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险保险公司汇总(见附表)
1、持有三个经营牌照的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
2、外资独资或拟独资的保险公司:友邦、汇丰、中德安联
3、外资控股(或为实际控制人):中宏人寿、华泰人寿
4、合资(外资持股50%):中意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中信保诚人寿、中荷人寿、同方全球人寿、中英人寿、恒安标准人寿、招商信诺、陆家嘴国泰人寿、瑞泰人寿、君龙人寿、复兴保德信人寿、中韩人寿、德华安顾人寿、
5、银行设立的保险公司:
A、银行控股:农银人寿(农行)、建信人寿(建行)、工银安盛(工行)、交银康联(交行)、
B、银行持股(50%):中荷人寿(北京银行)、招商信诺(招行)
二、保险公司评价指标
1、经营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三个方面评价保险公司的经营效果;

2、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销售、承保、理赔等保险消费者直接感知的服务环节评价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
3、分类监管评价体系则是从保险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拥有的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来评价公司的风险状况。
三套指标体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一起构成了“三位一体”完整的保险公司监管评价体系,共同促进保险业防范风险、科学发展、提升服务质量。
三、其他因素:
1、经营区域:目前互联网保险更多在销售环节加大开发力度,后续保单维护和理赔等服务主要还是通过保险机构来实现。
2、股权结构及质押(冻结)情况:根据整理出的2020年三季度人身险公司数据显示:25家股权有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其中有12家前三季度亏损);2家被托管;1家被监管整治。
经营对于股权的稳定至关重要,在当前“马太效应”愈加明显的保险市场,价格比拼、市场抢占、人才争夺……加剧的市场竞争,使中小险企将面临更大挑战。
若无稳定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何以在外部转型环境的不确定性中自处,再加上内部之不确定性,未来路况可想而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