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冬,冀南各地,八路军趁夜色把“红黑薄”贴到了碉堡、岗楼、电杆上。天亮后,伪军纷纷凑上去看。有的骂道:“谁做了坏事?记到我名下了。”有个伪军自言自语:“昨天有个八路要揍我,不知我做了什么坏事?”
抗战时,有个很值得琢磨的现象。日占区伪军人数众多,到抗战结束前夕竟然达到了惊人的116万人,伪军装备也比较精良,很多伪军甚至直接是由国民党正规军“曲线救国”改编的,战斗力虽然二流,但不至于不经打。可是,大多数伪军跟八路军一触即溃。
一方面,大多数伪军除了高层人物,很少有铁心给日本人卖命的,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并非死心塌地当汉奸,战斗意志很低。另一方面,八路军、新四军长期开展对伪军的攻心工作,在瓦解伪军方面颇有成效。
这方面,最令人称道的就是别出心裁的“红黑薄”。
“红黑薄”就是给伪军拉清单,主要内容是给各处伪军尤其是主要头目调查登记,根据其行为,有敌视我军、勒索敲诈、抓壮丁、勾引日寇“扫荡”和其他犯罪行为的,根据程度轻重每次记1到3个黑点;有保护抗日军民、秘密传递情报、战场朝天放枪等行为的,每次记1到3个红点。
一般的标准,黑点达到30个,则将其列入锄奸对象,得以格杀勿论。红点达到10个或20个,分别给予一定奖励或免予惩处。各地“红黑薄”大同小异,一般情况下由各部队敌工部门掌管。
“红黑薄”仿佛是悬在伪军头上、随时都可能砍下来的一把利剑,极大地击中了伪军的心理防线,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随时被记录,因此不得不收敛自己的行为,减少为非作歹,避免秋后算账。
最让伪军心慌的是八路军把“红黑薄”贴出去的日子,伪军们都早早围上前寻找自己的名字,看看到底是多了几个黑点,还是多了几个红点,如同看待“生死簿”一般。
“红黑薄”需要及时惩恶扬善,才能树立心理威慑。对那些死心塌地的汉奸,抗日部队或游击队员就视其罪恶大小,出其不意打断其一条或者直接处决。
1944年,新四军的盐阜区有两个黑点超过30个的死硬汉奸,骆才芝、卞昆。武工队员潜入两人住处将其擒获,不久,召开群众大会,公布骆、卞二犯罪状,执行枪决。这样一来,“红黑薄”震慑了不少伪军中的死硬分子。
“算总账”这做法压倒了伪军上下的气焰,许多人不仅不敢公开作恶,而且暗中设法帮助八路军,甚至向八路军乞怜。
有的伪军偷偷与八路军联络,“我抗日有功,得多给我几个红点。”有的伪军托人求情,“做了坏事,改了行不行?”
有的据点里,伪军头目教训士兵,“你们出去不许败坏我的名誉,假如八路军给我上黑点,我找你们算账。”有的地方伪军士兵却忿忿不平,“跟着这样的头儿,真危险,他总干坏事,将来容易牵连到咱们。”
八路军山东清河军分区一带,有伙伪军得到命令要随日军去“扫荡”。临行前,伪军小队长训话:“你们要是不怕死,就猛劲打八路、欺负老百姓,多‘赚’几个黑点,保准不出几天八路军就找你们算账。”
在开展“红黑簿”的同时,各地还发动了多种舆论战、宣传战、心理战一起上。比如,中共冀热特委发起“重回祖国”运动,号召一切伪军、伪组织人员公开及秘密地脱离敌人,以各种方式参加抗日工作。
于是,有的伪军坐在车上赶着牲口,说是给“皇军”送东西,放哨的日军不加盘问,一些物资就这样进入根据地。当年我军许多重要干部往来于各个根据地,穿越日军重兵设防的平汉线、正太路、白晋路,往往就是利用这些争取来的伪军关系。到后来,一些重伤员也常常送到伪军、伪据点里休养。
后来,越来越多的伪军渐渐从“一面派”转变为“两面派”,再慢慢变成“白皮红心”的“两面派”。在敌我拉锯的地区,很多士绅、保甲长也是如此,渐渐成了挂着日伪机构牌子却秘密给八路军、新四军做事的“双面政权”。
“红黑薄”击中了伪军的心理防线,惩戒首恶分子,奖励支持抗日的行为,赏罚分明,树立了我军的威信,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成效。有的伪军帮助抗日队伍做了好事,积了红点,心里很高兴,称:“咱这是明当伪军,暗当八路呀!”
江南一带的伪军更是喊出来:“我们的枪是替四老爷(新四军)保存着的!”
江苏南京,发生一件奇葩事。蒲先生2013年10月在银行办了一笔117万房屋按揭贷款,等额本息20年还款。他每月按时足额存款,最近查询征信报告却发现,还了7年多贷款本金还剩117万一分没少。这让蒲先生很纳闷,赶忙去银行询问原委,银行告知他的还款方式变更成了先息后本。
蒲先生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变更过还款方式,银行工作人员回应称对于蒲先生的情况他们也是头一次遇到,由于办理贷款的客户经理已经离职,他们也是一头雾水。
工作人员说先拿出一个初步方案,从2021年开始,按117万本金,20年等额本息还款。后期会本着不让客户吃亏,也不让银行吃亏的原则,算总账。
银行以讲信用、风控严、严谨著称,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失误,还是有人故意为之?
蒲先生办理的是一起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商业贷款每月等额本息还款金额为8092.95元,合同签订后,蒲先生每月都会提前往还款账户上存上9000元,等待银行划扣。可是银行每次都只划扣了5000多元,他以为剩余的钱从公积金划扣了,也没太注意,直到自己打算换房查询征信报告才发现问题。
蒲先生算了一笔账,年利率4.2%不变,如果按着先息后本,计算下来自己要还200多万。而如果按着合同约定的等额本息是还160万左右,也就是,自己要多还三四十万,这让蒲先生不能接受。
《民法典》第54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银行未经蒲先生同意,单方面变更贷款还款方式属于根本违约,蒲先生有权要求银行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房屋按揭贷款合同,还款方式一般是等额本息或者等额本金,而先息后本多用于信用贷款。出了这样的问题说明银行管理存在问题,银行应该好好查查,给蒲先生一个交代,也希望银行能够尽快拿出合理方案,解决问题。
@黄河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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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本息还了7年房贷本金一分没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