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40家公司被定性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移送公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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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栏(企业)”公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苏州工业园区共计有40家公司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被所辖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40家公司虚开的金额从300多万元至5800多万元不等,例如:苏州鼎某某建材有限公司,在2019年04月16日至2019年08月30日期间,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650份,发票金额5824.14万元,税额174.72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定性为虚开,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虚开金额50万元以上或者虚开100份以上且金额30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40家公司虚开的金额都超过了虚开发票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将面临刑事处罚。但对于虚开金额不大,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属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争取相对不起诉的结果。例如:
1.1.案例一:何某某虚开发票案
1.2.案号: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姑检诉刑不诉〔2019〕13号)
1.3.简要案情:何某某以支付开票手续费的方式从他人处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34份,金额合计人民币550余万元。
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何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何某某不起诉。
2.1.案例二:陈某某虚开发票案
2.2.案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苏园检诉刑不诉〔2016〕18号)
2.3.简要案情:金某某与他人预谋,为谋取开票费,为夏某某虚开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14028064元的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30张。期间,陈某某在他人的授意下,为夏某某送票并接收开票费。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及坦白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对于未能争取到相对不起诉结果的,可以在法院审判阶段争取缓刑的结果。例如:
1.1.案例一:居某某虚开发票案
1.2.案号: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苏0506刑初1223号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居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虚开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5036989.75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居某某犯虚开发票罪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居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居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综上,根据本案情节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本院决定对被告人居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决如下:被告人居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对于虚开金额在800多万元的,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从而适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档次。例如:
2.1.案例二:陈某某虚开发票案
2.2.案号: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苏0591刑初644号
2.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目无法制,虚开发票,情节特别严重(虚开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8446500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被告人陈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虚开发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陈某某退出非法所得、预缴罚金,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陈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依法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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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法律顾问与他人共计虚开价稅合计52亿余元。
一般来说,专职虚开基本上是不无学术、无正当职业,一心梦想暴富的赌徒才干的事。
但凡有点实业或有本事的人,买票就是为了抵不能取得发票的支出,或者因利润太高,买点票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卖票也是因为进项票挤压太多。这类人很少通过创造条件大量虚开发票挣钱。
可上海某国有企业负责人,竟然授意手下周某红以国有企业名义购进黄金,将黄金卖给不需要发票的个人和小作坊,然后虚开发票给其他企业。
周某红离职后,该企业法律顾问谢某接替了周某红的工作,继续虚开。
法律顾问谢某,知法懂法,靠专业知识就能获得体面的生活,竟然跟国企负责人勾结在一起虚开,是对法律彻底绝望了,还是婚姻不幸,想通过这种堕落方式气他爱人呢?
古田县泮洋乡时任乡人大主席江华、社会事务办主任张方衡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4年7月,江华、张方衡等人前往惠安、厦门等地考察办理订购泮洋乡骨灰楼门亭业务,公务完成后,一行人改变行程前往鼓浪屿景区游玩。2014年10月,江华授意张方衡到税务部门虚开购买办公桌椅的发票,将游玩费用入账报销。2020年8月,连同其他问题,江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9月,张方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颜经理的过票致富经
来源:陕西纪检监察
日前,四川天宇油脂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公司)原销售经理颜勇案在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开庭。颜勇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实行贪污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身陷囹圄的颜勇谈及过往悔恨不已:“我前半生可谓是一片坦途,但如今每天在狱中以泪洗面,反思自己犯下的过错,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奋发有为、嘉奖无数……曾经,旁人眼里的颜勇风光一时无两。他出生在干部家庭,18岁参军入伍,21岁就入党,30岁成为单位金融系统里第一个被评为劳模的人,38岁已走上了国有控股公司四川天宇油脂化学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的领导职位。
在颜勇的带领下,天宇公司的销售业绩有了大幅提升,特别是一种叫做十八烷基伯胺的产品,在全国树立了较好的品牌。因青海市场对十八烷基伯胺需求量大,加上天宇公司的品牌效应和独家代理商的精心运营,天宇公司所产十八烷基伯胺在青海市场销路很好,定价较其他地区偏高。
最先嗅到商机的是青海地区独家代理商负责人陈某锋,负责对接代理商和定价的颜勇深谙当中门道,走上歧路源于两人想要合伙办厂。
2013年7月,陈某锋找到颜勇商量办厂事宜,拟生产十八烷基伯胺产品。一个有生产技术,一个有销售渠道,市场利润可观。颜勇认为自己“大显身手、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来了”,两人一拍即合,打算合作办厂。
但是,新工厂的产品要进入青海市场,意味着天宇公司的销量会骤减,必然会引起公司怀疑。为了给新产品腾空间,又不让外人发觉,颜勇想出了“过票”的锦囊妙计。
2014年1月,陈某锋请颜勇帮忙安排200吨十八烷基伯胺。颜勇便找到下属、资深销售员邓某,告知他销往青海市场的产品数量。邓某负责填写发货申请表,注明目的地、产品名称及型号、数量等信息。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目的地写的不是青海,而是石家庄某公司。
颜勇再暗中授意将产品运往青海,天宇公司按照颜勇提供的石家庄市场价1.3万/吨开具260万增值税务发票给石家庄某公司,之后再安排该公司实际负责人以青海市场价1.6万/吨开具320万增值税务发票给青海代理公司。随后,再由青海代理公司支付石家庄某公司320万货款,石家庄某公司支付天宇公司260万货款。
就这样,通过“过票”,逐渐减少了天宇公司在青海市场的供应量,同时让本该以1.6万/吨价格卖给青海市场的十八烷基伯胺却以1.3万/吨价格卖出,而差价带来的利润60万,便落入了颜勇等人的口袋。
东窗事发,仍与办厂有关。
2017年初,颜经理和陈某锋合办的工厂已生产第一批产品。但青海市场管控严格,直接销往青海市场困难重重,颜勇便想了一招偷龙转凤,即借用天宇公司的包装袋,假冒商标后成功销往青海市场。后因产品不合格,假冒商标一事东窗事发,引起天宇公司警觉。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发现颜勇存在“过票”倒卖十八烷基伯胺嫌疑,遂向泸州市纪委监委举报,市纪委监委指定纳溪区纪委监委负责办理。
纳溪区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办案人员辗转多个省市从外围取得突破,最终查实,2014年至2016年期间,颜勇等人通过倒卖天宇公司的十八烷基伯胺共计3600余吨,非法获利1100余万元。
“颜勇利用国企中层干部的职务便利,与邓某、徐某、陈某锋等人内外勾结,短短3年时间,迂回贪污上千万,其手段隐蔽、不易发现,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办案人员刘伟说。
颜勇为何如此胆大妄为,伙同他人贪污上千万?究其根源,法纪意识淡薄是主因。“我觉得自己并未侵害单位利益,只是利用行业潜规则钻空子,为自己挣了养老钱。”起初回忆过票过程,颜勇并未意识到自己所作所为已触犯党纪国法,反而觉得挣钱是靠自己“资深的业务经历”。
金钱的诱惑也是主因之一。2015年起,颜勇的眼睛患重疾,视力下降得厉害。“眼睛不好,一心想着找点钱出国医治,还想送儿子留学。” 虽然颜勇正常年收入也有20余万,但出国医治和儿子留学的高昂费用,让他铤而走险。
经办案人员阐释党纪国法,耐心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面对铁证如山,颜勇的思想防线很快坍塌。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颜勇态度积极,主动配合办案人员调查。“就算眼睛瞎了,也不该蒙蔽了心智,把党纪国法抛掷脑后,最终落得人老凄凉的下场。”醒悟后的颜勇追悔莫及。
#王一淳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八卦手册#6月14日,导演王一淳发长文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之后再次发文反驳欢喜传媒。对于欢喜传媒所说的私人工作室,表示:“是在欢喜授意下,我出面开设的,用于为剧组提现,支付一些没有发票的小额款项。不仁义还不愿意用个人名义为他们出面成立工作室呢,真没想到他们会用这个反咬一口。”并晒出项目筹备阶段的报销清单,称欢喜传媒“不仅知情,而且是授意、受益”。欢喜传媒方面再发官方声明,表示王一淳导演的微博文章多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欢喜传媒与王一淳导演合作终止后,双方合约已经解除,相关剧本版权已经返还。欢喜传媒一直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并合法处理以上纠纷涉及的税务事项。”并表示将保留追究其侵权法律责任的权利。(图片来源于网络)
演艺圈,又有事情发生了!
6月13日,女导演王一淳突然高调发文,当网友们看了内容后,都表示:是该好好的查查管管了。
她文中写着:“我,王一淳,实名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后面还配了一张长文照片,里面说的内容很详细。
紧接其后,欢喜传媒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证实,王一淳所说的根本不是事情的根本。其实是王一淳不仅没有按照合同内容约定,还偷偷的把电影的投资,转到了自己的工作室等地方。
王一淳根据欢喜传媒的证实内容,在6月14日凌晨又发文说:这个工作室是欢喜授意下开设的,用于支付没有发票小额款项,没想到他们这么不仁意用这个反咬一口,并晒出报销清单。
欢喜传媒也再次声明表示:王一淳导演发的文章多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并表示欢喜一直遵守税收法律法规。
当网友看到后,纷纷表示看不懂了,一下子都不应该相信哪个说法了。
不管是哪一方有问题,该承担责任的还是逃不掉的。不得不说演艺圈还真挺复杂,希望有关部门还是加强管管。
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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