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政府的基本财政政策
1.负责及时确保国家政府的整体财政政策执行,包括落实政府出台的税收、财政分配、盈余处理等政策;
2.负责制定和完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推动政府财政预算编制科学可行;
3.制定和完善财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文件,完善政府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行政秩序;
4.负责政府经费使用的初步审查,防止政府资金的滥用、浪费,确保政府资金的有效利用;
5.负责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财政资金的违规用途及个人挪用行为;
6.负责巡查、监督和处罚部门支出资金违反规定项目的情况;
7.负责协调处理有关财政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的问题;
8.负责分析财政收支、财政政策、经济情况和对财政形势的预测,及时发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9.负责领导和推进政府财政改革,重视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政府财政灵活运行;
10.负责增加财政收入,有效防止、查处财政收入流失突出状况;
11.负责加强与国税、地税等有关财政机关的协作及政策落实;
12.负责审批、监督和内部评审政府部门的投资计划及执行情况;
13.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政府财务情况和政府财政政策的情况,形成有关报告;
14.负责组织开展有关财政教育和经济技术情况的研究,结合政府财政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负责政府收支管理
1.负责管理分管财政部门的收支,制定各项支出的支出定额标准,并定期发布支出定额标准通知;
2.负责审查政府上报的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政府资金不留空隙;
3.对各级政府部门发出的超定额支出索取批准函;
4.负责制定政府内部收支管理规定,监督实施,形成支出立项、支付体系;
5.负责审核办理收支费用报销、调剂资金、航空支出及政府采购等工作;
6.负责防止财政资金浪费滥用、弊端现象的出现;
7.负责定期审核部门专户账户的资金运用情况;
8.负责统计收集各部门财政收支、借支情况,出具收支报表;
9.负责监督和评估有关政府资金的管理情况;
10.负责及时结算收缴的财政收入,落实财政收入的专款分配;
11.负责防止政府收入和
一、基本信息
姜广涛,男,汉族,江苏省邹县人,现任滕州市财政局局长,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二、教育经历
1994年毕业于江苏省滕州市实验中学,1999年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财政与税务管理学院,2008年获得南京大学金融与经济学院经济思想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
三、工作经历
1999年起,历任滕州市人民政府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兼科员、中央预算办台州分台副主任、滕州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兼科员、局长助理等职;2012年调任滕州市财政局副局长;2016年调任滕州市财政局局长。
四、职称
2016年8月获得省级领导干部专业职称高级经济师。
五、荣誉
2008年获得滕州市优秀财政行政管理人员,2010年获得省公务员报滕州特等奖,2013年获得滕州市财政系统先进工作个人;多年来坚持学习,不断提升职业能力,曾荣获“十佳优秀青年财政人员”:2015年获得江苏省公政管理优秀青年干部;2016年被江苏省组织部聘请为“十佳优秀青年财政人员”代表;2017年获得国家财政部优秀青年财政人员。
六、其他
姜广涛以直率果断的工作作风,勤勉有为,艰苦朴素的形象在一众同志中深受尊敬,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方案制订能力,执行能力和抗压能力,对政策理解准确,在新形势下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不断学习和思考,运用现代管理的理论处理问题,提出了许多实用的管理模式和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