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注销程序
企业注销是指企业放弃开展经营活动,解散企业,由国家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撤销企业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企业注销程序是按照企业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实施的。
1、接受竞价磋商。企业实施注销程序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告接受竞价磋商,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促进企业注销的顺利实施。
2、申请撤销登记。按照《企业法》或商标法等法律规定,企业可以正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撤销登记的申请。
3、进行清偿。企业在进行注销程序前,应当清偿与他人有关的债务,申请撤销登记时,要核准企业已将各项债务清楚,把企业归还与国家有关的财物,并进行财税调整。
4、公示登记。完成了撤销登记的程序,在注销企业的刊物上公布有关的注销文件,便行完毕了整个撤销登记的程序。
5、发放解散证书。企业撤销登记后,有关行政机关应发给企业注销的证明文书,解散证书是企业注销的最终依据。

6、终止劳动合同。企业注销完毕时,应向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识别劳动关系,向劳动者发放决定书,并及时发放劳动者的劳动福利金等费用。
7、只应付职工工资及税款。在企业注销的过程中,原企业应只支付职工的工资及应纳的税款,其他的经费不应再经手。
8、停止申报税款。企业注销完毕后,企业不得再进行营业所征税,不得再申报税款,财务部等主管部门负责停止征申报税款。
9、撤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注销之后,应当在主管部门撤销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通知各大银行停止开户及查询办理手续。
10、注销增值税申报。最后,原企业应将增值税应纳税申报义务注销,并将应税事项删除,从而消除税收、检验检疫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登记义务。
总之,企业注销程序是比较复杂的一个程序,注销企业前,需要在全面考虑的情况下逐步实施,并注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达到企业注销的最终目的。

一、集体所有制企业注销的申请条件
1、经发起人或单位全体缔约人集体充分讨论,达成一致决定;
2、经发起人或单体缔约人中有不反对注销 ( 含弃权 ) 的人数超过半数;
3、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应无异议。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注销的步骤
1、发起人或缔约人提出注销申请:发起人或缔约人应按照《关于企业法人设立登记有关事项的规定》和《 企业法人注销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集体全体缔约人(或全体会员)充分讨论,全票通过,并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起人(或缔约人)提出注销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发起人或缔约人提出的注销申请,应向申请时登记的企业法人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书和有关材料,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受理。
3、财务部门的依法处理:集体所有制企业注销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将企业有关财务处理结束后领取相应的凭证,报送登记机关存档。

4、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经发起人或缔约人充分讨论,提交了齐全的材料后,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在15日内,审查已提交的材料是否达到注销法定条件,符合条件的,应当立即办理注销登记。
5、登记机关出具注销登记证:当登记机关将注销事实登记在企业法人登记本上后,应当出具注销登记证7份,其他有关部门、缔约人、参加人以及注销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各一份。
6、发起人或缔约人薄交出档案:注销登记完成后,发起人或缔约人应当薄交出企业法人的原档案,薄交地点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
三、集体所有制企业注销的法律责任
1、注销企业法人负责人应当负责实施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程序,履行缔约人或社会组织其他角色应有的义务,并负责落实企业法人终止设立登记的法律义务。
2、注销企业法人不得在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中拒绝递交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有关材料,也不得将未完成的注销登记事宜权利依据、财产所有权或其他责任转移给他人或者以任何方式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3、注销企业法人的发起人、缔约人和参加人,和企业及其法定代表应当完结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办法中有关企业终止登记的财产权利义务,特别是企业法人依法清偿了所有债权后,才有权进行注销登记程序,否则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4、在可能的情况下,在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程序完成之前,不得占有、处分或者以任何方式损害企业法人的财产。一旦注销登记,原企业法人不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