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株税稽处〔2021〕24号
湖南***建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我局(所)于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6月3日对你(单位)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3月31日纳税检查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 违法事实
(一)经检查人员实地核查,企业注册登记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号,此办公楼为原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办公楼,目前使用单位是“株洲恒和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嘉赏乐建材”是“株洲恒和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引进的企业,据株洲恒和产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商部门的负责人宋春丽反映,“嘉赏乐建材”所注册登记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是虚假的,所签署的场地租赁协议也是虚拟的,其办公楼没有211-12号办公室。“嘉赏乐建材”的注册经营地址根本不存在,无真实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主管税务机关核查的情况及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了《湖南嘉赏乐建材有限公司走逃核查报告》证明你单位自2020年11月1日最后一次申报后一直未申报,并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和“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打印《税款欠缴明细清册》、《发票发售和发票退票信息明细查询》、《湖南嘉赏乐建材有限公司发票开具明细表》以及《认证发票查询》模块查询的情况,查询到你单位无进项发票。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核查情况:
你单位2020年10月31日向“天津谦圣泰商贸有限公司”开具货物名称为“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品——锡锭”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发票代码4300194130,发票号码17460051 -17460075;数量19.575吨,金额2497978.00元,税额324737.00元。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认证发票查询》模块进行查询,未发现你单位有所销售的货物购进,也未取得任何进项发票,属无货虚开。
(四)资金流相关情况的核查
经检查人员对嘉赏乐建材在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所开设的银行账号6225 7400 0073 8634 22进行查询,反馈的信息为“查无结果”。经通过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查询,没有你单位的开户信息。所填报的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均为虚假的。未发现所销售货物的资金流。
二、 处理决定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6〕172号)的规定,你单位法人和财务人员蒋尚龙已无法联系,所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地址为虚构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是虚假的,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资金流转,未发现销售的货物购进,也未取得任何进项发票,判定你单位为走逃(失联)企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第一条“根据《决定》第一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已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规定,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第一条中:“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六十一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的规定,你单位以上税收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应移送公安机关。
后面略
二O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被污染企业包围中残存住户急盼征拆安置
尊敬的经开区领导:
我们是辖区内苏家渡社区民建6组(原1组)的居民, 2012年因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的需要,我们组陆续被征用了三百多亩田地,2017年起则开始了居民房屋的拆迁,现在尚剩下六七十亩土地以及这地块上的29户居民房屋未纳入征拆计划。
被征用的土地上先后建起了海利化工、宏旺石油化工、力源新材、恒通石化等污染企业,而未能获得征拆的土地和房屋就被围在了这中间。有的厂房的输送带及管道、管廊已安装到离居民门口不到十米远的距离,有的厂房在夜间生产,无论是气味还是噪音都严重地影响了我们居民的生存环境和身体健康。再加上之前拆迁的房屋垃圾没有及时地清理,导致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到处坑坑洼洼,杂草丛生(详情附下图),蛇鼠为患,一到夏天害虫成群,蚊子成堆,还有“村村通水泥路”的措施也没有落实到我们这里,一到霉雨季节道路泥泞,出行艰难,更是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扰。
为了让小孩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有的居民不得不求助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在城区买了按揭房,但因收入有限每月背负的房贷压力、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借的钱到了承偌的还款日期也无法兑现。
此外,我们现有居民的房屋大部分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大多数的房屋出现屋面、墙面漏水、外墙开裂,但因已成危房怕发生坍塌而不敢请瓦工修整 (详情附下图)。
当年政府为招商项目征用土地和拆迁房屋时,我们全组居民都是给予了支持配合的。现在我们恳请区领导实地考察我们的生存生活现状,早日使我们处在污染包围之中的危房居民得到拆迁安置,以免长沙4.30事件重演!!!
此呈:
盼复!
民建一组未拆迁户全体居民
2022年5月20日
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
德山杯篮球联赛今晚半决赛
群星大乱斗,“生死局”
德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