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不再免刑责# 近几年几乎隔几天时间就会发生一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而且手段之歹毒和残忍,一般的大人都做不出来的。
比如近日,江苏连云港。东海中等专业学校,两名学生平某与张某在宿舍内发生纠纷,平某对张某进行殴打,张某被打得满头是血,倒地死亡。涉事的学生两人年龄都是 15 岁, 而且开学仅仅才 5 天,悲剧就在校园内发生。
9月8日下午1时许,安徽和县中学生曹某某(女、14岁)、唐某某(女、13岁)等邀约王某某(女、13岁)到和县历阳镇桃花坞水上公园。后因琐事,曹某某、唐某某殴打了王某某。
今年8月份,江西省抚州市发生一女孩被扯住头发将其摔倒在地,多名女孩上前轮流抽打耳光,更有女孩用脚踢踹白衣女孩的下体,打人者还在镜头前若无其事扭动着跳舞,同样,这些打人者也是未成年人。
今年3月份,北京16岁男孩遭男同学霸凌!扒衣猥亵拍视频传播,施暴者也是未成年人。
2020年11月,陕西15岁少年遭围殴致死被埋。施暴者也是未成年。
2020年6月25日晚,江西赣州南康区警方通报,朱坊乡红心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受害人肖某英、吴某龙、吴某婷、吴某钿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其中一名嫌疑人当时才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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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不再免刑责虽然来的有些晚,但是总算来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早期的《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对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降了2岁。这是对近几年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问题的关注,做到不枉不纵,精准惩治。
这是调整刑事责任年龄、开展偏常行为分级干预矫治、完善专门教育体系等方面,对社会强烈关注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作出的积极回应,推动破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置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