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6年,银监法首度大修释放什么信号?】本月,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对外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上次修订已是2006年。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通过对比现行银监法和征求意见稿及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发现,此次新增和修订的内容绝大部分已在银保监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中落实。这说明监管机构旨在通过此次修订将过去16年来银行监管实践中积累的制度性经验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推进银行业稳健运行、整治银行业乱象、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网页链接
本周很荣幸接受CGTN采访,就新修订的《反垄断法》的几点变化以及需要重点执法监管的领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这次修订有很多亮点,比如说,在对纵向垄断协议审查新增“安全港”规则、在对经营者集中审查时引入了“停表”制度、建立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加大对垄断行为惩罚力度,引入个人责任和公益诉讼制度等等。新法第13条,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也就是由国家反垄断局负责统一执法。关于反垄断执法监管,我觉得可以重点关注水、电、汽、暖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公用事业,还有就是能源、建材、医药等传统领域。

另外我觉得要特别注意对于平台经济垄断行为的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平台经济中出现的,“大数据杀熟”、二选一限制性交易、针对初创企业的扼杀式并购等行为,都是执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也是老百姓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我相信本次反垄断法修改实施后,中国的反垄断执法必将开启新的篇章。
#修订后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明年3月起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明年3月起实施】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修订后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为落实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在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基础上,结合国家标准化工作实践,调整了国家标准的具体范围;二是为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和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和各阶段的工作要求;三是为满足不断增长的标准需求和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明确了国家标准在制修订程序、组织管理、实施监督等方面的新要求;四是为促进国家标准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从实施到制定的反馈机制和标准更新机制。(央视新闻客户端)

公司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制度也在随时间不断变化,操作(和修订)制度的人也在不断变化(人的更新换代、环境变化、社会发展、技术革新等)。
用户140346748850030观察者网旗下观学院官方账号阎学通:制度决定不了大国兴衰,领导力能
25:07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发布: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审议通过#,明确#不得因产假哺乳限制女职工晋职#】据@人民法院报 ,10月30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规定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保障相关责任,明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包含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
同时完善生育保障,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职工生育休假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的生育保障义务,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等。@人民日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

高质量立法为良法善治奠基
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及显著变化,有五个突出特点:夯实党领导立法的制度建设,加强政治引领;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立法观念;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运用立改废释纂等多种立法形式,发挥立法效能;遵循立法规律和求是创新原则,破解立法难题。立法法自2000年颁布实施并于2015年修改以来,对规范立法活动,推动形成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实施效果显著。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再次全面修改立法法,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应对立法的新问题新挑战新特点,更好地引领和推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乃至法治体系建设的枢纽工程。因此,应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党领导立法原则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对标2018年宪法修正案与最新立法紧密衔接,总结立法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来源:检察日报

【国家网信办新修订《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12月15日起施行】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国家网信办官网今晚对外公布了这一新《规定》。新《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新《规定》旨在加强对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的规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健康发展。(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网页链接
【分层制度实施六年 资本市场递进联通激发企业成长动能】2022年6月27日,距离全国股转公司正式实施挂牌公司分层管理整整6年。6年间,分层管理办法与时俱进,进行了多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就在今年3月4日,彼时全国股转公司制定并发布实施了最新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此,分层管理制度再升级,旨在充分发挥创新层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进一步强化创新层作为北交所申请企业成长的孵化器功能。详情:分层制度实施六年 资本市场递进联通激发企业成长动能-证券日报网

2022年版的《中外历史纲要》(上)高中教材内容表述又有修订。可见,与时俱进精益求精。
尊重原始史料,严谨历史解释。这对历史教师的教学教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历史表达务必规范准确。
教材逐年完善更新,这也是一个很好的示范。认真研读教材,不断追求卓越。用心领会变化,深入理解精神。
国家网信办新规:新闻信息跟帖评论,应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16条新规中,对网上跟贴评论作出了新的规范性要求。
1、平台为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遵守“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
这一项的要求其实已经开始了,如果要对网上某上内容进行评论或者发言,进入某个APP是需要注册登录才可以的。注册之时会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之类的。所以,APP的后台是有每个人的真实资料的。而对某篇文章的评论或发言,可以用网名展现出来。

2、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先审后发制度重点是对新闻信息的评论和跟贴。但是,在对其它内容的评论和跟贴的过程中也不能乱来,不能信口开河,想说就说。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样会得到惩处。
3、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制度。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发布的信息内容。
发言需谨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特别是对于造谣生事的情况还会继续加大打击和惩处的力度。
当我们面对未经证实的网络消息,不要随意造谣传谣,更不要随意发表侮辱诽谤的言论。在网络上辱骂他人,经查明证据确凿的,应受治安管理处罚。请大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理智发言。
#两会ing#【#《现代汉语词典》修订频率越来越高#】商务印书馆的《现代汉语词典》1978年出版第1版,1983年出版第2版,1996年、2002年、2005年、2012年、2016年又先后修订,目前已修订7次。全国人大代表别必亮认为,经常性的变更调整不仅使得编校人员不断适应新的细微标准,而且容易出错,建议完善语言文字规范修订工作的科学化机制,增强我国语言文字规范修订的稳定性、长期性、延续性。(检察日报记者谢文英)

【国家网信办修订#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发布#施行】每经AI快讯,11月16日,国家网信办修订《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发布施行。新《规定》明确,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网信中国)网页链接
说实话,我没想到石家庄的政策能坚持超过昨晚,早上打开手机一看,居然还在执行。
一方面,就我们的制度而言,强调全国一盘棋,如此大的变化,而且已经造成了舆论热潮,按道理上级肯定会下文怒斥,要求修改,但现在没有发生。
另一方面,我看了网络上的留言,可以说反对支持的观点都有,但总体上还是反对的声音居多,这和大家习惯了封锁,猛然打开觉得“不安全”有关,所以有很多人仍然对自己搞了“自愿封锁”。

我现在仍然不能确定这个政策是否会继续下去,估计还要坚持一两天。但我有两个观点:一是河北位于北京周边,这些年为了首都安全做的牺牲太大了,可以说有一点风吹草动就封,的确很难。二是石家庄反复强调,不是全面放开,所以一定要好好戴口罩,有不适的话发热门诊随诊。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改后首次大会,这些细节有深意
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是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自去年3月11日修改后召开的首次大会。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是规范全国人代会“怎么开”“怎么开好”的重要法律。修法后,将给今年召开的大会带来哪些新变化?
法律案审议环节优化了
效率提高质量不降
细心的人会发现,以往大会审议法律案,程序是“法律草案-草案修改稿-草案建议表决稿-表决稿”几个环节。

以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草案为例,其间经历“大会说明-代表小组会讨论-第一次常务主席会审议-第二次主席团会审议-代表小组会讨论-第二次常务主席会审议-第三次主席团会审议-代表小组会讨论-第三次常务主席会审议-第四次主席团会审议-闭幕会表决”,称为“三上三下”。
修改后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明确法律草案修改稿在各代表团审议后,经进一步修改就可以直接提出表决稿交付大会表决,减少了过去“草案建议表决稿”的审议环节。
这样的修改,既完全符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也有利于提高审议效率。但会不会影响法律案审议的质量?
事实上,提请今年大会审议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在去年10月和12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已经审议过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在审议中充分发表意见,据此,法律草案作了完善,如草案二审稿细化补充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相关规定,增加规定地方人大可以决定适当提前或推迟召开会议等。

同时,依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今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就提前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广泛征求代表的意见,有些意见已经反映在提请大会审议的草案中。在大会期间,代表还会有充分审议、发表意见的时间。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种种制度设计,优化了大会期间审议法律案的环节,提高了效率,也能够保证代表们充分审议、提出意见,体现了人大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统一规定表决议案方式
大会程序进一步规范
在全国人代会上行使表决权,是全国人大代表的一项法定权力。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改时,吸收历年大会议案表决办法的有关内容,在议事规则第60条中,对表决方式作出明确的统一规定——
“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采用举手方式。”

“宪法的修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预备会议、主席团会议表决的方式,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表决议案方式的统一规范,保障了表决方式的一致性。这样,今后每年每次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就不用再单独审议表决本次大会表决议案的办法。
启用工作信息化平台
代表履职更加便利
新修改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会议文件资料电子化,采用网络视频等方式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和服务。
为贯彻落实议事规则要求,今年2月23日,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正式启用。
据了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大会期间,代表建议将首次正式通过平台提交和分办。
事实上,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部分代表就试用了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

经过去年大会期间试用及闭会后的改进,目前,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见、代表议案全流程信息化、代表建议全流程信息化等功能发挥作用良好,代表获取学习和履职信息更快捷,议案建议办理更高效,沟通联系也更方便。
相信今年有了信息化平台助力,代表履职将更加便捷,大会将开得更加精简、高效。
大会召开更加开放透明
展现中国自信
新修改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增加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发言人,代表团可以根据需要设发言人。”
“秘书处可以组织代表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代表团可以组织本代表团代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报道。”
这些规定,是近年来大会一系列成熟实践的总结和规范,以法定程序,保证大会召开公开、透明。

据了解,今年,大会发言人将举行新闻发布会,还将安排代表通道、部长通道。新闻中心将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技术为中外记者提供服务,积极协助中外记者联系采访。
大会公开、透明,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的具体体现,展现出中国的开放与自信。
来源:新华社
#新铁路客规明年施行#交通运输部日前公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以下简称《客规》),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新《客规》围绕儿童票销售标准、群体优惠(待)票、改签和退票等票务重点环节进行了修订完善。其中,儿童票销售将区分车票实名制和非实名制两种情形,分别按照年龄和身高销售儿童票。此外,有关“霸座”的内容也被写入《客规》,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发现变造、伪造车票或者证件乘车,霸座或者其他扰乱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客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原《客规》(铁运〔1997〕101号)为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在铁路政企合一管理体制下制定。近年来,铁路政企分开改革持续深入推进,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发生巨大变化。原《客规》的部分内容已经与铁路政企分开改革新要求不匹配,与铁路旅客运输实际不相符,还有不少内容滞后、缺失,需要调整或者补充。为更好适应铁路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规范旅客和铁路运输企业的行为,保护旅客和铁路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客规》完成了修订完善并上升为部门规章。
第一点儿童票分两种情形销售,区分车票实名制和非实名制的情形,分别按照年龄和身高销售儿童票,切实为儿童购票乘车提供优惠、便利。
新《客规》规定,除需要乘坐火车通勤上学的学生和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在旅途中监护的儿童外,实行车票实名制情况下未满14周岁或者未实行车票实名制情况下身高不足1.5米的儿童,应当随同成年人旅客旅行。

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未实行车票实名制的,身高1.2米且不足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身高达到1.5米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未达到1.2米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
第二点退款7个工作日内完成, 新《客规》规定对学生、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等群体实行优惠(待)票。针对改签和退票环节,明确了各情形下的改签和退票原则性要求,并明确了退款期限,确保最大程度保护旅客合法权益。

第三点制定应急事件处置预案,新《客规》规定,铁路运输企业要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老幼病残孕旅客等提供优先购票、优先乘车等服务,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要求铁路运输企业针对旅客出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为旅客突发疾病等情形采取救助措施,切实保护旅客生命健康;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和托运行李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旅客也应当遵守国家禁限运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出行安全;还明确了铁路运输企业拒绝运输及补收票款的情形。
最后对于旅客投诉与建议,新《客规》规定,旅客有权就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问题向铁路运输企业投诉,也可以向铁路监管部门投诉。
【全国政协委员雷鸣强:#民办教育要规范还要支持#】在接听了多位民办教育界办学人的来电后,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雷鸣强特别通过网络致信国务院,建议政府工作报告修订时,继续沿用中央过去的一贯提法,将其中“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表述修改为“支持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雷鸣强告诉记者,不少全国政协委员中的民办教育办学者在热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认为,在当前我国民办教育界正处于转型提质的关键期,只提“规范”,不提“支持”,有可能进一步加重民办教育人敏感的“玻璃心”,以至于导致他们失去对民办教育事业规范转型发展的信心。雷鸣强指出,十九大报告在提到民办教育发展时,表述为“支持与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并强调,“支持一如既往支持,规范旗帜鲜明规范”,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果能将“支持与规范”并提,将有利于与党和国家“支持与规范”民办教育的一贯精神一致,稳慎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雷鸣强指出,加“支持”有利于推进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精神,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做到“规范”“支持”两手抓、相互促进。(记者:贺春兰)《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3月21日 第 03 版)

【为促进堕胎权写入法律,#拜登首次支持修改冗长议事制度#】当地时间6月30日,美国总统拜登表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罗诉韦德案”是“令人发指的行为”。为了让美国国会通过投票把该案写入法律,拜登首次支持修改参议院的“冗长议事”制度。“冗长议事”是参议院的一项程序规则。根据这项规则,任何一名参议员可以通过在辩论时作冗长演讲等方式拖延对法案的辩论时间,以阻止、推迟对法案或其他决议的投票等推动程序。在参议院,法案跨过“冗长辩论”的阻挠进入全院表决需要60票支持,而民主党人仅手握50票。为促进堕胎权写入法律,拜登首次支持修改“冗长议事”制度_澎湃国际_澎湃新闻-The Paper
#禁止因婚育等原因限制女职工晋职#【#我国拟建立拐卖妇女等侵权行为强制报告排查制度#】据中国新闻网消息,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1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拟建立拐卖妇女等侵权行为强制报告排查制度。
草案二审稿进一步突出对妇女人身权、人格权的保护;拟建立拐卖妇女等侵权行为强制报告排查制度,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乡镇人民政府等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要求学校建立入职查询制度,预防学校发生对未成年女性的性骚扰、性侵害;保障孕产期女职工合法权益,禁止因婚育等原因限制女职工晋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