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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会计税务处理的案例分析(房地产安置房税务处理)

由于拆迁,政府实行货币安置,我在拆迁协议签字后,就彻底成为了无房户。

由于拆迁,政府实行货币安置,我在拆迁协议签字后,就彻底成为了无房户。

当见到拆迁款到账的时刻,心里五味杂陈,好几晚上难以入眠,一家几口,没有属于自己家的房子,就觉得没有了归属感,心里空落落的感觉。

近来经常见到房产市场疲软的报道,为刺激房市,降低首付比例,降低房贷利率,提高二手房税务交易最低报价等措施,目的是想法保住或增加房子成交量,防止商品房价格下滑,确保房价稳中有升。

对于像我这种无房户,本来拆迁补偿款有限,如果等待房价下降,看来不知何时才能等到。

万一房价突然上涨,等待也是一种风险。

思来想去,像我这种情况,感觉我们这地方房子已无降价空间,还是曾早购房为好。

前几天在市区黄金地段看中了一套抬高一楼多层113平精装三室两厅两卫住宅房,房东需用钱急售此房,在价格谈判上多次交锋,最终以52万5千价格成交。

此房小区环境优美,房龄很短,房内光线充足,物业管理规范,停车方便,周边公园,学校,医院,市场等配套非常完善。难得是距离旌湖边只十分钟步行路程。

我准备的是养老房,这房很适合养老。一双儿女回家了,也有他们的房间。

昨天办完了所有的购房手续,并完成了房子移交。

两个月了,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家。

福州拆迁安置房又发新政了。之前没有任何风声,以后要多交税了。

有没有懂政策的友友们帮忙解读一下?[what]

税务部门通知,从2021年9月6日开始(以受理时间为准)拆迁安置房的购房认定时间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权利来源时间或契税的完税时间为准,取消原来以拆迁安置协议签订时间作为购房认定时间的做法。以上事项涉及拆迁安置房二手交易的相关税费核算。

有朋友说,所有新办的产权证未满2年要交5.3%的增值税。是不是这样啊?

打好拆迁官司补偿问题的关键是评估,史律师教你翻倍提高补偿金 !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各地方政府为了创造更多的GDP和税收收入,不断以各种优惠政策吸引高科技企业入驻当地,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导致城市化推进中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拆迁违法问题时有出现,其中企业拆迁在房屋拆迁中占有重要比重。企业在划入征收范围内时,企业关心的便是补偿金额问题,企业家不能只关心补偿金额不关心企业拆迁评估,企业拆迁评估不仅是影响补偿金额的重要因素,也是维权的重要证据之一。

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为大家解答企业拆迁中房屋常用评估方法及维权措施。

企业拆迁价格评估办法:

第一,重置成本法

目前实践中使用最多的一种评估方法,是指在现有经济购买力条件下重新购置新的房屋的全部金额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由于通货膨胀导致差额,在企业拆迁过程中,则是确定某一评估时点,然后计算在这一评估时点重置企业的建筑、厂房所需要价格再乘以相应的折旧率。

第二,假设开发法

假设开发法在实践中运用较少,但这是很多中小企业主拆迁最希望参考的办法之一,指的是预估土地开发后的价值,在扣除相应土地利用损耗和税费后的市场价值即为企业拆迁补偿价格。

第三,收益法

收益法指根据目前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采用适当的资本化率,预估未来的销售收入,主要用于劳动收益效力较高的企业,主要包括技术性企业、劳动密集的企业以及劳动附加值较大的企业。

第四,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指的是依据被拆迁企业的实际情况,参照同地段、同性质、同用途的类似房地产价值评估出一个价格区间,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第五,基准地价修正法

此种方法在实践中使用较少,其主要是通过评估土地的所在位置,按照土地的现有市场价值再给一个修正系数,最后经过修正出来的价值确定企业拆迁的补偿金额。

对评估方法不满意的怎么办:

1、补偿的最终依据取决于评估方法的选定,选定不同的评估方法基本上大方向决定了企业拆迁的补偿金额,因此企业家在拆迁之前一定要搞清征地拆迁过程中,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选定的是何种评估方法,选定依据又是什么。

2、如果认为评估机构选择的评估方法不正确,可以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如果对评估报告采取的方法和依据不服,申请复核、专家委员会意大鉴定后仍然不满意,则可以依法向政府上级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行政诉讼维权。

史律师提醒:

相对于个人房屋拆迁而言企业拆迁评估更为困难,不仅涉及到房屋厂房本身的拆迁安置补偿,机械设备补偿等直接损失,而且涉及到企业经营利润等间接损失问题,可能需要多种评估方法综合考虑,否则会导致实际补偿金额与预期补偿金额差距大。

为了挽救这种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家如果能准确掌握自己的企业在评估时需要采用哪种评估方法,则可以避免由于评估机构和征收方联合欺骗导致企业受损的情形出现,但在实际办案中,相当多的企业家并不懂房屋的价值评估方法,这个是拆迁补偿的核心问题,在此史律师建议各位企业主如果遇到评估有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依法维权。

#平顶山头条#贾庄开发问题。

2009年卫东区大营街贾庄开发,拆迁户按1:1的比例开发商赔付商品房,多年没有办房产证,现在开发商说按商品房现在的价格,让拆迁户再给他缴0.08的税票钱,大家都觉得这是不合理,应该是开发商自己缴的税费,为啥让住户自己承担,请领导明查。

平顶山市市税务局回复:一、网民发映的情况

网民反映2009年卫东区大营街贾庄开发,拆迁户按1:1的比例开发商赔付商品房,多年没有办房产证,现在开发商说按商品房现在的价格,让拆迁户再给他缴0.08的税票钱,反映人觉得不合道理。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网民反映问题与实际核实情况不符。收转办件后,我局迅速展开调查。第一时间向网民了解情况,核实“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或安置相关证明材料”,该网民答复不能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相关证明材料。

随后,我局工作人员向平顶山市嘉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实网民反映情况,网民反映的房产属上上城小区安置房,平顶山上上城小区开发商为平顶山市嘉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697348882M。出于网民要求保密的要求,核实人员要求平顶山市嘉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了该小区安置房的制式其他人员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同复印件6份,6份协议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明确办理房产权证需要的费用由乙方即被安置方承担。目前平顶山市嘉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收税费为同期同类商品房均价的8%,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并向业主公开声明收取的相关费用多退少补。

三、鉴于反映人反映情况与实际调查情况不相符,又不能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提出的诉求超出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建议走司法途径或有相应管理部门解决反映的问题。

网民在领导留言板向大理市委书记留言咨询:外地人在大理买房契税如何交纳[已回复]#大理# #买房# #契税# #外地人# #购房# #大理头条# #房地产中介#

书记:您好!我们是湖南长沙人,非常喜欢大理的人居环境,打算在大理买房定居。听中介说大理的契税是按房产多少来征收,我现在在长沙有两套拆迁安置房,请问如果我来大理购房契税是按第几套房来征?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市税务局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大理市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大理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转由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市税务局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我们是湖南长沙人,非常喜欢大理的人居环境,打算在大理买房定居。听中介说大理的契税是按房产多少来征收,我现在在长沙有两套拆迁安置房,请问如果我来大理购房契税是按第几套房来征?”的问题,现将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云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为3%。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规定,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按照以上政策规定,基于您在长沙持有两套拆迁安置房,房产性质如为住房的情况下,不符合契税减免条件,按照第三套住房,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为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市税务局

2022年6月14日

随着房地产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西安市部分土地一级整理项目主体,二级开发项目主体资金链断裂,具体表现在项目搁置,土地闲置,工程烂尾,开发商建筑商同时被套牢;造成开发企业经营困难或涉诉,激化了开发商与建筑商因债权债务矛盾,现状是项目所在地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税收无法收回,造成社会资源闲置与浪费;一级整理项目安置房工程无法按时交付;二级开发项目商品房延期交房;埋下了被拆迁居民与一级开发商和连带政府,购房者与二级开发商,开发商与建筑商,建筑商与农民工等社会矛盾隐患。

要化解这些矛盾,需要对项目的历史形成、发生等实际的情况进行梳理统计,需要通过法律手段与行政资源协同的情况下,通过要素重组或重整+资源重新组合进行解决。要立足以盘活土地底层资产化解社会矛盾为目的,找到不同项目的“堵点”,要对土地,资本,企业权益人关系权益、项目属性进行充分论证,对项目原有的产业链素要进行重新定义,通过评估与审计后再进行重新组合,才能使得一个项目恢复到有效的循环状态;才能使得土地资源在有效的期限与权限内发挥其生产性价值和作用,才能解套被套牢的开发商与建筑商。

南山智库与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联手,共同承接实施西安市范围内土地闲置项目的重组与重整业务。长期承接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实施主体,改造主体,投资主体,开发主体,承建主体权益项目,以土地为底层资产的重组与重整项目。

现在各地的旧楼房,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三个办法来处理,保证皆大欢喜。

1、比如有一栋四层楼,老旧了,危楼。

拆除盖好后,免费回迁,让开发商盖成十层框架结构,五至十层出售赚的钱足够盖楼还有余。居民住新房,开发商赚钱,政府有税收,三赢的局面。

2、由政府出面拆迁,按照市场价格给予金钱补偿,不再另外异地安置,拆迁户有钱自己买房,拆了的旧楼房,政府把地统一卖给开发商,并出台一些优惠政策给开发商,让开发商接盘。

3、由旧楼房业主自己拆了重建,只要所有业主签字同意,整栋楼楼房就可以自行拆迁重建,但是要按照政府出台的大致规划来重建,同时政府可以免除重建相关办理费用,对于有需要的业主,银行也可以积极贷款。

不是我吹,只要按照以上三个办法灵活运用,全国各地的危楼旧楼全部搞定,而且还带动了就业,搞活了经济。

十年后,房地产的模样是什么?

第一、房子真正回归居住属性,没有了多套房的人,炒房客彻底消失了,一孩或者二孩甚至三孩家庭,都有且仅有一套房,房子多了税收太高,交不起。

第二、房产税和空置房税落地全面执行,税收按照备案价的每年10%收取。

第三、北上深,和15座新一线城市房价会稳步上涨,但是,涨幅绝对不会超过20%。

第四、北上深和15座新一线城市的空置率会降低,拍地时要求必须修建一些设施或者人才公寓、租房等,人才安置和人口净流入的刚需购房。

第五、三四线城市的房价会进一步下跌,拍卖土地根本无人接招。

第六、郊区的公寓类产品和底商不要买,很少有人居住,空置率会非常高。

第七、所有城市的限购限贷取消。

一个企业,地方可以提供税收优惠,提供政策优惠,可这样的要求到村是不是过了?

富士康郑州园区地区是占了当地绝大部分的GDP,对当地经济的促进作用非常大。可这一次富士康在郑州暴露的问题也不少,出现了这样的员工离开问题,第一时间去积极解决疫情问题,安置问题,提供员工幸福感。

好比如现在的公立三甲医院,需要这样要求到村,每村一个读医?每村一个读护士吗?钱到位,每年应聘的人数只会多不会少。

地方吸引企业,可以提供税收优惠,提供政策优惠,这样的要求是不是过了?

哲学的根本问题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表现在人生上,就是钱与精神生活的问题。“小钱”则有小精神,能解决温饱问题;“中钱”则有“中精神”,住大房子,娶美女,谈情怀,探讨哲学人生自然……,“大钱”则有“大精神”,为国家交纳税收,安置就业,甚至在高科技方面为国家排忧解难,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不平常的贡献。“没钱”呢?——广义的,没能力,没技术,没知识,没有奋斗精神,则对任何人都无用处,只能领社会的救济。

目前国际斗争的很多问题,都是“钱”的问题。所谓“制裁”,经济制裁占的比例最多。

空谈误国,愤青不能救国。大骂资本还为时过早。要想往前看,还是先要往“钱”看——大而言之,提高我们的综合国力;小而言之,提高我们个人的收入。国富民富,由富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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