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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会计中级考试报名条件(山东省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

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时间公布了 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1月7日至8日举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关注政策,做好考试准备;

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时间公布了

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1月7日至8日举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关注政策,做好考试准备;

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须知》,报名流程包括信息填报、信息审核、网上缴费3个环节,2022年12月9日至12日16:00进行信息填报。

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报名流程包括信息填报、信息审核、网上缴费3个环节,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一)信息填报。

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12日16:00。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二)信息审核。

时间:2022年12月10日至13日16:00。

(三)网上缴费。

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24:00。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2.学历。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3.笔试合格。已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其他。考生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品德、身体、普通话等方面的要求,详情请登录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阅《2022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社会# #生活日记# #头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了新规定#】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

考核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

考核规定提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据。

考核规定坚持分级分类考核,要求从单位实际出发,突出精准化和差异化,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据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原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已实施20多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化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衔接新政策,故制定这一考核规定。

【中组部、人社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以下简称《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规定,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

《考核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着眼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鲜明树立新时代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考核规定》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配套政策法规文件,是新时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依据。

《考核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聘期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聘期内表现的总评;平时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表现的评价;专项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任务等的针对性考核。

《考核规定》提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考核规定》重点对德、能、勤、绩、廉的具体内涵分别作了细化明确和丰富完善,以利于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不同行业、类型、层次、岗位的考核内容指标分别提出要求,体现分级分类要求,树立科学精准导向。

《考核规定》强调,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据。同时,《考核规定》对考核结果运用各种具体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明确,更好体现考用结合、真考真用的工作导向。

(来源:人社部网站、人民网)

有网友说:中小学教师过早评上高级不见得是好事!

这个网友发文说绝大部分教师对评上正高级教师,是不报希望的!所以,大部分教师都把副高当成最后的职称追求目标。

在副高未评之前,老师们对待教学工作非常认真,因为有前进的内驱动力在推动,教师变得更优秀。

然而,当评上副高之后,认为评正高无希望时,就很容易丧失了前进的内驱力,便什么也不参与,就此选择躺平模式。选择躺平模式,智慧和能力会在很短的时间,消失殆尽,然后随着考教师编制的热度增加,学生数量减少,最后能否以狼狈的状况安稳的退休还不好说。

我觉得这网友的理论真是歪理邪说!

如果这句话是普通老师说的,我觉得这个老师做人有些贱。如果这句话是校长说的,我说这个校长别有用心。

首先来说,没有人不向往着美好的生活。教师早早地评上高级之后没有了后顾之忧,可以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当中去。我们不常说嘛,安居他才能乐业,谁说物质条件好了就不努力了?

按照他的说法,那所有评上高级的为了自己不下岗,都要退掉高级教师职称。并且所有的教师认为自己的工资很高,没有向前进的这个驱动力了,必须给自己降低工资!不然的话,将来就有下岗的危险。

这不是笑话吗?

第二,从奖罚分明的角度来讲,如果一个教师他参加工作之后表现的非常优越,为什么不对他进行奖励呢?您认为还是大锅饭好吗?

一个教师表现优秀,对他进行高级职称的奖励,这是给大家树立的榜样。如果他表现优秀,可是就是迟迟的不让他进高级,这对老师心灵是多么的大多大的打击。在这样的压抑的条件下,你想想他能做好工作吗?

人都是有情绪的。如果这句话是校长说的,那校长是别人有用心,他是看到这个学校当中高级晋级政策不公平,这是用来安慰教师情绪的话。

这是赤裸裸的对老师智商的挑战。这是赤裸裸的愚弄教师。

这句话对那些积极上进的,非常优秀的年轻人来说真的是不公平的。

社会要进步。工作要进步。必须坚持公平公正。 学校的高级教师也是这样,有能力者而得之,高级不能看这一个老师的年龄大小,不能看他的官职大小。而应该看他的贡献,看他的表现,看他的能力!

作为教师,应该敢于直言。教育界如果都说些虚伪的话,那么我们社会更没有希望了!

每个教师都想尽快的进入高级教师的行列,这是人性所向。谁不想过上美好的生活?

你这样说真的是泯灭人性,这是让人是虎你得卧着,是龙你要盘着。

为什么要泯灭人性的呢?为什么这样愚弄普通的一线教师呢?#在头条看见彼此# #头条创作挑战赛# #教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了新规定】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

考核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

考核规定提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据。

考核规定坚持分级分类考核,要求从单位实际出发,突出精准化和差异化,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据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原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已实施20多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化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衔接新政策,故制定这一考核规定。(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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