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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会计从业考试资料(安徽会计初级考试报名官网)

单选题 下列哪一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   A.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

单选题

下列哪一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

  A.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

  B.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C.税务局扣押某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D.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强制。B项错误,选项中的暂扣行为是一种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行为。A、C、D项正确,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封存包括了查封和扣押,A项的封存转移资料的行为是一种扣押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C项中的扣押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D项的约束性措施是一种对人身自由暂时限制的行政强制措施。故本题选B。#教师##公务员考试##国考#

#蚌埠头条#居住在蚌埠禹会区的小慧2023年6月即将硕士研究生毕业,小慧本科是在蚌埠学院上的,通过努力2020年考到安徽师范大学读研,读的是会计专业,在同班同学都已经找到工作或者有收到公司offer的时候,小慧也参加了好多面试,但是都没有回音了。小慧在蚌埠参加了三家公司的面试。第一家是位于蚌埠万达广场的一家装修公司,应聘的是财务,工资1900元/月,年底有一些奖金;第二家企业是位于大学城附近的一家电商企业,小慧去面试的时候说自己应聘的是行政管理专员,可是面试的时候公司却建议小慧尝试一下做电商主播,月收入高达1小慧拒绝;第三家企业位于蚌埠高新区的一家生产制造企业,面试过后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最后给小慧的答复说他们的这个出纳岗位需要一个本科的就可以了,不需要那么高的学历。小慧很是着急,她自己是希望回到蚌埠工作的,但是在蚌埠面试了这三家企业真的让她很不知所措,一是在蚌的企业提供的工资待遇很低,第二一些企业对应聘者不诚信甚至不尊重,三是蚌埠的营商环境和对人才的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

2019年年底,拿了所有的积蓄,义无反顾的到安徽一个热门景点去开了一个农庄,为了梦想中的喂马劈材与诗和远方。谁知,疫情卷土而来,后果可想而知。

于是,开始了沉重的还债与自救旅程。没有跌落过谷底的人,可能会以为我们的经历只是云淡风轻的无病呻吟。我曾经想到过离开这个世界,但是想想年迈的父母,幼小的孩子,怎么都不忍心。灰头土脸的在老家待了了一个星期,想陪陪父母。

在老房子,我突然看到了几个红色的小册子,好像是主席的书,想起了主席曾在万难之中,冲破层层困境建立了新中国。我就情不自禁的打开读了起来,这一读,直接打开了内心阴暗沮丧的大门,让我看到了满是阳光的大道。

三天的时间里,我如痴如醉。读完之后,我才发现主席完美的解释了,我为什么会一步步的走向了衰败。也为我以后的道路提供了新的方向。其中影响最大是三个方面。

首先,是我们应该做一个实事求是的人。

农村出生的我,读完大学,走向社会,误打误撞就赚到了第一桶金,意气风发的生活开始了,和朋友们比着豪车豪宅,丝毫都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对未来充满着自信,永远也不会考虑面对风霜时,我应该怎么面对。随意考察了农庄项目后,凭借之前几个项目成功带来的自信,没有丝毫犹豫,就这样,完美的陷入了泥淖。

假如我早点读懂了实事求是,那么做出错误选择的机会就会低很多。什么是实事求是呢?就是尊重事实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然后找到事物的规律,然后合理运用和发展规律。这个听起来很深奥,但是当你领悟之后,对我们的人生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其次,是论持久战。主席不骄不躁,务实地分析了中日的实际情况,用哲学的思辩和深厚的历史辩证,解答了中国必胜的原因,还系统的分析了这个战争过程必将是持久而又艰苦的。

人生其实也是这样,就像一个人的马拉松,如果仅仅在乎速度和里程,那么你很有可能受伤,也会让远方更加的虚无缥缈。以前我只想如何快速的实现财务自由,处处在朋友中争做最好最大最牛,从来不会考虑自己是否有抵御风险的能力。

最后,看到主席一生都在学习,临终还在读《枯树赋》。想想自己,走向社会十年,都不曾完整的看过一本书。

这三年的时间,除了全力为事业打拼。我彻底爱上了读书。我的生活除了赚钱,那么就是跑步和读书了。三年大概读了300本书。体重也从150到现在130,告别了自暴自弃,看问题也不像以前那样简单粗暴,以后,我会将图中反复读过的书分享给大家,大家一起交流。

快五十的女人,智商//@夜色轻音乐:在安徽合肥,一名24岁的男青年和一名44岁的女房东产生了感情,他们就住在一起了。没过多久,房东太太怀孕了,谁料男人却带着钱逃走了! 王女士的父母早些年一直在外打拼,在省里有三处房产,靠着自己的努力,积累了一笔不菲的财富。王女士一间是自己住的,剩下的两间是用来租房子的。 王女士在年少的时候就有了男朋友,后来被男朋友给出卖了,这让她在爱情上,已经不能信任任何人了。她跟很多男人交往,都没有一个能让她满意的。今年王女士44岁了,还是孤单一个人。王女士靠收租生活,过着舒服的日子。 后来王女士的一间公寓就到期了,而租客却不肯再租了。王女士将自己的租房信息,发到了一家城市的APP上。几天后,一名20多岁的年轻人通过网络联系到了现场。王女士初次看到这位年轻人时,就被他衣着整洁、谈吐优雅的气质所迷住了。王女士通过聊天了解到,这位青年名叫王某,今年24岁,刚刚从大学毕业,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王某准备在这里租一套房子,然后再慢慢的去找工作。 王女士和王某很谈的来,还给他优惠了400块钱的租金。第二日,王某为了表示对王女士的打折表示了感谢,特意准备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请她吃饭。就这样,一来二去,王某也会时不时的请王女士过来吃顿饭,还会关心一下她的身体。王女士家里的灯泡和下水道,都是王某主动帮她换的。久而久之,王女士和王某之间就产生了一种感情。 在王女士看来,王某虽然没有工作,但他很有爱心,很有上进心,是个很好的人。王女士很自然的就跟王某在一起了。 王女士一开始还能勉强维持清醒。她想了想,自己和他的年纪差距太大了,所以不想过雷池半步。 之后,两人的感情已经确立,王某开始向她发动了爱情的进攻,王女士已经很多年没有过感情,但她还是输了。然后,两人就发生了关系。王女士有些不忍心让王某去租个破旧的房子,就让他搬到了自己住的房子里。 王女士和她住在一起之后,发现她似乎有了身孕。她到药房买了一根验孕棒,做了检测。她真的有了身孕。王女士跟王某说了这件事。 王某也没有辜负王女士的期望,他主动提出要娶王女士,并且说要与王女士共度余生。两人约好了各自的家长,然后就在宾馆举行了订婚仪式。这也让王女士更加相信了王某,她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真爱。 当天夜里,当王女士和王某都要睡觉时,他告诉王女士,他现在仍然没有工作,但是他在大学里主修的是财务;还能帮王女士赚钱,还能多赚点钱。听到王某的这番言论,王女士也没有多想,她觉得这位王某是个很有野心的人。所以她立刻给王某存了四十万块钱,让他去做投资和管理。 第二天一早,王某就醒了,告诉王女士,他要去菜市场买点东西,然后回家帮王女士准备早餐。可王女士等了又等,也不见王某回来,她的电话也是关机。 王女士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他的音讯。 王女士越想越是着急,最后实在是坐不住了,大半夜的就去了警局。 很快,警察就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了王某。他已经入住了一家高级旅馆,从王女士那儿骗来的四十万已经花得差不多了。 最后,法庭以欺诈的罪名将王某判入狱八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利用婚姻关系诈取财产,是一种以不法手段取得财产为主要手段,以恋爱、结婚为幌子,在交往中以虚假的方式欺骗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取得他人财产为幌子。所以,王某构成诈骗罪。量刑应该在三年以上。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评论#每日普法##普法行动##普法#

夜色轻音乐

在安徽合肥,一名24岁的男青年和一名44岁的女房东产生了感情,他们就住在一起了。没过多久,房东太太怀孕了,谁料男人却带着钱逃走了! 王女士的父母早些年一直在外打拼,在省里有三处房产,靠着自己的努力,积累了一笔不菲的财富。王女士一间是自己住的,剩下的两间是用来租房子的。 王女士在年少的时候就有了男朋友,后来被男朋友给出卖了,这让她在爱情上,已经不能信任任何人了。她跟很多男人交往,都没有一个能让她满意的。今年王女士44岁了,还是孤单一个人。王女士靠收租生活,过着舒服的日子。 后来王女士的一间公寓就到期了,而租客却不肯再租了。王女士将自己的租房信息,发到了一家城市的APP上。几天后,一名20多岁的年轻人通过网络联系到了现场。王女士初次看到这位年轻人时,就被他衣着整洁、谈吐优雅的气质所迷住了。王女士通过聊天了解到,这位青年名叫王某,今年24岁,刚刚从大学毕业,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王某准备在这里租一套房子,然后再慢慢的去找工作。 王女士和王某很谈的来,还给他优惠了400块钱的租金。第二日,王某为了表示对王女士的打折表示了感谢,特意准备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请她吃饭。就这样,一来二去,王某也会时不时的请王女士过来吃顿饭,还会关心一下她的身体。王女士家里的灯泡和下水道,都是王某主动帮她换的。久而久之,王女士和王某之间就产生了一种感情。 在王女士看来,王某虽然没有工作,但他很有爱心,很有上进心,是个很好的人。王女士很自然的就跟王某在一起了。 王女士一开始还能勉强维持清醒。她想了想,自己和他的年纪差距太大了,所以不想过雷池半步。 之后,两人的感情已经确立,王某开始向她发动了爱情的进攻,王女士已经很多年没有过感情,但她还是输了。然后,两人就发生了关系。王女士有些不忍心让王某去租个破旧的房子,就让他搬到了自己住的房子里。 王女士和她住在一起之后,发现她似乎有了身孕。她到药房买了一根验孕棒,做了检测。她真的有了身孕。王女士跟王某说了这件事。 王某也没有辜负王女士的期望,他主动提出要娶王女士,并且说要与王女士共度余生。两人约好了各自的家长,然后就在宾馆举行了订婚仪式。这也让王女士更加相信了王某,她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真爱。 当天夜里,当王女士和王某都要睡觉时,他告诉王女士,他现在仍然没有工作,但是他在大学里主修的是财务;还能帮王女士赚钱,还能多赚点钱。听到王某的这番言论,王女士也没有多想,她觉得这位王某是个很有野心的人。所以她立刻给王某存了四十万块钱,让他去做投资和管理。 第二天一早,王某就醒了,告诉王女士,他要去菜市场买点东西,然后回家帮王女士准备早餐。可王女士等了又等,也不见王某回来,她的电话也是关机。 王女士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他的音讯。 王女士越想越是着急,最后实在是坐不住了,大半夜的就去了警局。 很快,警察就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了王某。他已经入住了一家高级旅馆,从王女士那儿骗来的四十万已经花得差不多了。 最后,法庭以欺诈的罪名将王某判入狱八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利用婚姻关系诈取财产,是一种以不法手段取得财产为主要手段,以恋爱、结婚为幌子,在交往中以虚假的方式欺骗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取得他人财产为幌子。所以,王某构成诈骗罪。量刑应该在三年以上。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评论#每日普法##普法行动##普法#

合同更改一个字,价格多付几百万。

 

安徽合肥,某汽车公司购买工业气体支出比以往多了370万,认真检查,才发现是供货商偷梁换柱,在合同文本中做了手脚,将氩气的计价单位由 “瓶”改成了“升”。

 

一瓶氩气40升,汽车公司多付40了倍的货款,“贵公司如此不讲诚信,玩弄文字游戏,实在令人不耻,咱们法庭上见吧!”

 

(案例来源:合肥中院)

 

汽车公司和气体厂是长期合作关系,汽车公司长年向气体厂采购乙炔、氧气、二氧化碳、氩气等气体。

 

每一项采购合同都签订了书面合同,所有气体的计价单位都是“瓶”,双方合作数年,未出现任何问题。

 

2017年,汽车公司更换了财务系统,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氩气的计量单位错认为是“升”,并错误的支付了40倍的氩气货款。

 

气体厂收到这笔货款后没有声张,而是将计就计,在来年续签的合同文本中将氩气的计量单位从“瓶”改成了“升”,准备来个“闷声发大财”。

为此,气体厂发给汽车公司一份加密的、不可更改的电子合同,合同载明:“氩保气的计量单位为公升,单价为31.9元/公升(不含税)”

 

而历年的合同对氩气的计价单位都是“瓶”,价格为38元到40元不等。

 

其他气体的买卖合同,计价单位都是“瓶”,唯独氩气是“升”。

 

汽车公司收到篡改的合同后并未认真审核,认为只是续签,遂盖章后将合同还给了气体厂。

 

汽车公司认为,气体厂利用了汽车公司对商业客户的信任,隐瞒真实情况,导致汽车公司多支付了370万氩气款,构成欺诈行为。

 

汽车公司要求撤销合同,返还多支付的370万货款。

 

气体厂反驳,认为双方合同有效,白纸黑字写的清楚明白,气体厂如约供货,汽车公司照常签收,没有任何不妥。

 

汽车公司无奈,只好将气体厂告上法庭。

 

显而易见,从情理和生活经验看,气体厂都不占理。

 

首先,双方是长期合作的商业客户,一直以来的交易习惯都是按“瓶”计价,按 “升”计价会让单价飙升40倍,傻子也不会同意这个计价方式。

 

其次,在这期间,氩气的市场价格并未发生太大波动,一直是30多元一瓶,合同价格是市场价的近40倍,显然是显失公平。

 

第三,按经验,如果气体价格有调整,气体厂都会及时通知汽车公司,这次签订合同,气体厂却故意隐瞒了修改计价单位的事实,合同仅修改一个字,具有高度隐蔽性。

 

法院审查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47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即使不构成欺诈,汽车公司也有权以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而且,气体厂这样做,明显违反了商业交易的诚信原则, 又不能合理解释原因,只是照单收钱,双方交易显失公平。

法院判决汽车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气体厂多收的370万货款就属于不当得利,需要返还给汽车公司。

 

气体厂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被驳回。

人无信不立,气体厂不讲信用,案件判了以后,生意伙伴大幅减少,这能怪谁呢?

 

超市卖卤鸡,只标了18.8元,顾客还以为是18.8元一只,收款时才发现是18.8元一斤,生活中这种计价单位不清的情况经常发生,这种情况,法律规定可以以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解除买卖合同。

 

已经过秤,就必须付钱,是不存在的,就算付过了钱,也可以退货退款,强买强卖更是违法行为。

 

对于此案,您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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