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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 无偿赠送 会计分录(购买赠品用于赠送的会计分录)

河南安阳,一小伙跨年夜准备给女友一个惊喜,于是就到商场花了上千元买了一套化妆品作为礼物。小伙一再要求要专柜正品,不要免税产品,柜员将化妆品礼盒交给了小伙,小伙欣喜的给了女友,可是女友却觉得他在敷衍自己

河南安阳,一小伙跨年夜准备给女友一个惊喜,于是就到商场花了上千元买了一套化妆品作为礼物。小伙一再要求要专柜正品,不要免税产品,柜员将化妆品礼盒交给了小伙,小伙欣喜的给了女友,可是女友却觉得他在敷衍自己。

杜先生在12月31日这天来到某大型商场,为女友挑了一份价值1599元的海蓝之谜化妆品作为跨年礼物,杜先生一再向商家表示要专柜正品,不要免税版本的,柜员就拿了一套专柜正品包好了交给了杜先生。

杜先生拿到礼盒之后就作为礼物给了女友,当晚,女友打开了礼盒,竟然气不打一处来,女友认为是杜先生在敷衍自己,因为这套化妆品是试用装,也就是所谓的赠品。

气愤之余,杜先生来到商场找到了商家,可是商家的态度却让人意外,商家表示上面的字我们也不会去看,而且都是英文,并且质问杜先生卖给你的是不是正品?

为此杜先生一方找来了商场管理方,当着商场管理方的面,商家调取了当时进货时的监控,监控显示到货后,另外一名同事拆开包裹后直接将化妆品摆到了柜台上,当时也并未仔细查验。

商家表示是无意之举,随后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赶了过来,要求商家出示这个商品的进货凭证,到底是将赠品卖给了消费者,还是说进货的时候就是赠品,商家为此也拿不出凭证。不过最终经过调解,商场退还了杜先生1599元的费用。

还好最终解决掉了,否则的话杜先生真的是要花了钱办坏事了。

商家可以将商品里的赠品拆分后售卖吗?

其实,试用装属于非卖品或者是赠品,那么就是在厂家向商家供货的时候,附赠的免费试用装,目的是为了让商家提供给顾客试用,也是一种推广的促销手段。

虽然没有法律规定商家不能把非卖品出售,但生产者已经明确表示为赠送的,哪怕商家对此进行搭售,即买一赠一的行为,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所以也会被认定为销售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知情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赠品,而商家出售时未向消费者说明的,那么显然是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这种行为是否会被认定为消费欺诈?

所谓的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 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首先,要根据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所釆用的手段、在经营时是否有误导消费者以及经营者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来判断。

本案中,杜先生明确要求是正品行货,而商家却给了他试用装,如果商家称在进货时没仔细看,导致拿出来之后直接摆到了柜台上,那么就需要提供进货凭证,以此证明这个试用装是以正常的价格进购来的,还是说这是以赠品的方式,随着其他货物一起发过来的。

如果随货免费赠品,那么商家将赠品当正品销售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涉嫌欺诈,消费者理应获得赔偿。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不过最终双方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下达成了一致,最后还是提醒大家,购买这么贵重的化妆品,还是到专柜去买或者选购其他专柜品牌,不要花了钱却生了一肚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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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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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送女友的海蓝之谜发现是试用装#

缅怀倪师,传承中医,无偿赠送倪师全套视频资料

拿黄金都难换到的药,被有德的年青老板无偿赠送,必须为他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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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的退烧药就剪开了,药店老板这个举动出人意料

恋爱期间给对方的花费,一旦分手了可不可以要回来呢?

最近有个很有意思的法律判决,某男子和一个女子交往了大概一年多的时间,在过往一年多的时间里,这个男子说我给这个女孩花了不少钱,比如说这个女孩买车的首付4万多是他刷卡刷的,这个女孩买钢琴他也得花了两万多块钱,再加上恋爱期间送点小礼物啊,吃点饭啊,林林总总下来这个男青年觉得自己总共花了9万多块钱。

这个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如果两个人能携手走入到婚姻那当然没有问题,可是现在由于种种原因两个人分手了,男子感觉到很不爽,我们也可以说他多少有点小气,恋爱期间花的钱嘛,是你心甘情愿的。但是分手了人家想把这个钱要回来,女孩不给怎么办?男子一纸诉状把这女孩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这9万多块钱相当于是这个女孩的不当得利,要求这个女孩把9万多块钱返还回去。

法院经过审理,这个案子有点转折,为什么呢?女孩说确实恋爱这一年多男孩给她花了9万多块钱,但是女孩向法庭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说,我给他花了10万多块钱我是有回礼的,他送我一个礼物我也还他一个礼物,我花的钱比他还要多。法院经过审理之后,那当然认为人女孩给你花的钱更多,女孩都没跟你要这个钱,你一个大老爷们还好意思跟人家要这个钱。所以法院最后判决这9万块钱女孩一分都不用还。

这算是一个大快人心的结果吧,但是反过来我又想想,女孩确实都回礼了,女孩花的钱比男孩还多,所以这个判决是这样的。但是如果说真的在一场恋爱期中男孩给女孩花了9万多,女孩一分钱都没给男孩花,或者说只花了几千块钱、一万块钱,那么如果两个人分手了,男孩有没有权利索要这个恋爱期间的赠予性花费呢?

首先我们讲,如果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而且男方明确表示了,我给你花这个钱是彩礼的一部分,你得跟我结婚,我这个钱才能完全无偿的赠送给你,如果你将来不跟我结婚了或者跟我分手了,那我这个钱是彩礼的一部分。咱俩没结婚,我跟你要彩礼返还非常正常。

可反过来讲,如果双方一开始都说清楚了,我们是恋爱的关系,男女朋友的关系,我们能不能走到婚姻那一步还不好讲,在这个过程中男方是完全出于自愿的赠送给女方的任何礼物也好、花费也好,这个跟彩礼无关,这是男方完全出于自愿的,无偿赠送给女方的所有财物。这个赠予的法律关系是非常明确的,所以即便有一天分手了,做不成恋人了,也不可能结婚了,但是男方再跟女方要这个钱法律也是不支持的。

所以我们提醒所有大老爷们,一方面恋爱期间你送礼需谨慎,不管你多么的想表达你的爱意,你要明白这是你自愿无偿的,将来你再去要你是要不回来的。另一方面说实话,都谈了这么长时间的恋爱了,分手之后作为一个男人你还去要这些礼物,你觉得你过得了自己这关吗?

这个世界有时真的让人看不懂。汉中两人自行购买退烧药在直播平台直播免费赠药,涉嫌违法违规被查。按官方的解释:当事人虽未从事无证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但其不具备医药学专业知识,在公众平台免费赠送药品的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故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赠药行为。

好心买药送给买不到药的人,反而违法违规。那么,按照这种解释,邻里之间,互赠退烧药帮助别人,赠药者也不一定具备医药学专业知识,显然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是否也应该制止,让买不到退烧药的人死扛。

特殊时期,应该特殊对待。眼下,全国各地都面临药品短缺的现象,为了帮助大家共度难关,早日战胜疫情。邻里之间互相帮助,赠送多余的药品与他人应该提倡,不应该制止,平台主播也一样。

当然,平台主播直播赠药也有赚取流量的嫌疑,这不可厚非。但只要人家的药品不是假药,无偿赠送何错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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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wanqiunvren山西省音乐家协会会员 词曲创作人

羊羊羊,我知道你就在不远的地方等我,若不能与你擦肩而过,那咱就温和点碰个面好不好? 管控大面积放开后,大家都开始囤菜,土豆萝卜大白菜,牛肉羊排山林鸡,冰箱里满到塞不进去,凉台上一堆菜一堆水果一堆瓶装饮用水,书房里摞了好几袋米面,厨房酱油醋食用油排了一溜。其实各菜店商场物资储备丰富,足够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可不买回家囤着,心里还是有些虚! 更有先知者开始囤药,清热解毒的,感冒发烧的,咳嗽清肺的,四肢酸软的,各色西药中成药一兜子一兜子往家抢。既然都躲不过阳,又不知道自己阳了会是啥症状,那就多囤点药品,哪怕以后用不上送人或过期作废,总比事到临头没药可吃强百倍!这几天附近的药店已经开始无偿赠送小区居民退烧药,看来囤药也属多此一举了。 米面肉蛋菜囤足了,药品囤够了,把门一关,一家老少为了避免病毒感染,近期准备足不出门了。可还有一样,家里的垃圾必须要送下去啊,一天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若不及时送下去,不用几天屋里就得堆成垃圾屋。 因为儿子住单位不回来,家里现有4个家庭成员,究竟谁更合适下楼送垃圾呢?做为奶奶的我自然不合适,我主业做饭做家务,平时浑身基础病,一进楼道里碰到病毒就得阳。据说我这种免疫力低下的人阳了后重症居多,自己难受是小事,关键厨房那一大摊子谁接手呢?我我我还是退后一步吧。 小孙子2岁,肯定独自担不起送垃圾的重任。孩子妈妈倒是年轻力壮,可白天晚上带孩子她是主力,妈妈若失陷,孩子也没了保障。剩下的就是孩子爷爷了,刚六十挂零,不能说年轻吧也还不算老,再说一家子妇女儿童,也只有他在前面冲锋陷阵了。 选好送垃圾的人,我就忙活的开始给孩子爷爷准备出门的装备。N95口罩,一次性薄膜手套,坐电梯摁楼号的酒精湿巾。我还想让他穿上儿媳妇买的一次性雨衣,孩子爷爷一囗拒绝了。他直言我患了病毒恐慌症,别到最后大家没阳,却被我吓出毛病。这家伙一辈子倔,我也懒得跟他说好话,只是掐着表,过了晚上十点让他出门送垃圾,嘱咐他沿途上电梯出单元门不得用手接触,电梯里尽量屏住呼吸,扔掉垃圾迅速回家。 相对于小区里的冷清,我们单元群里却是少有的热闹,邻居们有的在晒抗原两道杠,有的和大家分享阳了的感觉,有的正在家发烧头痛浑身疼渡劫。 我们这一层共有两梯五户,已知阳了的有三户,另有一户房门紧闭情况不明,还有就是我家这妇女儿童加两个老人还在苦苦坚守。能晚点阳就尽量晚点,等大家都阳过了阳康了,传染的风险也就降低了,病毒的致病力也会减弱些。 #居家日记# #我的生活日記# #正能量#

“我把房屋送给他,是有条件的!”福建一男子林某某为了和二婚女子吴某春结婚,无偿将自己购买的房屋赠送给继子冯某,并约定林某某在结婚前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

然而,在林某某和吴某春结婚后没多久,吴某春却要离婚,而“儿子”冯某也将该房屋擅自出售给了他人,还回过头来让林某某搬离该房屋,双方为此告上法院。

原来,出生于1985年的冯某,他是吴某春与前夫冯某龙所生之子,吴某春与冯某龙离异后,于2002年4月24日与林某某(1955年生)在漳州市芗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在登记结婚前,吴某春与林某某约定,林某某出资购买的位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天福园3幢403室的房屋应在婚后无条件赠与冯某。

两人在赠与合同上载明,林某某与吴某春夫妻生前保留对赠与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冯某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处分赠与房屋。

然而,他们结婚没几年,冯某便擅自将该房屋以人民币5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张立勇。2011年6月28日,冯某汇款人民币25万元给林某某。

林某某认为冯某违反了他的赠与本意,私自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他人,这是不符合自己赠与的初衷,为此和冯某对簿公堂。最终,全家人为此闹得不欢而散,林某某和吴某春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所争议房屋登记所有权人为冯某,且冯某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系通过出资购买取得该讼争房屋的所有权的事实,因此判定林某某不是讼争房屋的所有权人,应从该房屋搬离出来。

林某某表示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他认为,自己在和冯某母亲结婚的前提下才将房屋赠予冯某,而且赠送时是有附加条件的,冯某不符合赠予条件,私自将自己的财产转售他人是不合法的,要求予以驳回。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林某某是否应予搬离案涉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费?

法院认为,冯某因为不动产权证书上的权利人提起本案诉讼,林某某以案涉房屋系其出资购买并挂名登记在冯某名下,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提出抗辩,并就此另案提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的诉讼。

现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的诉讼已由法院作出驳回林某某诉讼请求的生效判决,据此,林某某在本案中基于其为真实权利人的相关抗辩和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冯某请求林某某搬离案涉房屋并支付占用费不应支持,理由如下:

一、违反法律规定。冯某因其母亲吴某春与林某某登记结婚,双方形成父子关系。彼时,冯某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没有证据证明其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其抚养教育费用应由父母提供。

因冯某受抚养教育期间为林某某与吴某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林某某与吴某春任何一方支付的抚养教育费用,均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故应认定冯某在一段时间内受林某某抚养教育。

虽吴某春与林某某已经离婚,冯某与林某某的继父子关系自此丧失存在的姻亲基础,但冯某曾受林某某抚养教育,故冯某对林某某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请求林某某搬离案涉房屋并支付占用费与法不符。

二、违反合同约定。案涉房屋主要是以出售冯某所有的天福园3幢403室房屋的所得价款购买,而天福园3幢403室房屋来自林某某、吴某春对冯某的赠与。

根据赠与合同,林某某与吴某春对赠与附有条件,即林某某生前保留对该赠与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冯某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可见,赠与人以限制受赠人的处分权作为赠与的前提,并以此作为赠与人生前居住权的保障。

之后,林某某与吴某春虽然同意冯某处分赠与房屋,但该允许处分的行为并不必然表示林某某已经放弃先前赠与所附的条件。

从冯某公证委托林某某出售赠与房屋亦同时委托林某某购买案涉房屋的事实,以及案涉房屋交房并装修后即由林某某居住使用至今的事实可见,林某某允许冯某处分赠与房屋,仍以继续享有置换后的房屋的生前居住权为前提。

否则,不仅林某某赠与时限制冯某处分赠与房屋的初衷难以理解,以放弃生前居住权陷自己于不利甚至甘愿代为处分赠与房屋的行为更难以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因此,冯某应继续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由林某某继续居住使用案涉房屋。

第三,有违公序良俗。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林某某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护。冯某仅以案涉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判决林某某搬离并支付占用费,有违善良风俗和社会一般道德,难获公众认同。

综上所述,冯某虽为案涉房屋的登记权利人和真实权利人,但林某某对案涉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权,冯某请求林某某搬离案涉房屋并支付占用费于法于情于理均不符,应予驳回。林某某的上诉请求成立,应予支持。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最终,法院驳回冯某的诉讼请求,林某某的房屋最终还是被保住了。

“这铜牌天底下就这么一块!”听完专家的话,男子十分欣喜,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随手捡的铜牌竟是一件绝世珍品,这到底咋回事?

 

男子名叫塞吉拉胡,内蒙古人。

 

1985年,塞吉拉胡与暗恋的女生约好一同前去附近的景点出游。为了给暗恋对象留下一个好印象,他早早地来到山坡上等待。

 

正当他在地上来回踱步时,突然发现草地上有一块反射亮光的石头,塞吉拉胡走进一看,发现这竟然是一块满是花纹并刻有文字的石牌。

 

石牌整体大概不到20cm,头部为圆形,牌身为弧边长方形。石牌上不仅刻着不同的文字,还刻有编号,看起来像是古部落代表身份用的令牌。

 

为了搞清楚石牌的“真实身份”,塞吉拉胡在约会后去了当地的文物局找考古专家们鉴定。

 

“这可不是普通的牌子!”考古专家详细认真地检查后说道,“这是元朝时期,侍卫们的夜巡用的‘身份证’啊!”

 

据考古专家解释:古时候,封建统治者为巩固皇权和保障自身安全,会专门训练一批特殊的侍卫,分为甲、乙、丙、丁等等级,并依据各自的等级,配有金、银、铜、铁等材质的身份令牌。

 

每个等级的令牌除了材质不同,颜色、花纹和文字也不同,而塞吉拉胡捡到的这块令牌就属于丙级的铜牌。

 

考古专家们发现铜牌上至少有6种不同的文字,其中包括一个用蒙文篆刻在中间的大大的“元”字。

 

据史书记载,这种身份令牌在宋朝前十分盛行,但元朝时期只存在了短短一段时间,历史学家们推测,这或许跟蒙古族的文化和习惯有关。

 

不过这也造成了,元朝时期这种令牌极为稀少,至少专家们很少遇到元朝时期的身份令牌,而塞吉拉胡捡到的这块纹路如此清晰的铜牌更是少之又少,有些专家们认为此铜牌应该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的一块。

 

于是,考古专家们立即开始查阅文献和资料。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和核对,考古专家们确定塞吉拉胡捡到的这块“石牌”的确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块包含六种文字的铜质令牌。

 

因此,考古专家们将这块铜牌命名为“六体文夜巡牌”。

 

塞吉拉胡在了解到这块铜牌的珍贵后,决定将其无偿赠送给当地的博物馆,希望能让更多喜欢历史的人看到它。

 

现如今,六体文夜巡牌被存放在内蒙古博物馆,吸引了无数人来此驻足观看,不知道这么珍贵的铜牌,有没有吸引到同样热爱历史的你们呢?

 

 

作者:木雨田

编辑:唐肆的唐

 #头条中国史##发现考古#

#潍坊头条# 果然是别人家的物业

坐标潍坊坊子区,春住小区物业购买8000多斤白菜送业主

潍坊坊子区凤凰街道学园社区和春住小区物业联合举办了一场《爱心助农 暖心白菜回馈业主》活动,购买菜农8000多斤滞销白菜,把白菜无偿赠送给小区的业主们,事情被传到网上后,引来“好”声一片。#潍坊# #潍坊身边事#

警方发文通报,做公益引起争论。

刚刚看了一篇新闻报道,觉得很奇怪,疫情期间什么事都有,一名好心的医学生因为赠药晚了,反而被人踹门,在全网引起了轩然大波,连中国网都发出了报道。

医学生赠药无可厚非,但是作为被赠药者,你不能等一下吗?难道人家做坏做好事也成了坏行为吗?

此事发生于12月23日晚间,据该女子表述,她是一名医学生,近期会向缺药的邻居无偿赠送一些药品救急。当天20时6分左右,涉事男子联系她要上门取药。当时,她已为阳性患者,头晕不适,动作有所延缓。12分她发了地址,29分该男子来到她家门口敲门,后开始踹门。此时,该女子正在剪药,33分把药给了男子,并说他“踹门很没有礼貌”。

“女子赠药反被踹门辱骂”,警方通报

中国网 2022-12-26 09:32 发表于北京

近日,网传浙江杭州一女子赠送感冒药给邻居男子,因头晕延误了一会,反被该男子上门踹门辱骂,引发热议。针对此事,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2月25日发布通报。”

#我的公益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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