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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的意义(提高资源税的直接意义)

听讲义的时候老师说资源税不重要,昨天晚上看了一下,一会原矿一会选矿交税,今天傻眼了,计算综合题里面好几个算资源税,哎呀,哈哈,有点像当年考初级的感觉,考了三四次

听讲义的时候老师说资源税不重要,昨天晚上看了一下,一会原矿一会选矿交税,今天傻眼了,计算综合题里面好几个算资源税,哎呀,哈哈,有点像当年考初级的感觉,考了三四次

【新风口!光伏建筑一体化或将驶入快车道!】

财联社电,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发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税费以及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的调节作用。继续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落实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等相关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探索对预算支出开展生态环保方面的评估。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绿色采购引导机制,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发展。

檀评:整体上看,此次《意见》主旨依然是推进绿色低碳工作,加快碳中和进度。其中,对于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建设等相关领域利好政策再次加码。另外,《意见》中还指出,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发展,而这也将带动光伏建筑一体化行业的需求增长,未来订单有望持续放量,建议关注光伏材料、装配式建筑等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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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耕地,保护大多人民利益,国家资源税,必须提高到百分之50,换言之,就是人居不得超过每人25_30平

沉默是无语xxx

不要小看1%,以目前的房价,很多县城一套房100万,每年就是1万,基本等于当地一年的租金了,而北上广深杭,普通老百姓的房子基本也得500万一套,一年就是5万,不知道多少人会卖房换票子,然后租房子住。

【从“被迫减排”到“主动改造” ── 天津以绿色税制引导绿色生产】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绿色税制往往能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几年来,我市积极落地实施环保税、资源税等绿色税制,用足用好“全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反向倒逼加正向激励,引导一些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实现了从“被迫减排”到“主动改造”的理念巨变,为绿色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天津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成果# 从“被迫减排”到“主动改造” ── 天津以绿色税制引导绿色生产-津云APP

中央取消农业税费后,一些地方发展不力,遇到财政困难,于是,千方百计通过收取农民的费用,增加农民负担,以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的目的。特别是搞重新发包。此风在一些地方蔓延。一些官员不是把聪明才智用到服务农民发展生产上,而是和一些企业利益绑定,以各种名义攫取农民利益,达到控制农民生产和乱收费的目的。比如,有些地方农民发展养殖业获得较好收益,一些人眼红了。他们以生态治理名义,对养殖池塘重新修缮,还要增加污水处理设施。好像为了环境很有依据。其实,目的在于以环保的名义从农民手中夺取养殖资源,变成自己发包牟利。

你真的是为农民吗?要是真为农民,把养殖环境整理好后,再交给农民。可他们绝对不会干这种事情!

集体所有的养殖资源,你非集体组织,有什么依据和理由强行来支配这些资源。

类似问题,在各地均有表现。眼前看,伤害农民利益,靠权力谋取不当利益。长远看,是削弱国家发展活力的乱作为!

此风不可长!

突发利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研究发展基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解读:碳中和是一个中长线的炒作主题,绿色可持续发展是新时代的发展理念,建立绿色股票指数直接利好节能环保美丽中国概念。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直接利好碳交易概念,代表性股票有深圳能源长源电力闽东电力等。

财政支出的基本职能 --- 3个税收要分清

今天我们重点讲了财政的3个基本职能,分别是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其中每个职能都有税,同学们一定要分清楚,考试的时候命题老师会在税收上做文章。

下面大鹏老师具体给同学们再强调一下:

1、资源配置职能:通过政府税收优惠,引导调节社会投资方向。

解析:同学要抓优惠两个字,抓目的,为什么给你优惠,就是为了鼓励你更好的低成本整合社会资源进行公共物品的生产。

2、收入分配职能:加强税收调节。

解析:同学们要抓调节两个字,抓原因。为什么调节,就是把高收入群体的收入调节给低收入群体。

3、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通过税收,调节社会投资需求水平。

解析:同学们要抓水平两个字,抓结果,通过减税或加税,改变投资需求水平。按我们精讲课程讲的,抓“水平”,稳定前提是“平稳”。

同学们好好看一下这三点,考试大概率考这个。希望命题老师不要看到大鹏老师对他的命题思路的解析!

备考复习过程中不会的地方直接私聊大鹏老师即可。

不怕你问,就怕你不问!#中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大鹏老师#

大鹏老师精讲课程

【(七)网易访谈:关于房地产税】问:房地产税的好处在哪儿?

贾康:这个好处我说过多遍,有好几样。再简单说一下,首先对大家关心的房地产市场,它肯定是个压舱促稳的作用。注意,我说的是压舱促稳,不是说它能把房价打得多么低,但它是通过给不动产的持有环节、包括消费性住房的持有环节增加了税收成本以后,遏制那种肆无忌惮的炒作,使房住不炒得到一个经济手段的确实的匹配,然后使房地产市场表现得比较沉稳,这就是长效机制里非常值得看重的,是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个税还会由此促进土地在配合提供住房这方面的集约化使用,就是由于有了这个负担以后,需方的很多原来的方案会受到调整,比如原来想尽量买一个大户型,踮踮脚我也要买个大户型享受生活,这时候可能变为我买个中小户型,更实惠的考虑了。大量这样的一些需求合在一起,一定会引导开发商他拿地以后开发方案出来,是更多形成中小户型的住房,那正好适应中国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合理地使房地产匹配着土地集约化利用。这些好处之外,还得说到它显然是匹配现在中央特别强调的优化再分配,促进共同富裕。它会是在再分配环节直接税里的一个主力型税种。这种直接税它就是要“抽肥”,然后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分配去“补瘦”,促进共同富裕,显然它这个功能作用也是现在特别被看重的。我前面说到的浙江应该加入,就是因为浙江已经被中央明确安排为共同富裕的示范区,建设示范区,那就要匹配这样一个机制。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对于中国来说,真正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分税制这个轨道上,使省以下体制落地,必须打造地方税体系,然而我们中国现在地方税体系不成型,省以下没有真正进入分税制,其实这是影响长治久安的。现在人们说到的地方基层困难,地方的隐性负债,地方的土地财政短期行为,都跟这个省以下分税制不落地有关。所以,这又是对全局来说非常重要的一个意义。

可能还有一条,我们得说到,这个税它在长远看,中国走向现代治理中间,它会在社区、基层这边催化和倒逼公众参与机制,以后越来越多的家庭成员交这个税,他们自然就会追问地方政府拿这个税金去做什么了,你怎么为老百姓服务的?这种公众参与意识自然得到提高,那带来的实质是法治化、民主化的进一步的完善。这都是它的正面效应。

问:城市的服务水平会变化?

贾康:对。您又说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效应。

问:公共服务定价等。

贾康:因为我前面说到的分税制是什么意思呢?分税制就是有很好的中央到地方各级的事权、财权、税基这样一套合理的匹配,如果地方政府拿着这个税以后,知道这个税是每年都有,而它只要尽心尽力、专心致志地优化本地的投资环境,优化本地的公共服务,它这个税基因为每隔一段时间按市场价重估——我前面为什么强调了坚持要市场价呢,就连在这里——每隔一段时间重估,它也就是财源建设套现的自然机理,地方政府就会意识到,我只要尽心尽力地做职能转换,干好公共职能,我的财源建设就跟着一起解决了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内洽机制,经济学上所说的激励兼容。

问:跟过去不一样,因为过去主要是生产环节,所以,对政府来说主要任务是招商引资,因为你不招商引资没有人给你交税。

贾康:他也没法出政绩。

问:如果直接税也有,大家在这儿只需要把公共服务提供好,维持住房价,政府从这里面每年固定池拿钱,这是一个相对来说也挺幸福的事儿,虽然各地来说比例差距甚大。

贾康:是的。也会带来一些区域差异的问题,您又说到一个关键点了:工商业发达的区域它这个税基就比较丰厚,工商业不发达的中部、西部,特别是一些欠发达的西部区域,它这个税对自己财源建设的支撑力,是明显弱于发达区域的。但是中国还得另外考虑配套:西部恰恰在中国又是资源富集地区,所以,地方税体系里中西部的资源税,应该自然而然‘也成为另外一个支柱。

问: 这又谈到整个税制的建立。

贾康:对,它们是个大配套。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来了#促进二手房的交易和流通

过往我们在住宅的持有环节是零税收,房地产税出台后在持有环节加税的同时,理论上来讲交易环节应该减税,那么一旦持有环节加税,交易环节减税,实际上,就能够倒逼那些空置闲置的房屋进入房产交易和租赁市场,促进房产的流通和二手房交易。

房产空置会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一旦房地产税开征,房产空置将带来更高的持有成本,持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将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拿来出租,要么拿来出售。

出售,加上交易环节减税,会平抑房价;出租,会平抑房租。

同时,房地产税可以极大地激活存量房产的流动性,对于购房人和换房人来讲是巨大的福音,同时对二手房交易和租赁市场也是利好。

房地产业历来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促进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房住不炒‘’与合理集约利用资源应是房地产税收政策改革的目的。

我国现阶段还是发展中国家,不增加普通购房者的经济负担应是大前提。以发达国家标准全面征收,事实上也负担不起。

起征套数,应与国家的生育政策密切关联,一对夫妻两套房,每增加一个子女且达到一定年龄,应获得一个免征房地产税的购房指标,可以子女的名义购房。

对税收政策落地前已持有的应征税居住类房产,设定一个免征期,逐步释放这部分房产的交易,以避免造成价格的大波动。

免征以套数计。一是简单便于管理,二是适当鼓励财富积累,让有条件的人群逐步以小换大提高居住品质(房屋套的最大面积限制以国家政策来体现)。

对于超过免征套数持有的房产,累进征收,形成过多持有‘’无利可图‘’的局面。在此基础上,可取消限购政策,全面市场化。

注:个人观点,图片为北京CBD核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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