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资讯# #深圳# #深圳身边事# #深圳头条# 10月25日,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就建议宝安区实行网格信息登记就近入学进行了回复!
宝安区教育局各位领导们好:
作为一名有宝安户籍未能买学区房的打工人,恳请领导们能尽快商议并修改可以使用网格登记居住信息作为就读入学申请资料。据了解,深圳市目前唯一无法使用网格登记信息入学的仅剩宝安区,我们自从来了深圳就一直生活在宝安,小孩也随父母入了宝安区户籍,面临未来上学难的问题,幼升小必须提前一年半租个带学位的房子真的太难太难了,工薪家庭仅够一家人日常开支,根本买不起学区房,二胎更是不敢生,更别说国家政策还开放三胎,不是不想生,而是不敢生,生了养不起。教育局要求就近入学,我们偏偏被租赁合同这一步卡住,我想宝安区还有大部分家长们跟我有一样的难题,请求领导们切实解决孩子们的就近入学问题,感激不尽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将您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从2003年开始,我市义务教育实施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的住房证明是我市实施就近入学的依据。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号)要求,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交款收据),或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住建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以上证明材料家长无须提供纸质材料,各区教育部门运用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验材料。以租房资料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学位的人员,需核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这也是全国各大城市的主要做法,也是我市坚持“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口政策的基本管理原则,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市停止受理《房屋租赁信息》申请,我市个别区对申请人使用无合法产权房产申请学位的,探索使用人口登记信息和实际居住情况替代《房屋租赁信息》,由于各区区情不同,人口结构不一,我区目前对无合法产权房仍可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因此,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登记的《房屋租赁凭证》。
对于目前没有及时办理出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但在我区实际居住满1年的,可以申请我区的民办学校学位。
彻底沦陷[衰]宝安2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