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形式改革。考试形式改革是改革保荐人考试的基础,为后续考试内容改革奠定基础。以完善考试制度,优化考试环境为主要目的,结合保荐人考试改革的实际进行细化。例如,建立适用于技术类教育和管理类教育的不同类型的考试方式,根据实践考试领域的专业特点实施考试;加大考前准备的力度,实施职业培训等活动;完善考试质量保证机制等等。
二、考试内容改革。主要以合理安排考试内容、拓展考试时间等改革措施来更好地发掘考生的能力及把握行业标准。例如,重点突出考试内容的内涵性与导向性,强化考试的综合及实践性;有效控制考试题材的数量及难易程度,把握考试工作量与实践环境的差异,增设多元化题型,拓展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练习方法,拓宽考试时间等。
三、加强考试管理。为了确保考试工作有效地开展,保荐人考试应加强考试管理。包括针对考生录取、考试舆情传播、协议管理、考试监督调查等方面做出安排,建立包括资格审查在内的更加严格的考试管理制度,给予考生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
总结而言,保荐人考试改革要从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以及考试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革,以便完善保荐人考试机制,提高保荐人的职业能力,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一、考试科目:
1、《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2、《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考试大纲》。
3、《保荐代表考试大纲》。
二、考试时间:
1、《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考试时间固定为申报者参加考试时所在省份为基准的中国时区上午八点至十二点。
2、《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考试大纲》考试,考试时间固定为申报者参加考试时所在省份为基准的中国时区上午八点至十二点。
3、《保荐代表考试大纲》考试,考试时间每天中午12:30~15:30,考试时的考试时间可以根据考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