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公司无薪工作14年,用4年时间讨薪37万,被法院驳回。
1月12日光明日报报道。江苏省镇江丹徒法院宣判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2004年3月,郑女士在男方父母注册的公司工作,一直工作到2018年下半年,期间一直没有工资。后因与丈夫产生感情隔阂,郑女士不得已离开公司,移交了公司的会计资料等。郑女士要求公司赔偿工资和损失等,共计37万元。法院受理认为,其与被告不存在以劳动付出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的事实。故原告诉请确认其与被告存在的劳动关系,法院不予支持。
说句大白话就是,基于家庭身份管理公司非劳动关系。所以原来是给自家人干活,不用出工资。郑女士也太冤枉了。
下面的评论炸了。
有人说,亲兄弟,明算账。
有人说,那离婚分财产请法官也要以家庭身份分。
还有人说,女人什么时候都得有自己的事业,必须独立,可惜到现在还是有许多靠着婆家的女人,觉得牛掰的不行,实在是有点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