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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会计资格考试题库)

【#男子3年挪用7000万公款#:炒股亏了1000多万,买房增值了50%】#男子挪用七千万炒股亏买房赚#浙江台州,某电子信息科技公司财务人员小李,自2018年开始偷挪公款近7000万元,除了炒股炒期货,还在杭州和临海买了几套

【#男子3年挪用7000万公款#:炒股亏了1000多万,买房增值了50%】#男子挪用七千万炒股亏买房赚#浙江台州,某电子信息科技公司财务人员小李,自2018年开始偷挪公款近7000万元,除了炒股炒期货,还在杭州和临海买了几套房。没想到炒股亏了1000多万,在杭州买的4套房增值了50%。男子已被抓捕归案!办案民警邀请律师银行家等组成专家团,预计可为企业追回6000余万元。#男子挪7000万公款炒股亏买房赚#@都市快报

浙江台州某电子信息公司财务小李挪用公款7000万元用于炒股和买房,结果炒股亏了1000多万,买房赚了50%,实际追回6000多万!

小李如果不炒股把钱全部用来买房,再偷偷把钱还上,也许不仅没事还可以像古人说的那样,马无夜草不肥!人在做天在看,苍天饶过谁,最终小李被捉拿归案

炒股亏钱,买房赚钱,因挪用公款炒股的人似乎都是以亏钱结束,此事对炒股的人来说,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极大,什么姚明进去,潘长江出来,鳄鱼进去壁虎出来,好像股市就是一个无底洞似的。股民投入了那么多钱,十多年沪指还是在3500点左右晃悠,可见炒股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其实,小李的工作和收入还是很不错的,年收入约18万,如果好好生活还是挺惬意的,如今被抓捕归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判决!

#女子上班3个月花掉公款900万后自首#【#女子上班3个月花掉公款900万后自首#:沉迷赌博 涉嫌挪用资金罪】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021-04-02 14:00:00

1月26日,浙江台州一年轻妈妈上班3个月,花掉公款900万后向警方投案自首。椒江区女孩陈雅(化名)为一酒行业务员,负责经办客户订单,所需货款先打到她个人账户,再由她上交公司。2020年10月,陈雅沉溺赌博,输光后盯上公款。陈雅投案自首时,卡里仅剩20余万。老板和公司财务完全不知情,民警去查证时,才知晓此事。目前,陈雅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

物业殴打外地租户,简直无法无天。近日浙江台州发生一起物业上门打租户,欺负租户是外地人。

彭先生与妻子在浙江台州打工大约有十多年了,一直租在现在的住所,与周围邻居相处也挺好。

前两天有人在群里反应楼上漏水,房东就和楼下住户上我家来检查,经过房东排查,发现并没有漏水,于是就是检查其他地方了。

过了大约20分钟,有人急促的敲门,开门发现是楼下住户带着物业又来到彭先生家里,说是需要再检查一下。

彭先生说房东刚检查过,不是我们家的问题呀!彭先生觉得他们是故意找事,就说你们也太欺负外地人了。

不说倒好,物业知道彭先生是外地人还是租户于是声音瞬间就大了好几倍。

突然间就对彭先生妻子出手,把她按在墙上还掐着脖子。

彭先生妻子挣脱来开后被物业(男的)摔倒在地,然后彭先生赶紧上前制止,并且没有与物业进行互殴。

彭先生表示有视频为证,并且也报警了。

警察对物业伤人男子进行拘留7天以及罚款200元。

话说现在很多物业不负责,小区物业本来是让物业来服务业主的,反而物业变成大爷。动不动还受物业欺负。

打工人在外地租房就该被欺负么,如果没有打工人城市都没法运转。不就是个本地人嘛,有啥可牛的。

再者你检查漏水问题,房东已经检查过,如果真有问题,别人没有损害房东财务的情况下是不是该找房东修不是么?

最后个人觉得警察罚的太轻了。应该给他判个一年半载的。

对于物业打外地租户

你怎么看?

欢迎表述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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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百般苦,打工人何必为难打工人

台州数字科技园项目:2023年完成地下工程的80%和地上工程的20%

台州数字科技园项目位于台州开发大道南侧、经中路东侧、三才泾以西,处于台州中央创新区核心位置。总建设用地面积598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05万平方米,共有8幢建筑(由19座楼组成)。

项目致力于高标准、高品质打造台州第一个M0用地科创软件园,创建全省M0标杆园区,构建人才、金融、税务、财务、法务、知识产权、企业注册等一站式产业服务中心。

该项目总投资约13.73亿元,由台州市城投集团建设,2023年目标完成地下工程的80%和地上工程的20%。

治病救人的医生,却治不了自己的心病。#推拿科医生坠亡 家中发现儿子尸体#

近日,浙江台州发生一起自杀事件,一名从业20年的推拿医生任某跳江身亡,警方调查其住所发现任某上初二的儿子平躺在床上也已死亡。一个外人看来好端端的家庭,却出人意料地发生父子双亡的悲惨结局,令人嘘唏。

本案提醒人们以下几点:

1、平凡是常态,是人们奋斗的动力,不是缺憾。接受父母的平凡、自己的平凡以及孩子的平凡,是人生走向成熟的标志。与父母、自我、孩子和解,不必强求理想和期望的状态,努力和陪伴本身,就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唯一生活情景。

我们所追究的某个目标其实未必是人生的必需品,比如大房子、名车子、必须要上985/211的孩子,兜里必须要有实现财务自由的票子,因为我们太看重华而不实的“面子”,而失去专注于内心平和的“里子”。

2、自杀行为是个人情绪崩溃和外部压力集中释放的终局结果,虽然没有直接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损害,但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法律无法避免个人的自杀行为,但公安机关负有调查公民非正常死亡原因的责任。

本案中,任某跳江自杀身亡后,警方在其家中发现其儿子也已失去生命体征。但孩子的死亡原因是什么,需要调查清楚。网传任某因孩子厌学深感不满,是否属实,宜展开调查,结合尸检,确定死因,以排除他杀嫌疑。

3、家庭的健康稳定结构得益于父母孩子三方彼此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培养良好的家庭氛围。本次事件发生后,人们惊异于没有发现妻子(孩子母亲)的任何消息,母性对于家庭成员的感情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案似乎让人感觉到一个缺少母性关怀的父子生活场景:一生孜孜不倦追求卓越的父亲,自律的同时要求孩子也要积极进取,而进入青春期的孩子明显感到父亲的关切是一种不可卸载无法承受的压力。父子在无法消弭的矛盾中,消耗掉所有的意志和希望。貌似一部悲剧性的韩国电影。天堂没有苦痛,愿悲剧不再重演。#台州#

关注@律师日记,看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十一听了税收筹划的课,小笔记记录(一)

税收牵扯多方面,是全身运动!

一、考虑以下五大切入点

1、以税收筹划空间大的税种为切入点

2、以税收优惠政策为切入点

3、以纳税人构成为切入点

4、以影响应纳税额的几个基本因素为切入点

5、以不同的财务管理管理为切入点(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金运营管理和收益 分配管理)

二、税收优惠的7大类型:

1、免税:尽量争取更多的免税待遇 + 尽量使免税期更长

2、减税(譬如霍尔果斯)

3、优惠税率

4、税收扣除(扣除项目最多;扣除金额最大;时间上争取扣除最早;加计扣除、加速 扣除)

5、税收抵免

6、优惠退税

7、亏损弥补

浙江台州,男子向某便利店供应一年水果,因为与便利店老板发生争吵,便停止了供应,向便利店老板索要欠款,结果便利店老板耍无赖,不承认进购男子的水果,男子拿出送货单,上面有便利店员工的签名,结果老板让他去找签名的人要,男子多次讨要未果,随即将便利店告上法庭!

陈先生家中从事水果批发行业,本地一家便利店一年前开始与他约定好由他供应水果,因为老板并不自己在店里照看,每次送完水果的送货单都是店里的工作人员签的字,然后交给财务翁女士,翁女士出具一张付款凭证给老板,核对之后打款。

某天,王先生与陈先生发生了争吵,双方便中断了合作,而便利店还有四五月份两个月的货款没有结算,总共是38300元,随即陈先生便找王先生索要。

结果王先生说自己没有在陈先生这里进购过水果,于是陈先生就拿出了送货单,而王先生称送货单上的签名自己一个也不认识,送货单上谁签的名找谁去要。

陈先生多次联系王先生索要货款,每次得到的都是一样的答复,最后索性不再接陈先生的电话,将电话拉黑了。于是陈先生找到便利店,让便利店出具了一份欠他两个月的货款,共38300元的付款凭证,索要了之前给便利店的送货单,随后将便利店起诉到了法院。

陈先生诉求:便利店支付他货款38300元,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损失;诉讼费由便利店承担。

事实与理由:便利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是王先生,陈先生自去年起向便利店供应水果,今年双方经结算,便利店共计欠自己货款38300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谁主张谁举证,陈先生提交了证据:送货单若干,及付款凭证一份,拟证明便利店所欠货款38300元。

在开庭前王先生申请,追加赵先生、胡先生为被告参加诉讼,理由是赵先生和胡先生是便利店的合伙人,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申请。

王先生辩称:被告并未拖欠原告货款,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驳回。

对于陈先生提交的证据,王先生不认可:认为送货单及付款凭证均系原告单方制作,既没有被告盖章,也没有他的签字确认,上面所签名的各人员均与他无关,且送货单与付款凭证金额不一致,单据有涂改痕迹,有部分未签字。

法院为了查明事实,向便利店财务翁女士调取了商户结算授权书、转账记录一份,并制作询问笔录一份。

翁女士陈述:她主要负责超市收货、对账及付款工作,陈先生的付款凭证系其根据店长刘先生对账后所制作,店长刘先生也在付款凭证上审核签字,后因王先生召集供货商发生争吵,故送货单可能不齐全。

王先生质证表示:对授权书及曾向翁女士转账的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其仅授权了翁娟微信支付业务,并未授权其结算货款,其制作的付款凭证未经盖章或经营者签字确认不予认可。

法院调查过后,对上述证据进行了认证:王先生提交的送货单上有“宋某玉、宋某银、刘某岩”等人员签收,有部分没有签字,付款凭证则由翁女士制作,并经店长刘某祥审核签字。

王先生在庭审质证中对上述人员系超市员工的事实均予以否认,但在本院向翁女士调查取证后,便利店的经营者王先生承认其曾授权翁女士微信支付业务,也承认翁女士确在超市进行财务工作,其曾向翁女士转账款项用于支付工资。关于店长以前王先生只知道叫小刘,现在知道叫刘某祥,员工中有叫“小刘”“小玉”的,但全名不知道。

结合陈先生提交的送货单、付款凭证以及翁女士的陈述,认定陈先生向被告提供水果,由超市“宋某玉、宋某银、刘某岩”等员工签收,并由超市财务人员翁女士制作了付款凭证一份,店长刘某祥审核签字,载明欠款共计38300元。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为付款凭证能否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

陈先生主张王先生应按该凭证结算金额支付货款,王先生主张该付款凭证未经被告盖章或经营者签字确认,无法作为欠款结算依据。

法院认为:付款凭证由翁娟=女士制作,刘某祥审核签字,翁女士系被告财务人员,平时负责货款核对与款项支付工作,刘某祥系店长,负责管理店里事务,二人出具付款凭证的行为系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王先生承担。

即使王先生主张翁女士对内超越了其授权代理权限,但翁女士作为超市财务并经店长审核出具付款凭证,对外也足以让陈先生有理由相信系代表王先生所出具,应由王先生承担付款责任。

且被告曾授权翁女士微信业务支付,也曾转账相关款项由翁女士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却在庭审中陈述不认识翁女士并否认翁女士系其员工,实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王先生与便利店的买卖合同关系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原告向被告供应货物,被告应向其支付相应货款。鉴于陈先生和便利店未约定履行期限,陈先生可以催告便利店在合理期限内付款,逾期便利店应承担赔偿利息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便利店十日内支付陈先生货款38300元;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立案之日起,履行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758元,减半收取便利店负担。#台州头条#

‘’先生您好,需要特殊服务吗?‘’浙江台州,丁先生通过QQ查找附近的人时看到了一位性感美女的头像,便主动添加了网名未”客服 爱爱吖“的网友。

网友立马开始搭讪,称可以上门为丁先生提供‘’特殊服务‘’,并要求丁先生预先提供50元打车费。丁先生觉得也没什么不合理的,于是直接转账。之后对方又让丁先生转了两个1249元的特殊服务费。

半小时后,对方说已经到达丁先生楼下,为了防止出现‘’仙人跳‘’,要求丁先生预付10000元保证金,丁先生转了2个5000元给对方,可是收到保证金后对方仍然要钱,丁先生绝对事情不妙,便说不做了,要求退款,对方便把一个所谓的财务的QQ推荐给了丁先生。

财务对丁先生说,只要丁先生转账到财务指定账户便可获得双倍赔款,丁先生觉得很开心,就算得不到特殊服务还可以赚一把,就分多次往指定账户转账,直到几次转账之后,对方依然要丁先生转账,丁先生才发现被骗,此时,丁先生已经被骗了11万元。

目前丁先生已经报警,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丁先生这么有钱可以充值去打王者荣耀啊,干嘛玩QQ搜附近的人这么无聊,真是想不通。

丁先生在网上呼叫特殊服务的行为是否构成嫖娼?

所谓嫖娼是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即非法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性关系。丁先生与爱爱吖约定,以2*1249元为基础享受特殊服务,丁先生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嫖娼行为。嫖娼行为会基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处罚,丁先生这种情况会被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但是鉴于丁先生在本案中比较可怜,没有享受到特殊服务,嫖娼行为没有完成,因此警方一般仅会对其批评教育一下。

‘’爱爱吖‘’和‘’财务‘’抓到后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2人(或者说1人)以虚构为丁先生提供”特殊服务“的事实为手段,非法骗取占有丁先生11万元的财物,被抓到后将涉嫌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由于案发地为浙江台州,丁先生被骗走11万元的事实满足”数额巨大“情节,参考量刑标准如下: 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本案中如果不是因为丁先生被骗的钱太多了,相信丁先生也不会报警,就得过且过了,碍于情面不敢声张,估计这也是诈骗团伙能够屡屡得手的主要原因。

还是要遵纪守法,违法的事情不要做,否则很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对于丁先生被骗11万元,你怎么看?

关注@张宁律师 ,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台州头条#

浙江台州的金某在生日当天为了“慰劳”自己,于是通过QQ加入到一个支付宝群内打算找“小姐”,但是对方却以支付服务费、隐私担保金、定金等理由要求金某先行支付费用。结果,金某不仅被骗走8800元,而且到报案时都没能够“慰劳”自己,无奈之下,金某只能向警方求助。目前,经警方查控,已抓获曾某辉等5名犯罪团伙,诈骗金额达到600多万,作案工具30多件。(来源:潇湘晨报)

俗话说,色一头上一把刀,而且一旦中刀,刀刀都是致命的。

1、回到事件本身,金某在生日当天企图通过网络招嫖的方式来慰劳自己的身体,岂不知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金某已经和对方达成了卖淫嫖娼的意思表示,并且向对方交付了金钱等财务,并发生了性关系的,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无论是卖淫者还是嫖娼者,均需要受到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且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减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

但是在本起事件中,虽然金某已经先行向诈骗团伙支付了定金、服务费等费用,但是双方并未达成真实的卖淫嫖娼的意思表示,并且金某也因对方虚构的虚假实施而上当受骗,因此金某在网上招嫖但并未成功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用为此接受处罚,但仍然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再来看曾某辉等犯罪团伙的行为,从目前的信息来看,该犯罪团伙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以发布卖淫嫖娼等虚假信息引诱他人上当受骗,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卖淫嫖娼的虚假信息,让招嫖者陷入错误认识,并要求招嫖者先行支定金、服务费,从而使被害人处分了自己的财产,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同时,该犯罪团伙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组织架构和分工协作,已经形成了共同故意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团伙。当然,在该犯罪团伙中也要区分主犯和从犯,比如被曝光出来的犯罪嫌疑人曾某辉有可能是该犯罪团伙的主犯,其余人员根据其在该团伙中所起的作用或者所处的地位,再区分主犯、从犯。

而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主犯,按照部分实行全部处罚的原则,如果最终证实该犯罪团伙的涉案金额确实为600多万元,那么曾某辉作为主犯,应当承担诈骗罪当中数额特别巨大的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责任。当然,对于其他组织内的成员,应当按照其罪行大小,分别予以处罚。

3、在近期,以裸聊或者以招嫖等方式进行诈骗、敲诈勒索的案件在逐步上升,需要引起足够的警醒和重视。当然,也要提高足够的定力,才能抵挡得住纷繁复杂的美丽陷阱,才能避免因自己的年少无知而陷入泥淖,无法自拔,

对此,你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下方留下你的观点。

#男子过生日寻“慰劳”被骗8800元# #爆料# #台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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