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10%医药费不报销合法吗?这是朋友昨天晚上提出的疑问,因为这条规定,他“很冤枉”地支付了伤者1800多元医药费。
我看了他提供的一份常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出具的“回函”,看后觉得没什么问题。但是仔细一想,还是产生一个疑问。
回函的第三条:……原医保外费用扣除比例10%的标准不变。这句话大家怎么理解?我的理解是,医保外的费用10%不报销。比如医保外费用是1000,那就应该是保险公司报销900元,投保人只要支付100元。
回到我朋友的案例中,他支付的1800多元是根据伤者治疗费用18000多元的10%计算出来的。据他说,保险公司对每一个涉及车险人伤案件都是这样理赔的(这一点需要有经历的朋友来确认)。
由此可知:1、保险公司是按照总费用扣除10%不给报销,而不是“回函”所载的医保外费用的10%。这是保险公司曲解“回函”内容,还是他们在钻“回函”的空子?2、保险公司回避了关键词“医保外”,在实际理赔中根本不计算医保外的费用是多少,这是不是与医保报销的制度相悖?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此类理赔经历?你是否觉得保险公司的做法违规违法或者不合理?你对“回函”第三条又是怎样理解的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江苏一老员工因不服从公司调岗安排被开除,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51000元,没想到结果是这样的:
2020年7月28日,仲裁委裁决:对杜某某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杜某某于2000年11月28日进入公司工作,先后有过37次调岗变动,担任过下饺、厨房副主管等多个职务,经过竞岗于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1月7日期间任职营运优化部副经理。
根据需要,2020年1月2日,公司营运优化部总监电话动员杜某某去营运部做门店店长,一年之后回来更好地做营运优化部工作。
但杜某某拒绝了调岗。后来,公司三番四次催促,杜某某依然没有按照要求到岗。他的理由是“我竞聘的是培训经理,没有竞聘过RGM。”并且说要调岗可以就给他解除合同好了。
2020年1月7日,公司通过钉钉软件向杜某某出具书面调岗,2020年1月8日,杜某某至原岗位上班,被公司门卫拦截不让进入。
2020年1月9日、10日、13日公司向杜某某发送书面上班通知函,杜某某收悉。
2020年1月19日,公司向杜某某发出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函》。
后杜某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51000元。
2020年7月28日,仲裁委裁决:对杜某某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杜某某不服该仲裁裁决,诉至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对其职工进行调整是用工管理权和自主权的体现,职工应当尊重企业的合理调整,服从企业工作安排
杜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1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一桩因为个人任性,最终落得财离人怨的下场终于完结。
在这件事中,我们只能说,杜某某实在是咎由自取,俗话说,人在江湖走,身不由己,你身为公司员工,不以公司利益为重,且在公司三番四次要求调岗的情况下,只考虑个人情绪,这是极度自私的行为。
任何一家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作为公司的一份子,应该安守本分做好本职工作,而不是只单纯考虑自己的个人需求,而执意不服从组织安排。
没有一个公司,愿意请一个不愿为自己创造更好效益的员工。即使是自己做老板,也不能由着性子来。大家说是吧。
#员工拒绝调岗被开除要求赔偿35万##江苏头条#
辞返乡第60天
今天终于放假了,不用接送小孩了,我也放假了。三姨明天60岁生日,三姨家哥哥也回来了晚上请我们吃饭。我们从小年龄差不多所以玩的比较多,以前一起到运河洗澡,一起去网吧开黑等等。很怀念,他现在在常州上班,在常州安家落户,估计要到退休才能回来。
五一开始好好玩耍,好好学习
今日收入-312.1
1.自媒体 + 0.3
2.理财 -312.4
目前状态:辞职返乡,零工资收入,待业在家。
1.有二建证书一本,一年1.2w 。中级工程师职称 刚下估计明年开始0.5w
2.房贷2400一个月
3.理财风险很大,目前总盈利负1500左右
开学第一天~20220901常州,秋季开学如期而至,手机摄影中级班秋季开课,路遇一废品回收店门口,在拆一辆大童车,看着九成新的车在拆,就上前问,这么好的车就拆了啊?答,你要啊!是的,现在好多家庭还是独生子女,留着也没用了,似乎这样的浪费很合理,现在社会所谓的合理浪费很普遍。图片以大童车为前景引导,拆车人物为主体,废品回收门店为背景,抓拍主体神态动作,后期透视调整并低饱和处理。
今日,轰动全国的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与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致7人死亡。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同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依法执行枪决,同案犯劳荣枝逃亡。20年后劳荣枝于2019年11月28日才在厦门落网。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犯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劳荣枝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3年杀害7人,逃亡20年,说是被胁迫,谁相信?她这是利用同案犯法子英已被执行死刑,死无对证进行狡辩,把一切罪责都推给一个不能开口说话的人,说自己被胁迫,期望苟延残喘。法律是公正的,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人,不论她多么巧言如簧,等待她的只有一个结果-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