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所秉承的一套,其实不是简单的同工不同酬,而是多劳少得,少劳多得!
为什么?
因为我们都知道,教师的根本任务就是教书育人,为什么我们要盛赞一个教师的丰硕的劳动成果形容成“桃李满天下”,就是教师的教学成果是需要岁月的积淀的,是需要时间来证实的,一个十年评上高级职称,而一个三十年教龄的教师有可能还是初级职称,这样的本末倒置的现象怎么能够出现在中国的教师队伍里呢?我想不要说是每个老师看不惯,就是一个外行来看,也是绝对不合常理与情理的!
因为现在的职称制度不是一个荣誉称号,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真真切切与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的等级制度,都说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在现有的职称制度下,完全是少劳多得,多劳少得,甚至于不劳全得!你十年的工作经历难道可以比三十年工作经历的劳动成果要大、要多、要猛吗?说得难听点,他们三十年前教书的时候,你这个十年教龄就评高级的老师,还是一个小屁孩子呀!
所以,现在评聘中高级职称之中,一张优质课证书=4年教龄,一张县级荣誉证书=5年教龄,一张论文发表证书=3年教龄的极不厚道的等式来维护教师职称评聘的合理性,简直是在侮辱在八、九十年那个时代每年拿着白菜价一样工资并依然坚守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上的教师的人格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