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我后妈跟我爸在一起十几年了,做的小生意,两个人当时是合伙,我在我爸手底下干的活,我后妈极度吝啬,不给我钱,我爸心疼我,每个月给我两万块钱,但是我后妈不知情,我在家干了四五年,存了三十多万,今年买了一辆车,写的我自己的名字,瞒着我后妈,现在被发现了,如果我爸跟我后妈离婚,这辆车会成为我爸跟我后妈的分割财产吗?我后妈,看我买了一辆车,故意说我贪污家里一百多万也没人知道,这如何是好,这种说法构不构成贪污盗窃。
律师回复: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分析,都是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不是属于他们婚后的共同财产,没有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理由1.虽是一家人,但是如果他们实际聘用你打理,你实际为他们提供了劳动,获取的劳动报酬是天经地义的,由你爸给您发放的劳动报酬,购买的财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并不属于他们的婚前个人财产。
退一万步来说,即使是你爸利用他们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向你的赠与,父母对子女的赠予也是符合日常的常理准则,而并非是对无相关的第三人,不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隐瞒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民法典对其他家庭成员赠与,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条件。
对于后续贪污的问题,并不是随便可以认定,属于侵占或者是贪污行为。如果您当时没有实际对您父母经营的店铺账务掌管,不存在什么侵占和挪用贪污之类的说法。对方提出的主张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同时也应该承担不利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