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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听棒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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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当年,《传奇》的版权所有者曾将王菲和毛宁告上法庭,并索赔300万版权费,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李健的追讨。
众所周知,《传奇》是李健创作的,版权也是李健的,不过王菲在春之夜唱了一首歌,让《传奇》这个名字变得更加响亮,许多不明真相的人,都认为这是王菲的独唱。
而毛宁在他的后期唱片里,也出现了这首歌曲,因此,《传奇》的著作权人将王菲、毛宁两人告上了法庭。
宣称二人未经授权擅自演唱歌曲,构成侵犯著作权,并要求赔偿三百万元的著作权,许多人都将其视为李健的要求。
但事实上,李健事后向他解释,歌曲的版权早在2008年就被他卖给了他的老朋友孙有志,他是他的文化公司的老板。
他曾经说:“老实说,我是《传奇》的作者,但是我并没有得到太多的报酬,卡拉 OK只给了我300元,而我却没有去领取。”
我是一个歌星,我又不是什么律师,更不是什么社会活动家,我对版权完全不在意,《传奇》的翻唱版本太多了,从来没有人来找过我,我是歌手,我更希望我的作品能被更多的人听到。
他说,自从他在《水木年华》上做了一首歌之后,就被人给翻唱了,虽然他已经习惯了,但这并不是一种很好的情况,但这并不是他想要的,因为他不想用版权赚钱,否则他会被活活饿死。
李健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不打招呼是很不好的事情,但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他也无能为力。
正如李健所说,想要靠版权赚钱,他早就饿死了,这是真的,一首歌的版权赚不了多少钱,高晓松也说了,《同桌的你》虽然是他作词作曲,但也赚了八百,老狼是歌手,赚了八百多万。
看来跟作曲作者比起来,当歌手赚钱多了,但是侵权的事情要是发生在别人身上,肯定要赔偿一大笔钱,但李健却是个很豁达的人,或许他更像是一个书生,而不是一个贪图利益的生意人。
李健虽然不能影响任何人,但是他对自己的要求一直很高,他要在《我是歌手》上唱许飞的《父亲写的散文诗》。
他说要付钱给许飞,许飞却拒绝了,因为李健是他的学长,所以他觉得这是一种荣耀。
但李健坚持要付钱,他说这是别人的功劳,也是所有作曲者的责任。
事实上,李健也不是第一次这样了,在《当你老了》的时候,他并不知道赵照的原创者是谁,所以他多方打听,最终才知道了他的电话号码,后来两人就成了好朋友。
李健在文艺圈中绝对是一支清新的力量,他永远都是一个优雅、清新、美丽的形象,而他的幽默感、渊博的知识,更增添了他的魅力。
他清亮的声音,很有感染力,再加上他那独特的性格,让他在所有的歌手中,都变得鹤立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