刊与社科期刊。
期刊的类型决定了期刊的基本收稿方向和范围,方向不符合的,牛头不对马嘴,就算文章质量再高也很难录用。
二、栏目设置
每个期刊都会形成固定的栏目设置,只有方向一致的才能被收录进去。反过来说,如果作者的稿子质量上乘,大方向也符合杂志社的要求,但是文章的研究方向稍有偏差,多数杂志社肯定不会为了你这一篇文章专门开设一个栏目,所以,99%的可能是舍弃你这篇稿件。
栏目设置就像是一道无形的坎,选期刊写文章的时候一定要着重注意一下。
三、杂志偏好
每一个审稿人都有自己的风格特点和研究方向,给出的意见也都不一样,但是杂志社的整体偏好是确定不变的,这个通过研究期刊就可以明白。
现在一些高水平的杂志大多是栏目编辑制,责任编辑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这个栏目的总负责,影响到稿件是否送审,是否选用。由此作出判定:
与栏目编辑专业相近和学科背景相同的稿件被选中的可能性更高;
与栏目编辑专业方向或者学术爱好相同的优质稿件,刊用率较高。
另外,栏目编辑在组专题的时候,也大多会围绕自己熟悉的领域进行操作,投稿很可能被录用。
四、期刊风格
每个期刊都有自己的风格特点,在很多投稿建议中我们会发现这样的词句,“刊物注重创新”、“投这个刊,论文最好有图佐证”、“文章要有前瞻意义”……每个专业,刊物那么多,怎么确定哪本刊最适合自己呢?
最好的办法就是看刊物的风格。如果刊物重理论,那么偏理论研究的论文可以试着投稿;如果刊物看重实践,那么,你的论文就必须偏向实务。
识别刊物的特色,有针对性的写文章、投稿件,真的可以事半功倍。
发表选刊误区:
1. 选便宜刊
发表中很多作者图便宜,殊不知,便宜的刊可能是假刊、套刊,虽然花的钱少,但是也不管用啊。
所以,选刊不要图便宜,太便宜不一定是正刊。
2. 好高骛远,选高分期刊
追逐核心、SCI固然没有错,但是要明白高分期刊要求更高,再投稿之前一定要多打磨自己的文章,以免退稿耽误时间。时间紧急的作者,一定不要死磕核心,能在规定时间见刊,能用上的刊就是对的刊。
总之,投稿是个技术活,选择适合自己的才是王道
【真实的马克思,以及“马克思主义者”为何歪曲马克思】文/马国川 原载2016年11月7日《财经》杂志 转自:第一哲学家
经济学家凯恩斯曾经说过,“经济学家与政治哲学家的想法,无论是对是错,其影响力均超过一般人的理解。自认能够完全不受知识影 响而偏重实务之人,其实经常是某些已故经济学家的奴隶。”
马克思就是这样一位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经济学家与政治哲学家”。可是,随着历史渐行渐远,一百多年后 的今天,马克思的形象就像雕塑一样固定下来,令人仰望而难以接近。幸好,马克思留下来大量的手稿,可让后人深入了解一个思想家的心路历程。
“马克思手稿的流传过程非常非常复杂,也是一个很好的故事”,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史傅德(Fred E. Schrader)先生说,“最初给了恩格斯,恩格斯交给了德国社会民主党总部,1938年德国社会民主党把它们交给了荷兰社会历史研究所。现在这些手稿已经全都电子化了,可以在英特网上找到。谁愿意研究都可以去看,只怕没人看得懂,因为马克思会几种语言,而且有很多缩写,还有他自己创造的写法,非常难以辨认。”
作为德国著名学者,史傅德是极少能辨认马克思笔迹的人,也是当今世界极少看过马克思全部手稿的学者。史傅德的毕业博士论文研究的就是马克思1850年到1860年思想转变的手稿。2002年-2012年,他作为柏林科学院马克思和恩格斯新全集编委会成员,负责整理、编辑出版马克思未刊历史笔记,又有许多新的发现和心得。
在上海巨鹿路的一家咖啡馆里,史傅德先生接受本刊记者采访,详细讲述他阅读马克思手稿的认识,给我们描述了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马克思。
为什么1850年后马克思开始反思?
《财经》:马克思虽然在中国知名度很高,但是毕竟已经是一百 多年前的人物,所以普通中国人对他个人并不了解。您在大学里上课,学生们对马克思感兴趣吗?
史傅德:我教中国学生的时候发现,他们不能接受真实的马克思。
……
《财经》:既然不是从事实践的政治家,所以马克思也不应该为后来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负责?
史傅德:马克思思想在共产主义国家被接受的其实是很少的一部分,主要是国家革命、暴力革命之类,这些都是1850年以前马克思继承傅里叶、圣西门、欧文等人 关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思想。1850年代对英国的经济状况研究以后,就像前面谈到的,马克思的思想发生了巨大改变。
马克思主义和后来发展下去的那些理论是另外一个历史。它不是马克思思想的延长线,而是衍生出相对独立的另外一条历史线索。作为思想家,马克思不能、也不应该为共产主义运动实践负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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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庄风声Xn经济学专业博士某网友:马光远是经济学家吗?更准确的称呼应该是媒体评论员,有人叫媒体经济学家。他本科毕业后当了几年律师,后来30多岁了去读了一个经济学博士。学校还不错,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现在改成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了。
某网友:马光远是经济学家吗?更准确的称呼应该是媒体评论员,有人叫媒体经济学家。
他本科毕业后当了几年律师,后来30多岁了去读了一个经济学博士。学校还不错,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现在改成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了。
读博士期间的研究方向不太清楚,好像也没有什么引起业界关注的研究成果。
博士毕业之后一直在媒体工作。从来没有在哪个大学取得过正规的经济学教职。
没有做过任何的经济学学术研究,查询他最近五年发过的论文,都是关于房地产实务方面的文章,没有学术性文章。
这样的人可以称为经济学家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以书之名##头条好书精选##今天读书了吗#在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研究方面,有许多待开发的领域,其中包括质性研究。质性研究与量性研究是两种不同的研究方法体系,二者大的区别在于质性研究不采用数据统计进行研究。质性研究在某个学科中的应用,需要融入该学科的范式,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也不例外。质性研究如何融入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形成思想政治教育质性研究体系及其应用,是有价值的研究问题,《思想政治教育质性研究及其应用: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解释与理解》就此内容进行探讨。
本书作者李红,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研究、社会性别。
独立完成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和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即将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参与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部(一批)思想政治教育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和天津市思想政治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并且是项目组的核心成员;参与多项社会性别研究的横向项目。独著完成多篇论文,其中包括SSCI和CSSCI期刊的论文;参编多部著作与教材。创国内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实践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实务,主编《思想政治教育实务》教材,得到国内多所高校专家和师生们的认同;完成了一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的校级精品课建设项目和两门校级优秀课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