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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下载)

新来的会计因不会报税,在周会上挨批了 主管心疼她,整理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模板,包含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非常全面,希望她早点学会。

新来的会计因不会报税,在周会上挨批了

主管心疼她,整理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模板,包含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非常全面,希望她早点学会。

合肥的车友们有没有自己去上牌的,这车要不要去打免稅证明,4s电就给了我一个购置税申请表,不知道行不行

非常感谢!

财税小青年注册税务师

我们去一家建筑集团搞税收风险排查,发现该公司近4年中,每年都购买一、二十辆轿车,这些轿车的品牌不一,每辆车的价格从20万元至80万元不等,4年内用于购买轿车的支出达到了1800多万元。我感觉到很疑惑,你们集团总共才300多人,用得着这么多辆车吗?

于是,我要求会计提供这些车辆的行驶证以及各部门使用登记册。 会计对我说,早都给你准备好了,我这里有每一辆车的行驶证复印件,全部都登记在公司名下,你要想看原件,我随时可以让拿过来!另外,这些车辆的日常使用也有专门的记录,我也可以把材料复印给你! 听会计这样说,我说,我相信你有这些材料,这样吧,你带我去停车场看看吧! 会计支支吾吾不愿意带我去! 我对会计说,实话告诉你吧,你们的停车场我早都去过了,你们停车场的面积,最多也就能停20辆车,这4年里你们买了将近70辆车,请问都停哪里的?你可能要说,有些车可能出差了!那好,你告诉我,哪辆车出差了?出差的车辆总不能不回来吧?我接着说,你们买的这些车辆主要是为了抵税吧?这1400万元的车辆可以为你们公司抵减以下税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按照上面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我看了,这70多辆车中几乎没有新能源汽车。

可以少交增值税=1400/(1+13%)*13%=161.06万元;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三项附加税都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你们集团适用的税率分别为7%、3%和2%。可以少交附加税合计=161.06*(7%+3%+2%)=19.33万元;3、企业所得税。我已经查看过你们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了,所有车辆都是以不含税金额一次性在企业税税前扣除,这样的话,你们公司在4年中,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1400/(1+13%)+19.33=1258.27万元。少交了企业所得税=1258.27*25%=314.57万元。再加上这70多辆车每年的保险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等,你们公司少交的企业所得税就更多了。综上所述,这4年中,你们公司因为这70多辆车,至少少交了税收合计=161.06+19.33+314.57=494.96万元。我接着说,我们是你们公司聘请过来对你们公司进行税收风险排查的,到现在你还不说实话吗?

会计对我说,你计算的数据没错,但是我们公司真的没有少交那么多税!事情是这样的,4年前,我们集团的现任老总上任,为了照顾员工,给员工省税,规定了公司内部职工如果需要购买车辆,可以以公司名义购买,公司会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返还给职工,等4年之后,每辆车再转给购车人,二手车辆的交易费由购车人承担。 我说,你们老总的规定是偷税漏税!员工和集团都一样! 会计说,怎么能是偷税漏税啊!以车抵税这是税法允许的啊!另外,我们的员工都赞同老总的规定啊! 我对会计说,以车抵税确实是税法允许的,但是那是建立在企业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而以公司名义购买车辆的基础上的,不是像你们这样!一辆车省了几万甚至是十几万,你们公司的员工当然同意了,他们又不是专门学税法的! 会计说,我们老总这样做也是为了员工谋福利啊,应该没啥问题吧?

 我对会计说:一、你们集团并不是真正地为员工谋福利。通过上面的计算可知,这些车辆抵减的税收中,增值税161.06万元你们公司退给了购车员工,但是,附加税19.33万元加上企业所得税314.57万元共计333.9万元,却是你们公司实实在在得到的利益,所以,表面上你们集团为公司省了税收,但是,真正的获益者是你们集团。二、这样做存在风险。1、补缴税款的风险。我刚才看了一下你们公司的账,你们退给员工的增值税额都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挂着呢,请问,一旦有人来查账,你怎么解释?这70多人都从你们公司借款?每人借了几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你们公司对员工未免也太好了吧?你觉得你的解释别人会信吗?一旦给你较真,员工和集团都要补缴税金、税收滞纳金,并处罚款。2、员工财产灭失的风险。这些车辆都登记在公司名下,从法律上讲,这些车辆就是公司的财产,你们公司现在的经营情况很好,但是,你能保证一直这样吗?一旦哪天经营不善,债权人有权要求拿这些车辆来抵债,到那时候怎么办?

 会计说,这些问题你不说谁会知道啊? 我对会计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们公司每年都购买这么多车辆,是很不正常的,说不定哪天就来查你们!还有,你们公司的规定是4年后车辆才转给购车员工,这4年中购车员工离职怎么办?他们如果因为离职补偿或者其他原因和公司闹得不愉快的话,举报你们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办? 最后会计说,我带你去见我们领导,你去把这些问题给他说说吧!你是中介机构,他应该比较相信你的话!

合理避税

财税小青年注册税务师

我们去一家建筑集团搞税收风险排查,发现该公司近4年中,每年都购买一、二十辆轿车,这些轿车的品牌不一,每辆车的价格从20万元至80万元不等,4年内用于购买轿车的支出达到了1800多万元。我感觉到很疑惑,你们集团总共才300多人,用得着这么多辆车吗?

于是,我要求会计提供这些车辆的行驶证以及各部门使用登记册。 会计对我说,早都给你准备好了,我这里有每一辆车的行驶证复印件,全部都登记在公司名下,你要想看原件,我随时可以让拿过来!另外,这些车辆的日常使用也有专门的记录,我也可以把材料复印给你! 听会计这样说,我说,我相信你有这些材料,这样吧,你带我去停车场看看吧! 会计支支吾吾不愿意带我去! 我对会计说,实话告诉你吧,你们的停车场我早都去过了,你们停车场的面积,最多也就能停20辆车,这4年里你们买了将近70辆车,请问都停哪里的?你可能要说,有些车可能出差了!那好,你告诉我,哪辆车出差了?出差的车辆总不能不回来吧?我接着说,你们买的这些车辆主要是为了抵税吧?这1400万元的车辆可以为你们公司抵减以下税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按照上面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我看了,这70多辆车中几乎没有新能源汽车。

可以少交增值税=1400/(1+13%)*13%=161.06万元;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三项附加税都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你们集团适用的税率分别为7%、3%和2%。可以少交附加税合计=161.06*(7%+3%+2%)=19.33万元;3、企业所得税。我已经查看过你们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了,所有车辆都是以不含税金额一次性在企业税税前扣除,这样的话,你们公司在4年中,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1400/(1+13%)+19.33=1258.27万元。少交了企业所得税=1258.27*25%=314.57万元。再加上这70多辆车每年的保险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等,你们公司少交的企业所得税就更多了。综上所述,这4年中,你们公司因为这70多辆车,至少少交了税收合计=161.06+19.33+314.57=494.96万元。我接着说,我们是你们公司聘请过来对你们公司进行税收风险排查的,到现在你还不说实话吗?

会计对我说,你计算的数据没错,但是我们公司真的没有少交那么多税!事情是这样的,4年前,我们集团的现任老总上任,为了照顾员工,给员工省税,规定了公司内部职工如果需要购买车辆,可以以公司名义购买,公司会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返还给职工,等4年之后,每辆车再转给购车人,二手车辆的交易费由购车人承担。 我说,你们老总的规定是偷税漏税!员工和集团都一样! 会计说,怎么能是偷税漏税啊!以车抵税这是税法允许的啊!另外,我们的员工都赞同老总的规定啊! 我对会计说,以车抵税确实是税法允许的,但是那是建立在企业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而以公司名义购买车辆的基础上的,不是像你们这样!一辆车省了几万甚至是十几万,你们公司的员工当然同意了,他们又不是专门学税法的! 会计说,我们老总这样做也是为了员工谋福利啊,应该没啥问题吧?

 我对会计说:一、你们集团并不是真正地为员工谋福利。通过上面的计算可知,这些车辆抵减的税收中,增值税161.06万元你们公司退给了购车员工,但是,附加税19.33万元加上企业所得税314.57万元共计333.9万元,却是你们公司实实在在得到的利益,所以,表面上你们集团为公司省了税收,但是,真正的获益者是你们集团。二、这样做存在风险。1、补缴税款的风险。我刚才看了一下你们公司的账,你们退给员工的增值税额都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挂着呢,请问,一旦有人来查账,你怎么解释?这70多人都从你们公司借款?每人借了几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你们公司对员工未免也太好了吧?你觉得你的解释别人会信吗?一旦给你较真,员工和集团都要补缴税金、税收滞纳金,并处罚款。2、员工财产灭失的风险。这些车辆都登记在公司名下,从法律上讲,这些车辆就是公司的财产,你们公司现在的经营情况很好,但是,你能保证一直这样吗?一旦哪天经营不善,债权人有权要求拿这些车辆来抵债,到那时候怎么办?

 会计说,这些问题你不说谁会知道啊? 我对会计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们公司每年都购买这么多车辆,是很不正常的,说不定哪天就来查你们!还有,你们公司的规定是4年后车辆才转给购车员工,这4年中购车员工离职怎么办?他们如果因为离职补偿或者其他原因和公司闹得不愉快的话,举报你们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办? 最后会计说,我带你去见我们领导,你去把这些问题给他说说吧!你是中介机构,他应该比较相信你的话!

豪车抵税,一年买二十辆车?这家老板算是把豪车抵税弄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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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编的朋友张三给小编吐槽,说自己集团的老板是这两年刚上任的,为了为了照顾员工给员工省税,就让需要买车的员工以公司的名义购买,公司在按照机动车销售的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返还给职工,等过两年,在将车转给购车人,二手车辆的交易费就有购车人承担。

我说:那不是挺好的,公司心疼你们,让你们省钱。

张三回到:我就知道你是在打趣我!

我:那你说一下吧,我来看看你们老总到底省了多少税?

张三:我们公司这两年每年都购买一、二十两车,停车场都放不下了。这些车的价格从30万—80万不等,购买轿车的支出达到了900多万,而且我们集团员工就一百来人,你说要是税务真的查起来,这不是一查一个准吗?

我回到:这就是抵税嘛,那按照你集团现在的花费,就抵了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

首先我们来讲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按照上面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我看了,这40多辆车中几乎没有新能源汽车。按照这样来增值税就少缴纳900万/(1+13%)*13%=103.53万元。

其次就是附加税,附加税包含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这三项附加税都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你们集团适用的税率分别为7%、3%和2%。可以少交附加税合计103.53*(7%+3%+2%)=12.42万元。

最后就是企业所得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所有车辆都是以不含税金额一次性在企业税税前扣除,这样的话,你们公司在2年中,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900*(1+13%)+12.42 =808.88万元。少缴纳808.88*25%=202.22万元。

在加上这些车每年的保险、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等等等,少缴纳的税就更多了!

所以这2年你们公司起码少缴纳103.53+12.42+202.22=318.17万元。

我接着说:虽然你们老板是为员工谋福利,而且以车抵税是允许的,但是那是建立在企业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而以公司名义购买车辆的基础上的。

会计:我都知道,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劝我们老板,这违法的事情我也不想干,我每一天都想离职,但是他给的实在太多了,哎!

小编最后提醒大家,偷逃税款是违法的!想要节税可以寻找一些税收政策或者寻找税收优惠园区,虽然说老板不用懂得会计这么多,但是还是要懂基本的法律法规!别再法律的边缘反复试探!

最后的最后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就请点个关注、点个赞吧!#税收##会计##个体工商户#

还在被4S店坑,代办上牌要几千?

别再上当了,替你整理出自己上牌流程,只要120元。

第一步:首先准备上牌的各种证件资料;

1、车辆合格证。问自己购车的4S店要车辆的合格证,这是必不可少的证件,因为现在基本上所有的4S店都会把车辆合格证抵押给银行,当这个车卖了后才会赎回合格证,基本上当天是拿不到的,所以一定要问他要合格证。

2、购车发票。这个在你付完全款或者办完分期的时候会给你车辆全款购车发票一共3联,都有用,缺一不可。

车辆照片两张和发动机、车架号拓号。这个都会随车带的,没有的话问销售要。

3、交强险单子。提成当天就需要4s店给你交强险和打临时牌照,因为店内和店外价格一样,所以都是在4s店办理的。

购置税申报表。一般4s店给你的档案袋里都会有。现在都是电子保单,所以可能你档案袋里的保单是打印版的。

4、身份证。确定这个车写谁的名字需要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代办,还需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步:交车辆购置税。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就开始正式挂牌流程了,带着身份证和购车发票的报税联,去当地行政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缴纳车辆购置税,如果是新能源车也要去办理免税证明;

第三步:开着你的新车去车管所验车。这一步建议根据当地情况选一个人不太多的时候去,建议大早上就去。需要车辆照片,车架号拓号。排队到跟前后打开车辆前引擎盖以便工作人员查验,填写申请表;

第四步:业务大厅去受理并选号。带着验车单去大厅排号受理,受理完成后可以到旁边的自助机上选车辆号牌,如果是提前在网上已经选过号的话提前给工作人员说下,然后缴费120元;

第五步:去牌照发放处领取机动车牌照,并安装号牌,当然也可以自己安装;

第六步:返回业务大厅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大绿本(车辆所有权证书),

至此上牌流程全部结束,是不是超级简单,由此可想收你3000元的上牌费用是有多黑,简直就是抢钱啊。所以如果说你对钱没有愁的话,完全可以自己办理,半天时间完全搞定!

关于4s店上牌费用的问题,各个店里的要求都不一样,有的收几百,有的收上千,以后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坚决抗拒,不在4S店交纳上牌费。

今日头条全网最全超详细的公转私方案,看完总有一款适合你!

阿东花费三天三夜看遍数百篇文章整理出七条合法合规的公转私的方法!

1. 最简单,最基本的,直接拿钱就走:备用金

也是老板最常用的方式,以个人借款的方式,直接叫财务打钱,简简单单就能从公司账上转到个人账上

【注意】其他文章不会告诉你:年底前一定要拿成本票冲账(搞不到票也不要去买票犯法的,很低级的错误)或者年底还回来,年初再借,金额一定要和去年金额不一样!不然会有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2.比较委婉的方式:房屋出租

谁家名下没有几处房产啊,提供给公司职工(老板自己)住宿,个人去税局代开租赁发票,公司拿到发票后,还可以冲抵25%的企业所得税,获得的租金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个人账户

【注意】个人租金发票是要缴税的哦(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但是公司少缴了25%的企业所得税,两者相抵,可以忽略!

3.巧用违约金

公司和个人签订的业务合同,不履行合同产生的违约金,支付给个人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需要发票就让个人去税局代开发票(比如说看老板娘不顺眼,把她开除,让她回家打几天麻将)

【注意】少用!少用!千万不要经常开除老板娘,开除多了,老板娘都觉得你是不是想在公司搞外遇,不想让她看见!更不用说税局了!

4.车辆出租(私车公用)

个人名义下的车,出租给公司使用,签订好私车公用协议,约定好多少租金,需要发票可以个人去税局代开租赁发票,所得税前可凭票扣除!

【注意】要约定好车辆使用工程中的管理费,加油费,保养费等由公司承担,又是一笔成本票入账啊

5.出租完了怎么办?卖啊

旧车卖给公司,变成公司的车了,个人去税局代开发票,办理过户手续!好处是转让二手车低于原值,不需要个人所得税,还免征增值税!该车的所有费用(保险费)都可以进入公司费用,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

【注意】大家都说的车子折旧,折旧费也是有门道的,阿东这里一起告诉你:企业当年盈利,应纳税所得额高于三百万,这时候其他条件又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的话,要注意税务筹划,选择在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帮助企业大幅节省税金,财务也不用调账了,直接调整纳税申报表就行!

企业亏损怎么办?那就放弃使用所得税一次性扣除的政策!

6. 像发工资,股东分红,还要劳务报酬这些就统一讲了吧,前两者都是需要缴纳20%的个税,税率较高,后者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更高!所以不推荐使用!

7. 那么税率较低,公转私不麻烦的方法就只有转变公司形式了

不用再被公司什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分红税这些条条框框束缚了,再税收优惠园区注册个独或个体户,不仅仅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来纳税,减少税负,还因为个独和个体户的资产和个人财产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完税后可以直接将企业利润公转私到企业负责人的个人卡上是允许的!

这里以我区开票300万为例:

在园区政策核定征收,综合税负(包含增值税,个税,附加税)最低只有1.5%

总计只需要缴纳300*1.5%=4.5万,不到五万的税负,剩下的钱都可以到自己的腰包。

前提是需要有核定政策,没有的话就是查账征收,按照25%的税率征税。

老板如果不善待财务会计人员,一定会付出代价,而且付出代价之后你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最近有个朋友的公司主管会计离职了,让我帮他看看他们的账有没有问题。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我朋友的公司是个刚成立三年多的初创小公司,30多个人,财务部就两个人,一个是出纳一个是主管会计。

听朋友说,这个主管会计是北京人,专业水平一般,个性特别强,谁都不服,经常和老板顶嘴,和公司另一个副总关系也很僵。

于是,干了一年多,老板就把她辞退了。

我看了最近两年的账套、报表、纳税申报表,还有申请的房租补贴资料,最后发现,这名会计主管为了报复老板,在很多方面都做了对公司最不利的操作。我总结一下,分享给大家。

第一,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故意不享受。

比如火车票、机票都可以按9%计提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但是这名会计主管没有计提一分钱的进项税,完全没有享受这个优惠政策。仅此一项,一年多交七八万的增值税和附加税。

第二,在申请房租补贴的时候,故意把一些财务数据填错,提供的销售合同也都是金额小的,并且和公司主营业务不太相关的,这样就导致申请失败,无法享受房租补贴。这一项,让公司损失十多万的补贴。

第三,在做2021年汇算清缴时,本来可以将应纳税所得额控制在300万以内,但是最后居然是310万,恰好失去了小微企业的身份,这样就无法享受小微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了。这纯粹是和老板作对,而且老板根本不知情。这一项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无法估量。

总之,我从这名被辞退的会计主管的操作中,看出来她对老板有很大的怨恨,最终也悄无声息的让老板损失很大。

我在此,郑重奉劝小微公司的老板,务必不要怠慢财务人员,否则,财务人员不开心,报复你,你吃多少哑巴亏,自己也不知道。

一家公司,有点背,被自己的合作方给举报了,税局稽查的后果,可能要上千万才能搞定。问我有没有税局资源帮忙疏通关系,我一听,感觉难度不小。

这家公司销售了一批货物,大概200万左右。购买方为了便宜点拿货,就跟这家公司说,你不用给我开发票了,价格上优惠点就行。在业内,以不含税价销售是常事,销售方也没多想,就直接签了合同。

购买方是一家贸易公司,他销售给终端的时候,出现了跌价,产生了几万块钱的损失。购买方的人估计是贼精贼精的,他想到了让销售方来承担这笔损失。销售方自然没理由承担这几万块的损失,于是直接拒绝了。购买方恼羞成怒,直接举报销售方销售产品未开发票,存在偷税漏税的主观故意。

稽查局反应迅速,一干人直奔销售方,拿走了近三年的会计凭证。据销售方的财务人员跟我反馈,这些凭证里面,有超过2500万的未开票收入。熟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人都知道,企业应该申报未开票收入。但是,真实情况是,很少有企业真正全额填报未开票收入,或者说,大部分企业都会很少填报未开票收入,这家销售方自然也不例外。

这样麻烦就大了。按照2500万算,增值税13个点,附加税12个点,企业所得税25个点,总体算下来13%*(1+12%)+25%=40%。也就是说,要补缴40%即1000万的税款,如果再加上滞纳金和罚款,轻轻松松超过1500万。

老板得知可能会产生这么大的损失后叫苦不迭,早知道这样给他几万块又怎样?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销售方财务人员说,已经找人运作,想直接按照举报金额200万补缴税款,但是税局那关没能通过。

当然啦,现在税局已经掌握了全部材料,而且已经走了立案流程,立案流程的审批要通过多个负责人,谁愿意冒着这个风险去帮忙解决呢?我感觉有些无能为力。有没有网友有类似的经验来分享下?

我们接受委托,对一家建筑公司的账务进行税务风险排查。在审核原始凭证时我们发现,该公司2020年度列支的成本中有110万元未取得发票,也没有任何附件资料,于是,我们喊来财务刘经理询问。

 

刘经理说:我早都知道你们会发现这个问题!按照你们的观点,这110万元成本,没有发票,需要纳税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吧,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110×25%=27.5万元吧?

 

我问刘经理:既然您早都知道是这样,那为什么不取得发票呢?

 

刘经理说:我们如果能取得发票,当然会取得发票了,我们这不是没办法取得发票吗?另外,我们公司花钱请你们来审核税收问题,并不只是请你们来发现问题的,你们还得想办法帮我们解决问题啊!

我告诉刘经理:是这样的,刘经理,您如果真想让我们给贵公司解决问题,您就应该告诉我这110万元的支出是什么,业务内容是什么,对吧?现在您什么都不说,只说让我们解决问题,这有点强人所难了,您说是不是?

刘经理说:行,那我就告诉你吧,我们老板每接一个工程,都会支付10%的介绍费,这110万元是我们公司支付的工程介绍费,你看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吧!我都没办法解决的问题,我都不相信你们能有办法解决!

刘经理又接着说:工程介绍费,你们应该知道是什么东西吧?这个支出能取得发票吗?我干了30多年的会计了,我就没见过谁能取得这项支出的发票!

说实话,谈到这里,我有点生气,你干了30多年的会计是不错,但是你没见过的事情并不能说明不存在啊!

我接着问刘经理:我注意到贵公司的110万元的支出都是支付给一个工程咨询公司的,而且这个工程咨询公司是个小规模纳税人,是吧?

刘经理说:是的,怎么了?这很正常啊,由于给我们公司介绍工程的领导身份特殊,我们公司不可能直接把介绍费打到他的银行卡上的,这是常识,你难道不懂吗?

我告诉刘经理:您说的所谓的常识,我也稍微懂一点!但是,您没考虑过另外一个问题吗?如果这家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给咱们公司开110万元的发票,可以直接给咱们公司节税27.5万元啊!

刘经理说:我们老板说了,如果让对方开发票的话,税点还要我们出,不合算!所以,干脆我们不要对方开发票了,简单、省事!

说到这里,我对刘经理的业务水平产生了严重怀疑!

因为,经过我们审查原始凭证发现,建筑公司支付的这110万元介绍费,并不是一次性支付的,而是以甲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为依据支付的,其中,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每季度支付30万元,第四季度支付20万元。

我告诉刘经理,如果这家工程咨询公司按照咱们公司支付的介绍费的进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它们是没有税收问题的。

因为按照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免征增值税,而附加税是以实缴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增值税免征了,相应的附加税也就不用交了!

刘经理被我说的有点不好意思,接着说:我不管那么多,我只负责干活,要不要发票,那是我们老板的事,与我没关系!

说到这里,我实在受不了啦,作为财务人员,应当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去维护股东的利益,否则的话,就是违反职业道德!

我告诉刘经理:您说的都对,既然这样,那我们去给老板汇报一下,看他是愿意再补缴企业所得税27.5万元,还是愿意去索取这110万元的发票!

刘经理有点恼羞成怒,说:随便你们吧,你们爱去汇报就去汇报吧!

上午的谈论到此为止,我们和刘经理闹了个不欢而散!

原本打算下午去给老板汇报的,结果,刘经理中午打电话来说:我觉得还是我去给老板汇报合适一点!你们帮我看一下,如果我们公司能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发票,是不是要好一点!

我告诉刘经理,如果咱们能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取得这110万元的发票,完全可以在2020年度税前扣除;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有不超过五年的追补期限。

刘经理说:5年之内都可以进行追补扣除吗?那太好了!

我告诉刘经理:虽然税法规定了5年之内可以追补扣除,但是,我建议贵公司还是应该及时取得发票,因为如果要追补扣除的话,需要逐年更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太麻烦了!

刘经理说:好的,我明白了,太谢谢了,我马上去给老板汇报,争取解决这个问题!

就是嘛,从某种意义上说,中介机构受聘帮企业排查税务风险,那是来帮财务人员的忙了,双方应当坦诚相待、紧密合作才对!中介机构又不是来抢财务人员的饭碗的,何必对着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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