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票
山东发票是一种经核实有效的凭证,由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制作,用于记录纳税人在山东省实施的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所缴纳的税款金额,是税款义务人证明其已履行纳税义务、提供证明付款者已付税款的有效凭证。
山东发票可分为税控发票和有效发票,前者有税票券号、结账码和地税码等,是一种具有可读税票券号功能的特殊发票,后者则没有上述功能,在发票使用中无需在发票头部填写发票券号。
在发票使用时,山东发票都需遵守《山东省发票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或涂改发票信息,不得重复开票,不得销售、转移、押注,且由付款方于开票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发票的归还会计备案,并及时缴纳税款。
山东发票被作为重要的财会凭证,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财政功能,一定要缴纳省内税款时应用省税发票,也为保持省税收收入的公平和高效服务于企业发展,为营造诚实守信、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尽到其应有的作用。
山东发票摇奖
“山东发票摇奖”,简称“山东摇奖”,是山东省开展的一种电子发票摇奖形式的优惠活动,包括众多奖项。活动旨在丰富发票消费者、企业和山东省之间的内容,以及加快拉动内部消费,促进税收收入和积极影响经济发展,最终达到拉动实体经济、刺激就业的目的。
一、参与者:
“山东发票摇奖”活动参与者主要有消费者和企业,也就是发票颁发者和使用者。具体而言,参与者需要在活动预告及指导的情况下,将已颁发的发票存档及上传。根据活动规则判定,满足条件的参与者将收到奖励。
二、活动流程:
1.开展窗口:山东省将在山东各地开设摇奖活动报名及上传窗口,帮助发票颁发者(企业)和消费者(大众)上传和归档发票,让发票在统计和领奖场景内产生价值。
2.数据提取:山东省将根据活动规则,从网上和本地上传的发票数据中抽取可参与摇奖的发票信息。
3.摇奖:参加摇奖的发票信息将由专业机构实施摇奖,确定获奖发票编码。
4.发放奖励:摇奖结果将由山东省公布,山东省税务户口对应的纳税人将收到奖励现金。
三、活动奖励:
根据“山东发票摇奖”活动的规则,参与摇奖的发票消费者可以获得多种奖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其中一等奖的奖金会高达5万元,二等奖的奖金将在1万 ~ 5万元之间,三等奖奖金则在1元 ~ 1万元之间,以上奖励将以每人每期抽取一次的形式发放。
此外,山东省还将额外发放500个优惠劵,以及1000个限时礼包等额外奖励。
四、活动意义:
“山东发票摇奖”活动充分发挥了发票的优势,克服了发票消费者、发票颁发者及政府的距离,提高了发票的消费率。活动 not only encourages consumption and produces practical benefits, but also stimulate economic development, increase fiscal revenue and accelerate economic recovery.
同时,活动鼓励发票颁发者和消费者积极参与,获得可观的现金回报,促进了消费。这一发票消费激励活动为发票利用带来了新的机遇,从而为消费者、发票颁发者以及山东省利益多方带来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