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别人的辜负,你是选择原谅还是复仇#
原谅必有善果。小时候上学,期末有家庭报告书,文革后除家长填写意见外,还有村民小组填写意见,由于政治气候的影响,加上嫉妒心强的小人是组里的会计,填写的都是不怎么好的意见,风雨过后现彩虹,数年后我走出村庄,会计家三个儿子,两个光棍,自己也骨瘦如柴,每次回家后还会去看看他,和他交流一些保养知识。令教天下人负我,我不负天下人,世事轮回,昨日黄河不复返,得饶人处且饶人,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善恶天上知,祸福迟早事。
满江红是部好电影,跟绣春刀,投名状一样,讲述过去1000年在中国一个不断重复的故事——孱弱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尊心,打击权臣却被蛮族抓住机会灭国的故事(非常怀疑因谋反而被打击的理由,我觉得底层起作用是权臣伤统治阶级自尊后,巨婴心态的报复心……)。“满江红”里是赵构对岳飞,“绣春刀”里是万历对袁崇焕,“投名状”里是慈禧对曾国藩……宋朝和明朝的两次是被我们东北人(金/清)以少胜多抢了天下,清朝是被2000人八国联军灭了国,为了面子反成历史上最耻辱的朝代,把命和脸(面子)都丢尽………
最好的办法是统治阶级别那么孱弱,像努尔哈赤,成吉思汗和拿破仑那样,本身就是英雄,但是,如果感觉自己没那么牛批,就谦虚点儿容得下英雄……
任正非成天说自己不懂技术,不懂管理,不懂财务,真不是他一点儿都不懂,人家是要容下更牛的人,靠牛人打天下,损失了面子,不影响人家把权力和金钱掌握在手里……
所以过去1000年中国的悲剧就来源于巨婴心理的统治阶级…
陈书婷突然离世,是意外还是人为?
我觉得应该是高启盛走之前嘱咐小龙干的!但也有可能是:
1.老爹杀的,因为她让老爹认了个儿爹;
2.有可能是老莫的女儿杀的,因为打电话的时候偷听到了,替父报仇,后来又转到财务,可能是隐藏的反诈#狂飙我来追# #狂飙#
1、圣诞节那天一对情侣在大雨中打架,被警察带回了派出所,警察一看女孩的脸淤青了,满脸泪痕。男的居然还若无其是地拖着玩手机。警察对男的说:“你一个男人这么能打女人?”不料女孩先冷笑起来说:“打我?就凭他?”警察说:“那你的脸这么了,难道不是他打的?”女孩满不在乎的说:“雨水把姐的妆给冲花了。”这会儿,那男的抬起头来,拿开托下巴的手说:“警察同志,被打的是我。。。”
2、我是“妻管严”,发了工资之后的弟一件事就是上交给老婆大人。今天回家后我把工资交给老婆,老婆立马在京东买了件LV的连衣裙。收到货之后,老婆很满意,但却给了个差评。我好奇地问道:“亲爱的,你不是很满意这件衣服吗,为什么要给差评啊?老婆一脸平静:我故意的,这样可以防止别人买,就不会撞衫了!
3、表妹在淘宝上买了一棵人参,尝了一下人参炖老母鸡,不料表妹身体居然虚不受补,流鼻血了!表妹一看手里都是血,连忙找卫生纸,结果房间没纸。于是表妹赶紧跑出客厅,跟姑妈说:“妈,不好了,我流鼻血了!”姑妈一听,顿时大惊:“快拿手接住,我刚拖的地!别弄脏了!”
4、老师打电话到家里告状,说我上课的时候目无老师,和同桌一起睡觉,都打呼噜了,性质极其恶劣,严重影响了其他同学的正常学习...挂掉电话后,老妈边打我,边骂道:“叫你晚上熬夜玩手机!叫你晚上熬夜玩手机!”老爸边打我,边骂道:“你同桌男的女的!你同桌男的女的...”
5、有一次和一个女经理一起出差,忙完事情之后我们就一起回到了酒店。由于我比较内向,也没有主动找她说话,于是我俩就互相看着对方一句话也没说。但是气分有些尴尬于所以我还是弟一个先开口说道;“饿没?你要饭吗?”结果女经理突然就发脾气的说道;“你才要饭,我是吃饭的,记住我是吃饭的。”
6、父亲节那天,我花120000元给老丈人买了一对顶级的古玩核桃。老丈人特别高兴,拿出了珍藏的五粮液招待我。吃过饭以后,又玩了一会儿麻将,准备回家的时候,听到了老丈人和丈母娘的对话。丈母娘说:老头子,你以后没零花钱了就找咱女婿多打几回麻将就可以了,他也不敢赢你的。老丈人说道:可以啊,明天就跟女儿说给咱女婿多加点零花钱。
7、老婆终于生了,母子平安是个可爱的女孩,全家高兴坏了。回家后,我为了女儿的名字冥思苦想,终于想到一个好听的名字。告诉了老婆:就叫紫藤怎么样?老婆听了笑着说:好有诗意啊,可是我为什么感觉有点不对劲呢?我一愣好奇的问:怎么了?老婆恨恨的说:你为什么偏偏要姓杜呢?而我又姓常!
8、孙悟空:快放我师傅,不然别怪我用法宝了!蜘蛛精:我不怕你!悟空拿出一个4G优盘,蜘蛛精脸色大变,悟空又拿出一个250G硬盘,蜘蛛精两眼翻白,颤声问:谁给你的?孙悟空:蜘蛛侠。蜘蛛精吐血:前男友,靠!
9、昨天儿童节五岁的小侄子非要拉着我陪他玩:叔,你猜猜我手里有几个开心果,如果你猜对了,我把手里的两个都给你。猜错了你给我一百块钱。我对他轻蔑地笑了笑说:两个。他听完松开双手大声的喊道:错啦!是一个!我泪流满面!
10、跟老婆结束了十年的爱情长跑,我花36万买了一辆机车!!车到手后我激动地骑着摩托车就上了山,结果竟然在半山腰抛锚了!!当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就给小舅子打电话,让他来接我。可我一直等到天黑连一个人影也没见着!!我只好再打过去,小舅子说:哼,你还记得当年我13岁你揍我的事情吗,今天我终于报仇了!!
11、公司的财务新招聘了一名美女大学生。身材变相都不错,我心动不已,暗下决心追求她。昨天财务美女给我转账时多了五块钱。亲近的机会来了,我很高兴,诚实的去告诉她,退换给她五块钱。就因为我这小小的举动,她加了三个通宵班重新做账,到现在都不理我。为表示歉意,我特意买了夜宵,结果一不小心把夜宵洒在了她的档上,又白忙活了。大家说说我还有机会呗?
12、我妈不知在哪儿领了一个卖保险的不熟悉的亲戚回来了,就在那里说,谁谁的儿子,得了癌症,赔了多少钱!谁谁的儿子出了车祸,赔了多少钱!幸亏提前都给自己买了保险!我妈跟着一路惊诧捧哏似地对我说:你看看人家儿子。
13、有次经过隔壁班,突然一本书砸出来,当时的我很气愤,想都没想便砸了回去。没想到他们班里的同学们突然开始爆笑。我有点纳闷有什么好笑的,后来我才知道,他们班主任在训一个差生:“你能考上大学,除非这本书自己飞回来···
14、一个樵夫在河边喝水把斧头掉进了河里,河神从水里捞出金银两把斧头问樵夫哪把是他的,樵夫说都不是,我的斧头是铁的,河神非常感动,把金银铁这三把斧头都给了他,樵夫暗喜!第二天樵夫把他老婆带到河边推了下去,结果水里冒出来一句话:“不就是捞把斧头吗,还送什么礼!”结果他老婆再也没上来。
#头条创作挑战赛##儿童行为障碍# 儿童行为障碍分为多动型障碍,对立违抗障碍,品行障碍。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程度至少六个月。咱们具体看一下这三个分类。
第一,多动障碍
1,注意缺陷
2,活动过多
3,行为的冲动
4,可以伴随学习困难,品行问题,情绪异常,有时还会触犯法律。
5,智力正常或接近正常。
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六个月,起病于7岁前(多在三岁左右)
第二,对立违抗性障碍
1,表现消极,敌意,故意违抗,与成人争吵,发脾气骂人。
2,对周围的事情不满,故意对抗成人对他的要求,出现报复行为。
3,可以伴随注意缺陷多动障碍,表现为自尊心下降,情绪不稳定。
4,年龄再大一点,会出现物质滥用、吸烟喝酒,少数患者成年后发展为被动攻击人格障碍。
症状多发生于10岁之前、男性明显多于女性。
第三,品行障碍
1,攻击他人和动物
2,故意破坏财务
3,偷窃,欺诈
4,违反社会规则。
他的治疗方法有很多种,药物治疗,对父母训练,行为治疗,代币治疗,对睡眠的治疗,家庭治疗。
如果遇到有上述症状的孩子,家长们尽快去医院看一下,排除这些障碍。#虐狗#
【女子承包千亩南瓜地,遭老人组团偷瓜后续,南瓜地遭连夜砍坏[发怒]】
上次我写了湖北武汉的余女士,回乡贷款创业承包瓜田,却遇老人明目张胆偷瓜的事。因瓜地被破坏损失惨重,余女士第一时间报警,执法人员来了以后,并未对偷瓜老人进行处理,仅是口头教育而已,并且让余女士在瓜地竖起了警示牌。可等执法人员走后,老人们又伺机而动,又干起偷瓜的事来,气的余女士选择了拍视频曝光求助,但事情并未就此得到解决
首先,我对余女士遭遇真的特别同情,谁遇到这个事不得气的七窍生烟。你跟偷瓜的人讲法律,他们拿道德绑架你,满满一大袋的瓜扛着就跑,被抓后直接坐地耍赖,以自己年龄大有疾病为要挟,更口出狂言的说“我知道偷瓜不对,但我是老人”,这样无耻的话都说的出口,意思就是我明明知道偷东西不对,但我就是忍不住,因为我是老人,你拿我没办法
就在余女士的视频在网上持续被关注发酵后,当地街道办和警方介入调查,而更人气愤的是,就在余女士和当地村委等部门协商的同时,南瓜地里的好瓜又连夜被破坏。这不用说都知道是谁干的了,这不止肆无忌惮偷,又恼羞成怒的报复,损毁他人的财务,这哪里是行动不便的老人,这明明就是欺负老实人的“村霸”啊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我觉得当地的有关执法部门,让人有点失望了。第一时间知道后,没有对老人进行严肃的处理,这种“和稀泥”式的执法力度,根本起不到一丁点作用。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纠纷了,这就是赤裸裸的偷盗,是违法行为。不能因为他们是一群老人,怕出事怕闹,就不敢处罚。没有什么法不责老,其实只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整个事件的脉络清晰,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
其一,虽然偷盗的都是平均70多岁的老人,可不执行具体的行政拘留措施,但没有说罚款也不行吧??你偷多少让双倍赔偿损失,你得有强硬的处罚措施,让偷瓜老人知道痛。
其二,法律也规定,若涉嫌犯罪不管几岁都要刑事拘留,只不过满75周岁,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虽然老人单次偷瓜涉及的金额并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但法律也规定了,多次盗窃虽然数目较小,依然构成盗窃罪。轻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而将好好的南瓜恶意破坏报复的,这也是故意毁坏他人财务,轻则行政拘留和罚款,重则刑事处罚。
高龄老人犯罪,即使很有可能不会被起诉,但是会留有案底。所以,不能让老实人替一群老人的违法和无理买单,法律面前没有特权,年龄也不该是违法不究的挡箭牌,如果不依法处置,不仅会起到极坏的示范,也会对当地的形象,当地的社会乃至投资环境,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正义降临,谁都没有权利决定,要为这些老人和这样的行为买单,希望当地能给公众一个信服和满意的处理结果。
————最后,该处罚就罚,谁该罚就罚,不行的就子女顶上受罚。对此大家都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踊跃讨论
#我要上头条# #今日头条# #武汉头条# #热门# #热点# #人性#
我命由我不由天?失业男子酒后一把火烧掉“竞争对手”的电动车,险酿成大祸,获刑三年。
陈某原系广州某厂房的小主管,因其性格上刚愎自用,工作上经常擅作主张,与上级以及同部门的均有意见和口角。2019年8月5日,陈某工作上因失误导致了公司产生了损失,但他不认为是自己的错误,反而觉得是同部门的张某故意陷害自己,在气不过上级以此为理由撤换其主管职位后,愤然辞职。
次日凌晨,陈某和女友看完刚上映的电影《哪吒》,这位大哥顿时觉得热血沸腾,在吃完宵夜喝了两瓶二窝头后更觉得自己也有举火烧天的本事。为了证明自己的“能耐”,于是拉着女友去到张某住的宿舍楼下,用打火机试图点燃张某的雅迪牌电动车,未果,后又去找来酒精装在酒瓶里,朝着张某的电动车扔去,大喊一声:“我命由我不由天”(电影哪吒的台词)[捂脸],然后点燃········
幸好路人见到后,马上报警,陈某在案发大约二十分钟被公安抓捕归案。由于及时扑救,仅烧坏了两台电动车和一些放置的木板和货物,经鉴定,财产损失总共8000元。
那么陈某的行为该怎么定性?
律师观点:
1、本案中,陈某为了报复所谓的“竞争对手”而采取放火的极度危险方式,导致毁坏对方的财务以及第三人的公私财物,并且可能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构成放火罪。
2、放火罪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从法条我们可以看出这个罪名最高可以处于死刑,是非常严重的罪行。陈某放火时间是在凌晨,地点在宿舍楼下,一旦火势失控,危及到的将是整栋宿舍楼和住在宿舍的所有人的生命安全,甚至是周围财物和人员和财产安全。而且在深夜中,大家都在沉睡,救援和逃生的难度非常大。
虽然陈某的行为主观上只是为了报复个人,最后也只是烧了两辆电动车和一些财物,造成损失不是很大,但是作为成年人应当会预料到放火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加之客观上确实会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和公私财物的损失,所以,陈某的行为无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均是符合放火罪的构成要件的。
4、有些类似的案件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也有点道理,陈某的行为确实也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素。只是根据本案的案情,结合案发时间、地点、动机等因素,认定为放火罪更符合本案的性质,体现出刑罚一致的精神。如果换个环境,例如陈某是在无人的空旷的操场、或者没有易燃物质的野外放火烧车,那么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就更为妥当。
本案中,一审法院认定的是寻衅滋事罪,检察院抗诉后,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错误,改判陈某构成放火罪,处三年有期徒刑。
陈某的案子让我想起一句名言,没有什么希望不平凡而更平凡的了——莎士比亚
士农工商、柴米油盐,皆受律法规制。欢迎大家留言、咨询或批评 。
小学文化"三盲院长"两年拘禁群众数百人!
原山西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姚晓红,犯有贪污罪、非法拘禁罪和报复陷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姚晓红,男,当时41岁,原任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姚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却伪造考试成绩由工人转为干部,并获大专文凭,当上副院长;身为执法者不懂法也不执法,任意非法拘禁干部群众;生活上流氓成性,大肆侵吞公款供自己挥霍。姚的恶行在当地引起公愤,被群众骂为“三盲院长”(即法盲、文盲、流氓)。
姚的恶行也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在中央领导的直接关注下,被逮捕判决。
2019年5月17日,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世芳的双开通报,措辞严厉。据悉,孙世芳对待上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并将审判权作为敛财工具,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孙世芳的从政经历中,其曾和“三盲院长”姚晓红搭过班子。孙世芳担任绛县人民法院院长时,姚晓红是副院长。只有小学文化的姚晓红因文盲、法盲加流氓,被人们称为“三盲院长”,最终领刑。
山西运城中院副院长孙世芳被双开,措辞严厉
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世芳的双开通报,措辞严厉。
运城市纪委监委指出,经查,孙世芳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参与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参与民间借贷,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接受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
运城市纪委监委还指出,孙世芳违反群众纪律,对待上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接受请托,为相关案件打招呼、说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违规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多次参与打麻将赌博。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经运城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请运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世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曾和“三盲院长”姚晓红搭过班子
曾经,山西“三盲院长”姚晓红案震惊中南海,最后姚晓红被判无期。值得注意的是,孙世芳在担任绛县人民法院院长时,姚晓红为副院长。
姚晓红原是绛县人民法院的工人,后弄虚作假,转为国家正式干部,随后又被任命为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姚担任副院长后,滥用职权,两年非法拘禁群众数百人;胆大妄为,公开支持干警殴打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张上村的农民群众;胡作非为,肆意糟塌国家财产;明目张胆,顶风购买超标小汽车,并在组织调查时,出具伪证,负隅顽抗,被群众骂为“流氓法官,恶棍院长”。
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山西省联合工作组的一份调查材料介绍,姚晓红政治素质差,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贫乏。在任职期间,姚日常工作中凡需文字材料,均让他人代笔。因其只有小学文化,被人们成为“三盲院长”。
孙世芳曾在接受采访时说,在法院庭长们都知道姚的素质低。不敢让他批(准)判决书,要等到他出差的时候让我或者其他院长批。姚有时候也要批,但每次都要让人把判决书念给他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