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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国家税务局(辽宁国家税务局赵伟)

辽宁税务局调整12月份社会保险费各种征缴期限的通知 #我要上微头条# #沈阳头条#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1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名单及待遇!

辽宁税务局调整12月份社会保险费各种征缴期限的通知

#我要上微头条# #沈阳头条#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1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名单及待遇!

我的天呐,简直颠覆我的思维!毕业院校五花八门,民办大学占比19%!女生占比超过63%!

此次共录用581人,男生214人,女生367人;本科467人,硕士114人;应届生316人,往届生265人。

来自双一流高校76人,占比13%不到,主要包括辽宁大学36人、大连理工大学5人、大连海事大学4人、河海大学4人、湖南大学3人、东北大学3人等院校。

来自一本院校有313人,占比54%,主要包括渤海大学33人、东北财经大学30人、沈阳工业大学19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9人、哈尔滨商业大学12人、大连交通大学6人等院校。

来自普通二本院校有81人,占比14%不到,主要包括沈阳师范大学16人、沈阳农业大学12人、辽东学院12人、辽宁科技大学8人、吉林财经大学6人、沈阳大学6人等院校。

来自民办大学有108人,占比19%,主要包括大连财经学院22人、辽宁对外经贸学院10人、沈阳城市学院10人、沈阳科技学院6人、辽宁财贸学院6人、辽宁师大海华学院5人等院校。

此外,还有几人来自境外洋校。

辽宁税务系统,公务员,转正之后年薪9w左右。

不管你来自哪所高校,不管是不是双一流,不管你第一学历,也不管你出身,只要笔试加面试总成绩排名靠前,优先录用。凡是入选的,都是靠自己真本事考上的,凡是上岸的,都是综合实力很强的。

公务员考试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公开透明,不可能有什么子弟招聘,我不相信有什么猫腻。

以上信息来源于官网公示,仅供参考。

【辽宁省税务局局长和大连市税务局局长谁的级别高,很多体制内的人也容易搞错,光从字面理解你就输了】

以下具体分析这2个职务

1.   辽宁省税务局局长。2018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由原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而来。辽宁省税务局属于国家税务总局的直属正厅级机构,所以辽宁省税务局局长为正厅级干部。

2. 大连市税务局局长。2018年6月,大连市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由原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而来。大连市税务局同样是国家税务总局的直属机构,大连市税务局局长也是正厅级干部。

 

综上,辽宁省税务局局长和大连市税务局局长都是正厅级,级别一样。辽宁税务局对大连税务局无直接领导关系,属于平级单位。

但是辽宁省税务局管辖区域为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和沈抚新区等。而大连税务局管辖区域仅为大连,辽宁省税务局的权重更大。

【个人观点,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偷逃成品油消费税该认定为偷税还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022年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连发两文,一文提到部分企业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一文提到要坚决打击此类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表态:坚决支持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对部分企业偷逃成品油消费税案件依法严肃进行处理,坚决支持有关部门依纪依规依法对涉嫌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的税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打击偷逃成品油消费税的态度如此强硬,估计没人敢将此案认定为偷税,大概率要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消费税不同于其他税种,只对部分污染环境、不可再生资源、侈奢品征税。成品油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且使用过程中会对环境产生污染,故对不同的成品油征收1.52元或者1.2元一升的消费税。

为了逃避缴纳消费税,小部分企业通过改变成品油名称的方式销售和开具发票,也就是说,本来卖的是成品油,合同和发票写成原油、沥青或者其他化工原料。

只要品名不对,即使有真实交易,也属于虚开。

有些成品油虚开并没有对国家增值税造成损失,但对消费税造成损失,也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第51号令修改)规定,现将辽宁省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标准(按拟罚款金额)如下: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为1000万元以上;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鞍山市税务局为500万元以上,两局所属县(区)税务局为10万元以上;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税务局为300万元以上,以上11个市税务局所属县(区)税务局为10万元以上;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为50万元以上。以上金额均含本数。

二、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督办的案件。

三、应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

四、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

五、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

六、其他需要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属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公安机关已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的;公安机关尚未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但被查对象为走逃(失联)企业,并且涉嫌犯罪的;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明确省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标准的通知》(辽税函〔2018〕10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市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标准的通知》(辽税函〔2018〕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县(区)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标准的通知》(辽税函〔2018〕1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1年7月30日

沈阳29家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罚款,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沈阳#

2021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发布了一批重大税务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沈阳市共计有29家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所辖税务机关处以罚款,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9家公司虚开的金额从30多万元(税额5万多元)至2000多万元(税额300多万元)不等,其中,虚开金额最大的是沈阳晨某金属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31份,金额2238.59万元,税额380.56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为:

一是虚开税额5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是虚开税额5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是虚开税额2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述29家公司虚开的税额皆超过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面临刑事处罚。对于虚开税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但对于具有自首、从犯等适用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符合缓刑条件的,依法可以适用缓刑。例如:

1.1.案例一:吕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辽1104刑初127号

1.3.简要案情:吕某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15954.421669万元;税额为2674.061432万元,税价合计为18628.483101万元。认证抵扣税款2674.061432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金额为2674.061432万元,通过吕猛收取“开票费”130.97178万元。

1.4.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吕某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在无真实交易及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中,从犯意的提起,公司的注册、出资及实际控制,分得违法所得的数额来看,被告人吕某的作用次要,系从犯,结合被告人吕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对其减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综合考虑被告人吕猛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盘锦市兴隆台区司法局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调查评估意见,对被告人吕某判处缓刑,可不致再危害社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吕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1.案例二:曲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辽04刑终38号

2.3.简要案情:曲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3464281.05元,税额3954878.45元,价税合计27419159.50元,已全部认证抵扣。

2.4.裁判结果:本院认为,上诉人曲某某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上诉人曲某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对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所提原审被告人曲某某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在二审审理期间,其亲属已经全部全额缴纳原审判决认定的违法犯罪所得人民币2536102.86元,依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建议对被告人曲某某的刑期予以调整,适用缓刑的支持抗诉、出庭意见及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所提上诉人家属在二审期间已全额缴纳上诉人违法所得且上诉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请求法庭对曲某某依法适用缓刑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综上,上诉人曲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接受处罚,积极缴纳违法所得,且经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评估,建议对其适用非监禁刑,故可对其宣告缓刑。综上,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判决如下:。......三、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曲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沈阳头条#

沈阳81家公司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处罚,或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沈阳#

2021年10月至12月,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发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沈阳市共计有81家公司存在非法取得或者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被所辖税务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而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81家公司虚开的金额从2万多元(税额0.5万元)至4亿多元(税额8000多万元)不等,其中,有两家公司虚开的金额超过亿元,分别是:

1.沈阳瑞某风能设备有限公司,在2017年01月至2019年06月期间,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1份,金额48144.36万元,税额8184.54万元;

2.辽宁祥某石化有限公司,在2019年04月至2020年04月期间,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987份,金额14083.87万元,税额1830.90万元;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818份,金额43338.04万元,税额5633.94万元。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虚开税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上述公司虚开税额5000多万元以上,是否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呢?

1.1.案例一: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9)辽刑终75号

1.3.简要案情: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价税合计501845414.39元,税额72917712.16元。

1.4.裁判结果: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2.1.案例二:董某某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2018)辽刑终280号

2.3.简要案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007份,价税合计人民币1101242430.50元,税款人民币160009583.43元。

2.4.裁判结果:一审判决被告人董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审理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董某某、蒋某某、郭某某及原审被告人王某某,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税收征管和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依法惩处。本案第一节事实属于上诉人董某某与其董某等人共同犯罪案件,原审未考虑上诉人董某某在本节事实中的地位、作用,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属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重,应予纠正。对上诉人董某某及辩护人所提“受董某指使、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改判:董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3.1.案例三:初某某、罗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2.案号: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辽10刑初5号

3.3.简要案情:初某某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79108万元、税额11130万元、价税合计90238万元;开具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2416万元,税额10611万元,价税合计73027万元。被告人罗某某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6779万元,税额2852万元,价税合计19631万元。

3.4.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初某某、罗某某、丁某某、崔某某违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在无真实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为他人或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初某某、罗某某、丁某某洋虚开税款数额巨大,崔某某虚开税款数额较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被告人初某某、罗某某、丁某某、崔某某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初某某与廉某勾结,成立公司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虽受他人指使,但仍处于犯意提起者地位,系主犯。被告人罗某某、丁某某、崔某某按照受票企业的要求向罗某某、高某提供开票信息,仅起介绍和传递信息的作用,且获利较少,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各被告人当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四被告人积极缴纳罚金,退缴全部或部分违法所得,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初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被告人罗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沈阳头条#

小伙伴们大家下午好!不久前延期的国税局辽宁省税务局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刚刚确定了最新的考试日期!笔试时间定在2021年12月18日,具体安排为;上午 9:00—11:00 《基础知识测验》;下午14:00—16:00 《专业素质测验》。参加笔试的考生可在12月13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提前预祝大家有一个满意的成绩!

#喜迎二十大 辽宁在行动#【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期调整至5月1日开始】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发布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期的通告:我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期调整至5月1日开始,请广大缴费人注意。#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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