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式各样的人都在打气儿,但很多人私下表示儿没气儿可打了。
第一:除了地主家外,有余粮的人不多了。
第二:从囤积口罩、感冒药等很多现象可以看出,任何情况下,都会有人、有行业大发特发。
第三:腐败官员就像是老鼠一样,繁殖速度非常快。他们的各种反反腐招数层出不穷。2022年“逃逸式反腐”横空出世。
“逃逸”大家都知道就是出了事儿不承担责任逃之夭夭。那么,2022年出现大量“逃逸式辞职”。“逃逸式辞职”缘于《半月刊》12月17日发表的一篇文章《斩断“逃逸式辞职”贪腐退路》。为什么,有些官员在风光的时候突然提前辞职?究其原因就是“以退为进”式“提前筑巢”,利用在职时建立的资本、影响力,辞职后从事相关职业捞取好处;把腐败的赃物洗白,通过创业、入股等形式;在职不收,预约离职再给;妄想平安落地,继续收割余利。

为此,《半月谈》给出三点建议:第一,加强审计;第二确定离职后某个时间段,不能从事哪些行业;第三,突击巡查投资入股、违规返聘等问题。
然而,这三种方式都是“常规式”的方法,二十年前类似的话就在说。有些时候,需要用运动式的反腐才能解决问题。45年来,我们一直在说“运动式”多么不好,但问题是,我们已经20多年没有“运动式”了,那么,问题是降低了还是增加了。
很多情况,你没有“运动式”的运作,你不能立刻刹住某种坏风气,不能让国民渡过难关,不能让国民心中的气消了。许多问题都是在本质上难以根除,既然难以根除,就得让其危害限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余粮没多少了,再返回过去的不完美道路更会把之前的错误再次扩大化,比如房地产再次被炒、铁公鸡再次成为主流,几十年来似乎都这么过来了,但问题是谁还记得数年前的愤怒?这几年既得利益者们很生气,等万事万物重回既得利益者们熟悉的温度后,他们只会越来越猖狂。他们不过是买张机票就能逃离灾难,而绝大部分人都不能。

因此,旧时道路万不可重走。
#2022职场年终盘点# 2022年1月,春节前股票暴涨,我很开心地把上一个垃圾领导给开除了,决定在家躺平。
2月在家躺了一个月,很无聊。那时候老公还上班,他每天上班前把孩子送去学校,下班接完孩子再回家,我在家躺到中午,随便吃点零食,下午起床去买菜,做一顿晚饭。
无聊地过了一个月,我想上班了。
于是来到现在的公司。
待遇什么的,跟之前的公司都没得比,好处是离家近,开车两分钟,领导人好。
3月入职的时候,我的上任跟我说,他终于脱离苦海了。
我去了三天,他离开了。
走的时候说看这个新来的能坚持几个月。
至此,我从咨询到审计到会计,差不多把行业内的岗位都干了一遍了。
来的时候我是奔着退休来的,现在一年不到,快坚持不下去了。

昨天我发了个头条说集团四个公司,境内一个,香港一个,境外两个。
他们把两个境外公司的账都甩给了我,除了银行账和费用账,其他都是我做。
成本是我,往来是我,总账还是我。
今年审计来了三次,每次准备审计资料,要做几十个文件,我忍了。要回答他们的十万个为什么,我忍了。
而我不能忍的是,每次我算好成本,对好往来,准备结账的时候,越南那边的同事告诉我要改数据。
有时候是改材料数量和金额,有时候是改工资表,有时候也改制造费用。
于是成本核算三大模块,料工费的原始数据全部改一遍,我又得重新算成本,做凭证,对数据。
这些还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集团要求8号出报表,而他们6号才给数据,7号还在改数据。
他们给的数据拖延也好,错误百出也好,没有任何制约。

而我,不能8号把报表做出来,就扣我的工资,呵呵。
吐槽了这么久,不想说下去了,我先晕一会儿。
临近年底,最近一直在帮同事对账,老费劲了,一个项目多了0.58元,一个项目少了20元,结果转不成[捂脸]会计说了,一分都不能差。
就为了这十几块钱,把合同、审计报告和拨款申请、报账单核对了好几遍,就是少。工作中真的是一点儿都不能疏忽啊,一个小错误,占用了大量的时间,是真的不值。
新的一年,认真、细心、努力!
叶某大专文化水平,是台江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股股长。
2010年8月到10月期间,在某公路改造工程中,时任台江县交通局局长欧某(已判刑)指使本局技术员编制虚假工程材料与承建人张某两次签订虚假《施工合同书》,将定价为每公里2.6万元的合同价,改为每公里14.8万元的合同价,从中侵占国家利益累计达85万元。

随后,欧某将工程项目有关资料交给审计局审计,叶某负责本次审核,叶某按照审计规程完成了审计任务。
但令叶某未想到的是,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却以叶某在审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为由,指控叶某犯滥用职权罪。
台江县人民法院认为,叶某审计错误的行为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叶某不服,提起上诉。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后,叶某又提出再审申请。
叶某的辩护人认为:叶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应该对85万损失负责的人为欧某,叶某在审计作业中没有违反审计规程,出具的审计报告也是由领导签字认可并且盖章后才签发的,因此叶某的审计行为是单位行为而非个人行为,审计出现错误并且造成国家损失与叶某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采纳了叶某辩护人的观点,认为叶某在审计中之所以未能发现合同定价虚高,一是因为该项目工程的定价并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二是该审计项目是国家扶贫项目,项目的验收有专门的验收部门进行,该部门作出的验收材料可以直接作为叶某审计的“有效”证据,最终法院改判叶某无罪。
京都解读:滥用职权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滥用职权的故意,客观上导致公私财产遭受了巨大损失,同时满足二者才能构成滥用职权罪。本案中,叶某按照审计的规程制作审计报告,也是经过领导确认后才签发,即使出现错误也属于一般工作上的失误问题,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而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一个错误要用无数个错误去掩盖[憨笑]这原理不懂???[黑线]没有审计查不出的问题[偷笑]//@勇敢的河流w:感觉齐昊老师说的是双汇[捂脸][捂脸]另外还有一个问题:老师,如果您做假账,别人能发现吗?

再高级的假账 也会有漏洞 #齐昊 #企业管理 #商业思维 #老板 #时代华商
02:46任性的法官
一职务侵占案件的关键性证据审计报告存在严重的程序问题,计算方法也是错误的。庭审中我对此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并当庭提交了类案判例,庭后在与法官沟通时对审计报告的问题进行了重申并提交了计算方法的材料,法官竟然豪横的说:“不要给我讨论数学方面的问题,我当年就是数学不好才学法律的”,瞬间无言以对,只好将计算方法的书面材料放下悻悻而去。4月28日收到判决,豪横的法官在对审计报告不予采信后竟然偷换概念把结果采信,看到判决瞬间无语。

法律的公平既包括对刑法目的的追求,也包括对程序法的遵守,但这需要经验丰富的法官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今天遇到一个奇葩审计公司,快把我气死,懂造价的朋友过来评评理。
我们的项目竣工结算报给甲方,甲方交给审计公司来评审。他们是这样审的,合同量减少超过15%的项目,按照重新组价后调增的综合单价乘上减少的工程量给我们扣减,多扣了我们30多万。
我一看气个半死啊,立马又查看了一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里规定的工程量增减的处理办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13等文件处理,而且他们的审计报告里也写的依据这个规范。我又查了一下这个规范,第9.6.2条规定: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查完这些,我立马给审计人员打电话,说他们计算错误给我们多扣了,并且给她念了规范内容,对方居然理直气壮地说我哪里多扣了,你们是不是减少超过15%了?我是不是给重新组价调高单价了?减少量乘上调高的单价哪里错了?我解释是剩余部分单价调高,她就是胡搅蛮缠,坚持没有算错,电话里差点吵起来,最后我说咱也别吵了,第一你再去看看规范怎么说的,第二你去问问你们领导或是找个懂的人问问,看你是不是扣错了,第三咱们最好今天约个时间见面说。人家说今天很忙改天约,然后就挂了。。。。。
我是相当无语了,规范里的这句话就这么难以理解吗?也不知道这个审计是真不懂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遇到这样的审计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