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也就是公需科目)提点建议。
首先登录不方便。输入帐号及密码,还有验证码,都提示密码不对。我所有的密码就2个,真是纳闷。它又不像别的系统有找回密码的提示,只能找单位的负责人重置密码,找得多了,负责人也烦。后面发现旁边有个扫描登录提示,我就点扫描,按提示输入帐号及常用密码居然对了,现在每次扫描登录方便了。但我的两位同事就没我幸运了,用手机扫描密码还是错的,只能找负责人解决。希望能设置一个找回密码的功能。
其次在登记继续教育学分时,只要离开网页几分钟,系统会自动断网,提示重新登录。像一些50岁左右的同事,打字慢,记忆力下降,需要看材料才能输入,填完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要登录几次。
我认为作为一个继续教育平台,应该方便大家登录学习为好,大家觉得呢?
暑假的继续教育,自己掏了300块,已经修够了学分。
结果还是被安排。真的是无语
其实近年来各行各业都在进行持续学习的。公务员有年度学习任务,党员有年度学习任务,律所也有每年的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税务人员、法官、警察等都有自己的年度学习任务。部分公务人员每年估计的学习任务都有五六项的。
治愈自己疗愈他人发现一个现象,世间这么多职业,好像只有老师是总要进行没完没了的研修、培训、学习、继续教育。看来老师是最需要学习的。教育部门最放心不下的不是学生,而是老师,不见缝插针地让老师学习,他们就不踏实!
刚刚接到通知,班主任又可以忙碌了,又要跟手机杠上了。这个寒假教师研训任务真是绝了,堵住了所有的捷径 就怕老师弄虚作假。不能投屏,不能加速度,不能拖动快进。中途时不时停顿一下,还得点击一下才能继续。正常速度学习,每一个视频都在49分钟左右,学好了才要完成课后的作业测评,过关了才能拿到这一课时的学分。一个视频49分钟,起码10课时,就是490分钟,大约需要21小时。这样的培训有意义吗?会去认真听吗?听了会有收获吗?听过看过留不下任何痕迹。
唉,无能为力,就好好去完成吧。一天完成一个视频学习,21天应该可以了。
121 一厢情愿式的假期培训当休矣!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引发热议,网上尤其热传教师寒假研修的相关攻略,帮助老师快速获得学分,完成培训任务。
按照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培训内容包括:教师直播教学安全课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引领、教师身心健康及礼仪课程、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课程等六大类。教师学习并测试合格后可获得6学时继续教育学分。这是继2022年暑假研修的之后的又一次网络集中培训,内容丰富,授课专家权威,有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可为何教师不领情,不买帐,怨言颇多呢?
一是从培训时间上看,安排教师假期培训是教师最反感的。寒暑假、周末、法定节假日是教师的法定休息日。教师的法定休息权依法受到保护,不容侵犯。设置寒暑假的目的之就是让教师有放松的缓冲期和调适期。在此期间,尽可能地保障教师休息权,尽可能少安排相关培训等工作。网传有地方让教师暑假巡河防溺水,教师假期护校等视频,就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二是从培训内容上看,应坚持需求导向。不同年龄、不同专业、不同发展层次的教师对培训的需求各不相同。比如参加工作不久的新教师与年过五旬的老教师培训需求不同;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的培训需求各不相同;城乡教师的培训需求各不相同。培训应贴近教师需求,分层分专业实施菜单式培训,方能学有所获。
三是从培训方式上看,应强化沉浸式、互动式培训。此次寒假专题研修,采取网络授课方式,你讲我听,形式单一。为保障教师培训效果,采取测试、继续教育学分等行政命令式推动,要教师培训、逼教师培训意图明显。殊不知,真正落地的培训要唤醒教师专业发展内驱力,变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方为上策。寒假中引导教师自主阅读,增添书香气;引导教师学做年夜饭,增添烟火气;引导教师外出旅游散心,增添人文气。在读书中增智,在旅游中拓展视野,在生活中寻找乐趣,在锻炼中强身健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也是一种潜在的学习,教师更乐意参与,也不增加负担。培训中要强化与教师的互动参与,强化教师的沉浸式体验。那种命令式、打卡式、学分考核式培训教师最为反感。
作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管理者,应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精心选择培训内容,精准设计培训方式。那种一厢情愿式的培训当休矣!
#一建# #一建备考# #建筑# 这两天光忙着继续教育学分了。。。。。唉!
#有在药店在职的执业药师吗# 我是个执业医师,看着许多同学都去考了执业药师,我想多考一个证总是好的,去年我一次性考过了四科,今年四月领了证,本想挂出去,可西药执业药师如今饱和了不好挂,如今放在家里没用,每年还要花钱继续教育拿学分,我也不可能医师不当去当药师!!!
【“北京版”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出台! 有质量问题高校或将撤销学位授予权】3月19日,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北京市教委印发《北京市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提到,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或授权专业,采取工作约谈、减少招生指标、停止招生、撤销授权等措施。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依法予以撤销。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本市针对学士学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市学位办组织了专项调研,系统梳理了学士学位授权及授予情况、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办法》文稿。文稿通过座谈和电话咨询等方式先后征求了其他兄弟省市学位办意见、十余所高校意见,专门征求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部门意见,并结合新一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等工作,再次征求了相关高校意见,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办法》中明确了学位委员会、市教委和高校职责。市学位委员会、市教委主要发挥宏观指导、质量监督和信息管理作用。高校为人才培养和学士学位授予主体,对人才培养质量负有主要责任。细化了北京市学位委员会相关审批程序、制定了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标准、完善了质量监督举措,以更好规范高校申请行为、严格质量把关、规范开展工作,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同时,对高校申请提出了要求,细化了市级层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批程序。另外,还按要求细化了双学位、联授学位项目审批程序。
《办法》中提到,学士学位授权分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和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由市学位委员会负责审批。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只在普通高等学校内进行。《北京市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标准》和《北京市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标准》及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程序由市学位委员会制定。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符合《北京市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标准》的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应在招收首批本科生的当年,向市学位委员会提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申请。
在在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方面,《办法》提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向本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学校应制定专门的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对开设辅修学士学位条件、报名要求、课程要求、学分标准及学位论文(或毕业设计)作出明确规定,支持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本科专业。辅修学士学位要求应参考本校相应主修专业要求合理确定。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管理办法》还提到,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办法》中还提到,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撤销的授权专业应报市学位委员会备案。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的专业停止招生五年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授权,恢复招生的须按照新增本科专业重新申请学士学位授权。普通高等学校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对材料弄虚作假、违反工作纪律的,并予以通报批评。
管理办法中还明确, 市学位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全市学士学位工作改革与发展,负责全市学士学位管理、监督和信息工作。 市学位委员会建立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质量评估制度和抽检制度。原则上在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完成首次学位授予后对其进行质量评估,定期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专业进行质量抽检,重点加强对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质量监督。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或授权专业,采取工作约谈、减少招生指标、停止招生、撤销授权等措施。 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完善学士学位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并主动公开本校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及实施细则,明确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程序,明确学生进入及退出辅修学位、双学位、联合学位等培养项目的条件和管理机制。
学位授予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学士学位授予质量保障机制,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学位授予工作,惩处学术不端行为。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依法予以撤销。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要确保学位授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定期向市学位委员会报送信息,严禁信息造假、虚报、漏报。
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学位授予救济制度,处理申请、授予、撤销等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建立申诉复议通道,保障学生权益。(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武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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