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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蛋糕SP:上海一小区搭灵棚

灾难之年,人都没了,理解一下吧//@刘律师Lawyer:“小区老人去世太多,搭建灵棚被举报?”上海普陀,赵女士向媒体反映,最近小区老年人接二连三的去世,导致小区公共区域被灵棚占据。聒噪的声音、难闻的气味,让赵女

灾难之年,人都没了,理解一下吧//@刘律师Lawyer:“小区老人去世太多,搭建灵棚被举报?”上海普陀,赵女士向媒体反映,最近小区老年人接二连三的去世,导致小区公共区域被灵棚占据。聒噪的声音、难闻的气味,让赵女士无比心烦。 赵女士所在的芝巷小区房龄较老,大约有650户居民,其中大部分为老年人。由于某种原因,最近很多老年人去世。 对于赵女士而言,老人去世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但逝者家属后续的做法,让赵女士无比愤怒。 只见小区的公共车位上,某位家属用脚手架搭建了一座灵棚,里面摆满了纸屋与座椅。从照片上看去,一座灵棚会占据2~3个公共车位,有的还延伸到了小区路上。 不仅如此,当出殡的时候,漫长的白绫绵延数十米,直接把小区道路占满了。 据赵女士描述,仅仅是道路拥堵还不算什么,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有人竟然会在楼下焚烧纸钱与逝者衣物。熊熊大火伴随着刺鼻浓烟扑面而来,呛得赵女士掩鼻而逃,根本不敢开窗透气。 另外还有噪音问题。白天的时候,敲锣打鼓响彻一片,搞得赵女士神经衰弱。夜半时分,家属揪心地哭闹让赵女士难以入睡,精神崩溃。 如果只有一户这么做,一般人也不会向媒体反映,但很多户人家都这么做,这就让赵女士难以忍受,并向媒体进行了反馈。 【刘律师Lawyer】 由于当地曾经是村庄,小区居民大多是拆迁安置户,搭建灵棚治丧属于当地习俗。据老龄办描述,这种习俗要持续到“五七”,也就是35天之后才能结束。 作为同村人,绝大多数居民对逝者家属的做法表示理解。但也有部分新搬来的居民,根本没见过这种习俗,对此表示难以接受。新旧居民的思想冲突,让这件事不得不上升到法律层面。 一、逝者家属可以在小区搭建灵棚吗? 首先,要明确小区公共区域的权属对象。 《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这就是说,小区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均归业主共同共有。 有的网友可能会说,既然大家都有权属,那么逝者家属在道路上搭建灵棚无可厚非。但既然赵女士进行了举报,而且还上了新闻,这就说明本案没有那么简单。 《殡葬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但在使用过程中,业主不能影响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治丧时占据小区公共车位、道路等,只要影响了赵女士出行,就属于违法行为。 二、家属哭闹与播放哀乐影响赵女士睡眠,犯法吗?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所谓私人生活安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安稳宁静的私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发侵扰、侵害的权利。 赵女士称晚上10点以后,经常能听见撕心裂肺的哭灵声。这种声音在深夜连绵不绝,非常影响自己的睡眠。 按照常理,声音超过一定分贝,确实会影响邻居休息。但逝者家属的哭泣并非无理取闹,而是人之常情。 如果赵女士为此起诉,本着缅怀先辈的传统美德,恐怕赵女士很难胜诉。当然,如果业主全天24小时高音播放或者吹奏哀乐,这就不对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因此,赵女士只能针对后者进行投诉举报。对于家属哭泣产生的声音,进行举报真有点说不过去。 三、逝者家属在小区焚烧纸钱与衣物,合法吗? 不同于灵棚占道与播放哀乐,在小区放火焚烧纸钱与衣物,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逝者家属烧毁的只是旧衣物与纸钱,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与财产伤亡。但放火罪是典型的危险犯,只要实施放火行为,并危害到公共安全,就有可能构成本罪。 打个比方,在冬日干燥的草丛旁、家中或楼道里放火,都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这是一般人难以预料的。而且一旦被认定为放火罪,起步就是3年有期徒刑。 对于这一点,赵女士一举报一个准。因此,希望业主小心为妙,尽量减少小区内的明火祭祀,以免引火上身。 最后还是想说,逝者家属已经悲痛欲绝,从小区搭建灵棚也是迫不得已。在新旧居民发生文化冲突时,希望大家能互相理解,多一份善意,多一丝包容。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刘律师Lawyer,了解新闻背后的法律故事。 #律师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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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老人去世太多,搭建灵棚被举报?”上海普陀,赵女士向媒体反映,最近小区老年人接二连三的去世,导致小区公共区域被灵棚占据。聒噪的声音、难闻的气味,让赵女士无比心烦。 赵女士所在的芝巷小区房龄较老,大约有650户居民,其中大部分为老年人。由于某种原因,最近很多老年人去世。 对于赵女士而言,老人去世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但逝者家属后续的做法,让赵女士无比愤怒。 只见小区的公共车位上,某位家属用脚手架搭建了一座灵棚,里面摆满了纸屋与座椅。从照片上看去,一座灵棚会占据2~3个公共车位,有的还延伸到了小区路上。 不仅如此,当出殡的时候,漫长的白绫绵延数十米,直接把小区道路占满了。 据赵女士描述,仅仅是道路拥堵还不算什么,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有人竟然会在楼下焚烧纸钱与逝者衣物。熊熊大火伴随着刺鼻浓烟扑面而来,呛得赵女士掩鼻而逃,根本不敢开窗透气。 另外还有噪音问题。白天的时候,敲锣打鼓响彻一片,搞得赵女士神经衰弱。夜半时分,家属揪心地哭闹让赵女士难以入睡,精神崩溃。 如果只有一户这么做,一般人也不会向媒体反映,但很多户人家都这么做,这就让赵女士难以忍受,并向媒体进行了反馈。 【刘律师Lawyer】 由于当地曾经是村庄,小区居民大多是拆迁安置户,搭建灵棚治丧属于当地习俗。据老龄办描述,这种习俗要持续到“五七”,也就是35天之后才能结束。 作为同村人,绝大多数居民对逝者家属的做法表示理解。但也有部分新搬来的居民,根本没见过这种习俗,对此表示难以接受。新旧居民的思想冲突,让这件事不得不上升到法律层面。 一、逝者家属可以在小区搭建灵棚吗? 首先,要明确小区公共区域的权属对象。 《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这就是说,小区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均归业主共同共有。 有的网友可能会说,既然大家都有权属,那么逝者家属在道路上搭建灵棚无可厚非。但既然赵女士进行了举报,而且还上了新闻,这就说明本案没有那么简单。 《殡葬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虽然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但在使用过程中,业主不能影响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治丧时占据小区公共车位、道路等,只要影响了赵女士出行,就属于违法行为。 二、家属哭闹与播放哀乐影响赵女士睡眠,犯法吗?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所谓私人生活安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安稳宁静的私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发侵扰、侵害的权利。 赵女士称晚上10点以后,经常能听见撕心裂肺的哭灵声。这种声音在深夜连绵不绝,非常影响自己的睡眠。 按照常理,声音超过一定分贝,确实会影响邻居休息。但逝者家属的哭泣并非无理取闹,而是人之常情。 如果赵女士为此起诉,本着缅怀先辈的传统美德,恐怕赵女士很难胜诉。当然,如果业主全天24小时高音播放或者吹奏哀乐,这就不对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因此,赵女士只能针对后者进行投诉举报。对于家属哭泣产生的声音,进行举报真有点说不过去。 三、逝者家属在小区焚烧纸钱与衣物,合法吗? 不同于灵棚占道与播放哀乐,在小区放火焚烧纸钱与衣物,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逝者家属烧毁的只是旧衣物与纸钱,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与财产伤亡。但放火罪是典型的危险犯,只要实施放火行为,并危害到公共安全,就有可能构成本罪。 打个比方,在冬日干燥的草丛旁、家中或楼道里放火,都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这是一般人难以预料的。而且一旦被认定为放火罪,起步就是3年有期徒刑。 对于这一点,赵女士一举报一个准。因此,希望业主小心为妙,尽量减少小区内的明火祭祀,以免引火上身。 最后还是想说,逝者家属已经悲痛欲绝,从小区搭建灵棚也是迫不得已。在新旧居民发生文化冲突时,希望大家能互相理解,多一份善意,多一丝包容。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刘律师Lawyer,了解新闻背后的法律故事。 #律师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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