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不唯一就没有个税税收优惠吗?
法律分析:答案是否定的,此时可通过个税抵扣的方式获得个税税收的实际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 号)第 2 条“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的相关规定,此时可以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在这里,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由此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个税的税收优惠。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一)房屋原值具体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 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二)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三)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本条规定自2006年8月1日起执行。
单位王大婶今年81岁,打算把自己房产留给女儿,律师一番话,叫她面红耳赤,她说,你这弄错了,这房子可是我老两口一辈子血汗拼得啊,给女儿也打折?!她打消了赠女儿的想法。
律师说,房产要“赠给”自己的女儿,要缴契税、公证费、登记费啥的,契税是房价的3%,王大婶两室两厅的房子,在三线城市是大概在五、六十万,按照市场的3%。房子契税为1.5万元上。
律师接着说,如果你女儿接受你的房子,你的女儿有几套房,不到5年就想卖这房子,你女儿要按据实征收方式上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费用是房价的20%,还要缴转让5.5%的营业税。加在一起超过四分之一的税费。大概20万左右……-

这一算不要紧,却把王大婶算恼了,律师还没有说完,就叫人家走了。还在后面喊着:这成了啥呀,这可是我们两口子一辈子的心血!给我姑娘也错了!我不给了行了吧?!
王大婶的生气也是可以理解的,你也不能赶人家律师走啊。
国家法规目的是严格管控,房子是叫人住的,有人有多套房产,有的人没有房子,通过宏观的调控,规范人们行为。
那么父母的房产留给子女,赠给儿女税的费用高,卖给子女、子女继承又如何,哪一个更能叫王大婶接受吗?希望强大的网友给一个答案。
#生活有温度# #新乡头条# @水向东
☑️回迁房交易税费规定是什么?
☑️回迁房交易税费规定是按照成交的价格3%的比例来进行缴纳,当然还需要明确的是,回迁房进行交易的话,可能会面临着一些风险问题,所以大家在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小心。

☑️一、回迁房交易税费规定是什么
回迁房交易税费规定是按照成交的价格3%的比例来进行缴纳,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二、目前二手商品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
☑️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3、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5、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宗。
当代#深圳头条# #深圳回迁房#
昨天我写了篇关于房产税问题的文章,主要是两个个人观点,第一,短时间不会出台。二,就是出台地方政府也会灵活应对,因为没有谁蠢到想把自己倒退几十年。正好昨天一位朋友,一位宁波房地产设计院的高级工程师也发表了一些他的看法,我们两个辩论了一番。今天我写下我的一些论点,(这里我就隐去你本名,以介甫相称吧[可爱])关于你补充的国外征房产税是因为承认土地永久私有。其实中国提出征税的也是网络人士,他们不知道我们在房地产上的各级各项税收已经够高了,今年总共11项房地产上的税收估计将达到2.8万亿人民币。收的已经够多了,其实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基本也是知识面少,认知不够,是本着“均田地”那种思维鸣不平,然后我们这里从不缺附和的人,毕竟几千年都这样了。

关于你说的收空置税,就能让二手房市场挂牌数量激增,使二手房价格下降很多。既然你承认中国是政策市场,那么它如果真能有这种效果,那你更要明白是不可能推出的了。关于为什么我想你懂得。但我不会同意你的观点。要知道现在房子已经被银行变成了硬通货,这点税钱不能有什么效果,都会转嫁到下游购房者或租客身上。你要明白,房产买卖中的个税、营业税都已经默认转到购房客户身上了。当年知道这项政策的时候,我还是抵制房产经济的人,但一个小时之内我就能看出这是房价调控的一个昏招,致电我堂兄……。
关于你说的不如进入股市和基金那样灵活,和大约每年有近10%回报率,这个我想不用回答了,属于你在辩论中已经输了。不过我得像你道歉,你热情的对我讲解你自己做的K线预警软件,我一直没细看,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人智商有缺陷,看不懂图。我也为了安全,撞车之后再也不碰,毕竟倒车镜我一点看不懂,所以我尽量为社会安全做贡献。但是我觉得你那个软件只是一种预测那里将出现技术性反弹的警报,如果自己没有克制力是不能掌控的。我没细看,只是猜测。

你既然玩股票,应该知道巴菲特买可口可乐的观点,虽然它当时价格很高,但他依然买进,并取得了多年高额的回报,现在可口可乐的股票也是伯克希尔哈撒韦重要组成。那也一样,绝版地段,顶级品质的次新小区,从改善到长期金融避险都有它独特的价值。而你考虑的只是它已经涨过了,但你考虑的还是不全面,要明白现在的“新”也早已涨过了,呵呵,是拿地价。可能还没有人能像我这样看的这样全面,所以观点自然与众不同。另外关于股市、期货和打新我会分别写一篇,不知道能不能发出去。
关于你说的央行昨天新发的房市贷款配额的问题,我还没有去想,但有个结果是一定的,银行地位又提高了,呵呵。其实挺有意思我们看到大银行给房地产商和个人的贷款额度相加都已经到72.5%了,难道还不知足,造成恐慌让老百姓赶紧加快买房,尽量在上半年能容易房贷,呵呵。不过这样也好,小银行也能分点甜头,不能你们几大独占。估计不管新房还是二手房,刚需大多前三季度完成买卖,改善型可以到年底。本来想少写一些,不知不觉写的多了。我想我们之间只是辩论观点,像玻尔和爱因斯坦,司马光和王安石,完全是因为观点,并不会影响你我的友谊。昨天想起你说的话,我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现象,心情很沉重,半夜都很压抑,我会在这几天整理出来发表。希望我们交流的时候能毫不掩饰自己的观点,互相增益。我也为我的性格在这里向所有的朋友道歉,并再次祝大家2021会更好。让我们都好好的!

租售比,住宅400-600:1,公寓200:1,回报率高一倍,相当于住宅40-50年回本,公寓15年回本,这还是新一线的价格,一线再加20年。差额20%个人所得税,差额30%土地增值税,差额5.6%营业税!总额3%契税!很多房子出售都是房价做平!导致市场评估价上不去!银行不愿意做商业用地!南京目前做商业的银行只有建行和紫金农商!徽商也停了!一但出现坏账房子根本无法变现!总有人拿住宅和公寓做对比,价格一样吗?用公寓同样的价格能买到多大的商品房?所以不要用传统眼光看待公寓,经济能力欠缺的,买套公寓自住至少不用每月交租金给放房东打工,有住宅没购房名额的,入手公寓出租回报率比普通理财高.我就不懂了,怎么老是黑公寓呢?公寓和住宅本就不在一个起点。这些都是真的,只是公寓和商铺在转卖的时候交易税费太高,只这一点就直接影响变现。拆迁肯定比住宅赔得多,但是谁会拆呢?如果不拆,土地年限到了就继续住呗,续费。房子土地年限到头,就两种情况,拆或者学续费继续住,你不让我续费,那你就拆呗。公寓最大的敌人是时间物业和业主。很多公寓在20年后遇见一个不好的物业,电梯都是坏的。营业用房本来拆迁就是赔得多!因为性质不一样!至于到期费用,这个不好说。交易费用高也是正常的!很多人都不懂什么是营业用房,就乱喷!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哪种方式最划算了?很多人都不清楚,今天给大家一个准确答案,可供选择的方式一般有三种,赠与、继承和买卖。你们认为哪一种更划算,更省钱呢?估计不少人会意外,答案是买卖。第一种用赠与的方式,需要交3%的契税,除了无法享受其他任何优惠政策,有的地方还需要赠与。公证书最贵收费是房价的1.2%。假设你家房子300万,直接小四万块钱就得被划走了,而且赠与性质的房产以后不好卖,除非房子满五年,而且是你的唯一住房,否则的话,假设房子涨价,你想要出手,需要将赚到差价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上缴。那如果世纪城呢,通过继承得到的房子可以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只需要支付印花税、公证费、评估费等等费用即可。但是呢,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而且涉及到复杂的流程和法律问题,风险其实也比较高。那如果是卖给子女,要是这房子满五年,又是父母的唯一住房,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只需要缴纳印花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就可以了,如果子女名下无房,契税最高也就1.53%种方式相比,父母想把房子过户给子女买卖的方案最佳,自由且划算。但也要注意,受限于房屋的面积、居住的年限,首套、二套、多套等等因素,如果父母在将房子卖给子女的过程当中,需要按照最高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契税,其中产生的费用会高出不少。所以不同的家庭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做具体的决策。

买二手房委托公证不过户的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中常常见到房主出具委托公证书,由受托人代表自己办理银行解押,按揭贷款,过户等一系列房产手续。这样房主不用事事都亲力而为,省时省事,方便很多。还有很多购房者为了避税,选择只公证不过户,有些是因为房子抵押中,或者是没有办法上市交易,所以只做公证不过户。
二房买卖之前办理的委托公证书,有些条款已经不适合公证改革后使用,比如你以前购买的一套按揭房,没有提前还款解押,一直以原房主名义在按揭还月供。以前房主给你办理了委托公证书,赋予你作为他的代理人有很多权利,有权代表原房主出售此房,有权代表原房主收取房款。注意,房产没有过户到你名下,现在又因为你自身各种原因,需要出售给他人。对方是需要银行按揭方式买房,那么在乌鲁木齐各大银行买房人按揭那部分钱款,只能打给产证上的原房主,不能打给受托人,以前的公证书尽管上面写的受托人有代收房款权利。现实中,银行也不会认可只能打给产证上的登记人。银行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避免债务纠纷。但是很多现任房主也已经联系不上原房主本人。银行贷款自然不好放给登记人。其实很多受托人就是实际上的的房主,他们并不希望银行房放款给产证登记人账户里。因为这个房子就是受托人买下来的,只是由于各种原因暂时没有过户。如果不想将房款打给产证登记人卡里,只有先过户给受托人指定的人名下。你再和买房人办理按揭过户,这样确保钱打到你卡里。这样做的不好后果就是才过户的产证不足两年,再次卖给他人会产生一笔成交价5.5%的营业税,无形中又给买卖双方增加了成本。如果二手房东未来一两年考虑出售此房,建议先过户到自己家人名下,然后再做下一步处理。

现在办理的公证书针对正在按揭的房子,是需要出两份公证书,第一份委托人有权代表房主办理原房主提前还款手续,等出来新的不动产证,然后再办理第二份公证书,委托人才有过户权利。不像2017年之前委托书一份公证书把所有买卖二手房权利都赋予给受托人。
过去的委托书办理期限是没有明确时间要求,一般时间要求是将二手房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为止。现在公证书的有效使用期限一般是1年到2年。超过这个时间委托书就用不了。大家一定需要注意这几点。
二手房办理公证的人建议及早过户,不过户的风险如下:
1、如果双方为了避开增值税,而选择了不过户,虽然房子有了产权,看起来非常的保险,但是它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卖方可以因为房子的增值大,然而取消交易,这时法院可不可能把房子判给买方,所以一定要谨慎。

2、房屋权利受到限制
房子被查封或者是抵押,买方权利就不可以使用了。如果买房者买到这样的房子,承担的风险非常大,房子很有可能被收走、拍卖等,购房者只能要回本金,利息都需要自己承担。就算进行了房屋公证也要去诉讼争取要回自己的房子。
公证法在改革,出现了许多新的公证要求,针对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大量的委托公证书,买房人一定需要留心以上几点,避免产生纠纷,影响交易。#乌鲁木齐头条#
武汉购房荟楼市小知识:
重磅!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宣布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样一来,如果父母与子女间的房产继承、赠与、买卖产生的税费会发生什么变化吗?
给大家举个例子,如果你的父母有一套200万的房产,想要过户给你的话,有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

1、继承房产:税费较少
办理房产继承前,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继承也就是说继承人不用支付房子本子的价格就可以获得房产,从理论上说,继承是把房产过户给子女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只用缴纳工本费和公证费。(在这里提醒大家,房产继承的前提是,父母已经不健在了。)
2、房产赠与:全额契税3%+20%转让个人所得税
对于房产的无偿赠送,《公告》指出: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为“偶然所得”,缴纳20%税率。但依法继承房产,或者父母将房产送给子女,子女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敲黑板】:但当在你对这套被赠与的房子,进行再次转卖的时候,是要缴纳高达20%的费用的!!

比如现在房产总价为200万元,被赠予一方要转卖房子,要缴纳200x3%=9w契税,还有(200-80)×20%=24万税费。
3、房产买卖:主要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
房产买卖是房地产交易的典型类型,房地产交易是实现房地产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过程,房产买卖不仅包含了房产占有的转移,也包括了房产处分权的转移。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房屋买卖分两种情况:
若该房为父母唯一住房,且已满五年,子女为首次购买,那么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都会减免,只需要缴纳房屋总额1%的契税。
若房屋未满五年或者不是父母的唯一住房,子女为首次购买,那么除了缴纳1%的契税外,还需要缴纳总额2%的个人所得税;子女不是首次购买,那么需要缴纳1.5%的契税。
其实,这次公告,是要把房屋赠与和继承从此前的「其他所得」变成「偶然所得」,即把征税项目重新定义一下,可是税率本身,并没有变化。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时确实不需要缴纳个税,当下的成本是低,但当你想要把这套房子转手卖掉时,就得按房屋总价的20%来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不管你是赠与还是买卖,只要你今后会选择将房子转卖,那么你最终还是会缴纳个税,只是时间延后了而已。
想要把房子留给子女的父母们,哪种过户方式最划算你知道了吗?
西安购买房屋建议增值税满五年免征[已回复]
西安2021年出台了购房330新政,3月30日以前购买的房屋只有两年限售期,而增值税还是老政策满两年免征,基本上政府征收不到增值税。建议西安市与时俱进,增值税免征门槛上调,由原来的满2年免增值税调整为满5年免增值税。个人在西安购买住房不足5年的,对外销售的时候按照5%的标准全额缴纳增值税。一方面增加政府税收,另一方面有利于二手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谢谢!

回复
西安市税务局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一是对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不包括经营用房屋)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该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北上广深适用不足2年按5%全额征税、满2年的非普通住房按5%差额征税、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而是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三是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包括经营用房屋)按照5%的征收率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
您建议西安市上调个人买卖住房的增值税免征门槛,由满2年免征调整为满5年免征。按照现行税收管理权限,税收政策的立法权在全国人大(或人大授权国务院)。同时,增值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税种,各级地方政府无权确定或调整其征税、免税政策。市税务局将记录您的建议,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2021-11-16 16:08#西安头条#
干货分享,青岛买房你必须要知道的税费缴纳标准。#青岛楼市#
1.契税
首套房:购买90平米及以下,按照过户价1%缴纳,90平米以上按照过户价1.5%缴纳;
二套房:购买90平米及以下,按照过户价1%缴纳,90平米以上按照过户价2%缴纳;
三套房:3%
非住宅:3%
【注】判断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以各区县为标准,例如在市南买房仅看在市南是否为首套房。
2 营业税
所购房屋满两年:免征(不分面积大小)
所购房屋不满两年:按照过户价5.62%进行缴纳。
【注】不再根据面积和容积率区分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不再征收差额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
标准:商品房按照过户价2%缴纳,个人已购公房、解用工程住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以及拆证安罟房首次出售的,按照过户价1%缴纳。
减免标准:所购房屋未满五年日是业主唯一住房时,免征,否则全额缴纳。
判断满五的标准:以房产证登记日期和契税发票日期,较早的为准
唯一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以及未满18周岁未成年子女)
(4)
如果购房者是贷款买房,需要向评估所缴纳评估费,标准:商业贷款按照评估值的千分之二征收、公积金贷款按照评估值的万分之四征收,封顶500元。
(5)手续费、工本费、印花税
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缴纳手续费、工本费、印花税。
手续费:6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3元);
工本费:80元;
印花税: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