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成都会计师事务所亦是这种类似操作。一般是中介人员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去接单,转包给外边兼职会计人员去出现场(大多不是注册会计师),企业财务总监负责联系协助现场人员来审计财务工作,最后会计师事务所出个审计报告和收费。结果是企业出了审计费,拿到低质量审计报告,最后就是该防范的风险全部变成了现实危机。
刑辩学习园地
真实事件,为了不得罪人,全部用化名讲述。 何先生为了让官司有个好的结果,经朋友介绍找到了律所主任。主任非常会谈案,在与何先生聊天时突出介绍了自己的执业经历及高收费标准,并谈到案件能胜诉的知识点,句句都说到了何先生的心坎上。面对高额的律师费,他毫不犹豫地答应,坚持要主任代理。

主任让何先生签了一堆文书,并留下了何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诉讼材料的复印件,何先生签完合同后在律所就支付了律师费,然后就回家了。 几天之后是一个陌生律师打何先生电话约见面。一问还是与主任同一个律所的律师,他就去了。 到了律所一聊,他才了解到: 主任收完费后,先扣掉律所固定百分比的管理费,剩下的是自己的律师费,主任拿出律师费的一半后,甩手给了自己律所的律师甲;甲律师拿到案子后,感觉案子麻烦,也不想办了,从一半费用里又扣掉一半后,将案件材料和剩余费用给了乙律师;乙律师拿到手后,再抽掉一半归己,然后交给所里的一个刚执业的丙律师。 丙律师能有案件做是非常感激乙律师的,很珍惜办案的机会,比较负责,主动联系了何先生,询问案件细节,何先生才发现自己的案子不是主任亲自办,已经被层层转包好几道了。

何先生找到了主任提出退费,但主任拿出委托合同给何先生看,上面写的是何先生是甲方,律所是乙方,乙方办案人是主任,但乙方可以指派所里的任何律师办理此案。所以律所并没有违约,如何先生解除合同,需扣除一定的违约金。而且何先生交费的当天就已经开了发票,已扣了相应税款,主任不同意退。 何先生发现,尽管他的案件材料转手了好几道,可主任根本就不知道,拿完了钱后仿佛委托这事从来没发生过。主任劝何先生说,反正都是正式律师,谁打都一样。于是案子还是放在刚执业的丙律师手中,让他“练手”了。 提醒正在找律师以及刚刚找完律师的朋友:这个行业里有很多人,只想拿律师费,却一点心都不想去操,接了案就想收了钱就转出去。所以当事人要认真审查委托合同的约定,合同要约定清楚具体的承办律师,并约定如该律师不能亲自办案和出庭的话属于严重违约。

当你发现最初谈费用的律师和最后实际办案子的律师不是同一个人,就要警惕了,此时你的案子可能被“转包”了好几道了,最后的这个“承包人”拿到的钱最少,水平也不一定高,当事人要赶紧维权,切不可将就。
“从天而降”的收费单
昨天,教办会计通知我老公,让他去教办拿养老保险本,说是2005年的养老保险镇里没给他交,需要自己补交。
我们学校和教办在一个大院里,老公于是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教办拿。到了会计室,拿到保险本,我问会计是怎么一回事。会计说:“2005年,某某(我老公的名字)人事关系没有弄好,那一年镇里没有给他交养老保险。”我问:“需要补交多少钱?”会计说:“不多,大约五千元。”我又问:“不交会怎么样?”会计迟疑了一会儿,说:“不交,可能退休后算工龄会少算一年,也可能不给予办理退休手续。”
回到家,我和老公合计半天,决定补交那一年的养老保险。
哎,这个月的攒钱计划又泡汤啦[捂脸][捂脸][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