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
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历史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的古汉文,当时古汉文字本身就具有“借”和“贷”的语义,据此,古汉文称其为“借贷记账法”。到西汉时期,著名学者司马迁著作《史记》中【经书》一书中日记记载中记述了帝王们定期例会。讨论一些关魔金棒恩市史实中出现的财政收支问题,其中对财政方面的记录就是典型的借贷记账法。
宋代财政学家陆九渊(1072-1139年)在其著作中由古今财政实例,提出了财政管理理论的基础,从古代的政府到当今现代的财政管理机构,它们都是在千百年来借贷记账法的基础上演变而成的。
清朝时候,单鹤正的《史学纲要》、嘉靖皇帝修订过的《宣和金典》、由张潮等人编纂的《国则校正》均有涉及借贷记账法的记载,明确将借贷记账法作为实施财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近现代,清朝早已开始实行借贷记账法,然而仅仅是有形的记账,没有任何理论依据。到民国时期,财政学家洪秀全撰写《财政理论》一书,明确提出“借贷记账法”,为今日借贷记账法提供了理论依据。
洪秀全的理论认为,财政和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动收不动发”,借贷记账法应用这一原则,形成统一的财政管理体系。洪秀全所提出的借贷记账法,从新的角度对古代财政管理进行总结、分析,给予了它们极大的启发。
总之,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源自历史悠久,从古汉文文字表征、西汉时期的定期例会、清朝皇帝修订的官方文献至近现代民国财政学家的理论提出,都是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它们的演化,始终影响着现代财政管理机构的建立。
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是会计平衡公式吗
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并不是会计平衡公式,而是基于“借就借,贷就贷”的会计原则。会计原则是规范会计行为的根本准则,是判断会计处理问题是否符合职业道德规范与会计准则的准绳,是会计工作中最重要的准则,而借贷记账法 exactly 也就是遵循这一原则。

会计原则是一个重要的准则,被称为“三种会计原则”,即实物原则,借贷原则和反转原则,其中借贷原则是借贷记账法核心理念。借贷原则具有利用借贷关系区分收入和支出,辨析代表增加或减少财务状况,明确增加或减少借贷账户等特征。根据这一原则,会计有实物化的要求,即收支必须有实质基础,才能在账上记录;收支应当从财产原有属性来判断,以便划分为应收应付类。正是由于有借贷原则的支持,才形成了“借贷记账法”这一经典的会计方法。
一般情况下,借贷记账法是按照账户的单位,在一张账上,按照从借方到贷方的顺序记录账目,以便于计算账户的余额。但这一记账方式并不和会计平衡公式有关联,“会计平衡公式”一般是指将一定账目按照它们所表示的借贷关系分别计算,加起来,就能得到“借贷平衡原则”,即账务收支平衡,即:“账户借方金额总和等于账户贷方金额总和”。所以,借贷记账法可以说是通过“会计原则”来实现“账务收支平衡”,而不是通过“会计平衡公式”。
总之,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并不是会计平衡公式,而是基于“借就借,贷就贷”的会计原则,在实践中达到“账务收支平衡”的效果,维护了正常的会计管理及会计决策,为企业运营活动提供有效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