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齐旻 即时播报 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5月11日24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按照规定,本市89号汽油(标准品)较高零售价格每吨由8015元调整为8270元,提高255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7030元调整为7275元,提高245元。其它品质汽、柴油较高零售价格也相应提高。
本市调整后成品油较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9号汽油6.17元,上调0.19元;92号汽油6.66元,95号汽油7.03元,均上调0.21元;0号柴油6.28元,上调0.21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较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