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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辽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

#鞍山头条#注意!2023年医保还未缴费的鞍山朋友,可线上或线下缴费 一、缴费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2月25日

#鞍山头条#注意!2023年医保还未缴费的鞍山朋友,可线上或线下缴费

一、缴费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2月25日

二、缴费金额: 成年人380元

未成年人240元

(如缴费标准不是这两个标准,请谨慎缴费。

三、缴费流程:

1、自助缴费网上办,以使用微信公众号为例: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辽宁税务”→点击“微办税”→点击“社保缴费”→输入操作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验证→刷脸(刷的是操作人的脸)→点击“社保费日常缴费”→点击“我是参保人”(为自己缴费)、点击“我是经办人”(为他人缴费),即可缴纳 2023年居民医保保费。

2、银行柜台办,鞍山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鞍山银行、平安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盛京银行和锦州银行等银行可通过柜台缴费,本人持身份证可直接柜台缴费,如代他人缴费应持双方身份证。

3、新参保和中断参保人员(2022年未缴费人员)

新参保人员和断档人员先到社区进行参保登记,然后再通过税务渠道进行

缴费,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成年人:户口本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外市户口暂住我社区人员还需提供暂住凭证复印件。

未成年人:户口本原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请广大参保人员,要按照上面要求的时间及时缴费,以免影响你的正常使用。

#沈阳头条#沈阳的朋友注意了,距2022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还有最后二天。沈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是在每年1~11分办理下一年度参保业务,2022年由于国家信息平台上线,社保征管系统切换,所以将2022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延长至2022年1月20日。

现在缴费也很方便,不必东奔西跑的,在网上查找省税务局的微信公众号和移动办税APP还有支付宝里的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里办理,以及政府政务服务平台辽事通APP都可以办理。

而且在延长期内参保缴费的,不设置等待期,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月1日至参保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没有及时缴费的朋友们,还有最后的二天时间,抓紧时间缴费,千万别错过了。

辽宁交社保的小伙伴注意了,下面的事项好好研读[可爱]

1、企业网报使用2个系统,一是省系统申报养老保险业务;二是大连金保系统申报除养老外其他4险和采暖费。因此缴费生成2张单子。

2、缴费方式不变。缴费相关事宜请咨询税务部门。

3、缴费基数申报政策依据请查阅1月1日大连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的推文。

4、职工缴费基数需要省系统、市金保系统双重如实统一申报,其中省系统填写“202101”“202112”,新工资:已向市社保中心反馈,尚未回复,若从字面意思理解建议按202001至202012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准备。

5、关于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时出现的相关问题可依次①对照辽宁省企业养老保险公共服务注册登录手册操作②拨打12333进行咨询,获得指导③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至社保办事处窗口尝试。

6、省系统外网提示的经办日期截止到13号问题已向市中心反馈,尚未回复。

7、省系统不再以“转入”“转出”来概念,而是“恢复”“中断”替代。

8、省系统初步上线,存在多重不稳定,请大家耐心操作,不必过急。

关于2021年社保经办工作的最新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按照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要求,现就相关经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报系统登录

养老保险相关业务需登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试运行)),点击 “单位登录”,等待系统自动跳转至“辽宁省政务网(网页链接)”,选择“法人用户”登录(未注册、认证企业应首先完成注册、认证),页面自动跳转回“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

其余四险仍在原金保系统操作。

登录省公共服务网厅系统提示以下情况请携带营业执照到社保窗口办理:一是一个信用代码下存在多家单位的,二是没有信用代码的虚拟企业,三是单位名称和信用代码在省系统不一致的。

省集中系统采用人社部最新标准定制开发,对系统和浏览器有一定要求,要求最低window7,最好window10,如果使用高拍仪ie版本最低要求ie11,浏览器请使用谷歌或东软通用浏览器。

具体操作方法,企业可查询原网报系统、省网报系统《用户手册》和《常见问题》等项说明。

二、关于经办时间

自2021年1月11日起开始办理可以办理企业社保业务。省网报系统关于截止日期的通知是对大连以外的企业,无需关注。

三、关于缴费基数

自2021年起,各参保单位应于每年1月份缴费前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在省系统申报,失业、工伤保险在市金保工程系统申报。

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未公布前,2021年三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暂时按照2019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核定上下限。待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进行重新核定。各参保单位需按照新基数标准补缴1月至重新核定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有关补缴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医疗、生育保险7月份缴费前申报。

未按时申报职工工资的将影响社会保险费纳。

四、关于业务经办的几点变化

1、人员调转

企业与职工解除合同后在金保系统将职工转出至临时户,省系统在人员缴费中断功能点下做缴费中断,新录用企业在人员缴费恢复下可将在其他企业中断缴费的人员调入本企业。

今后职工在省内企业间调转不再需要转移参保关系,操作方式与本地企业人员调转相同。

2、账务申报

2021年1月

沈阳市社保出台个“三险一盘”五月一日开始实行。

个人感觉,这个试行版明显是营商建设的退步,又把五六年前做实的工作方式捡了回来。

国家社保税务征收实行以来,企业是每月在税务申报平台统一申报缴费。申报缴费后应该是税务与社保后台数据做实;如果后台数据不能做实,那么这个申报平台和申报方式是有问题的。

从沈阳社保“三险一盘”的操作方式来看,是在税务与社保两个网办平台做一件事。不符合为企业减负减负减负,一站式服务精神。@人民日报 @国家税务总局 @辽宁税务 @沈阳税务 @辽沈晚报 @沈阳晚报

【2022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公布 国网8案例入选[鼓掌]】#国家电网#

近日,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组织开展“2022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申报审定发布活动。

本届审定活动收到并受理申报成果613项,共170项成果被审定为“2022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8项案例脱颖而出,获得表彰。其中,3项获得一等奖,1项获得二等奖,4项获得三等奖。获奖单位包括国网能源研究院、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等多家单位,获奖人员数十名。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成立于1991年,业务主管部门现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来源: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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