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湖南省中级职称以考代评还是直接评审,取决于你自己对个人的正确评估
湖南土建中级职称报名现在已经是高峰期了,而湖南中级职称评审基本接近尾声
不管选择考试还是代评的,都得抓紧时间了。千万不要因为前面的纠结耽误了复习,尤其是最终选择以考代评的朋友。毕竟需要自己本人亲自参加考试的,所以还是需要一定的备考复习时间做铺垫,完全裸考风险还是很大的。无论选择考试或者评审,有问题都可以@#长沙歌教育何老师# 我们一起分享解决,一同成长进步!谢谢大家。
是评还是考? 我们一起来给自己提问,相信大家也就清楚了。
1. 我自己需要的专业是什么,土建还是非土建的工程大类? 比如:电力、电气、桥梁、矿业等等
2. 自己的毕业专业是大专满6还是满9,本科满4还是满7 这两个考试我都有资格报名吗?百度搜索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看看考务文件对比下
3. 我有时间去复习备考吗,复习之后我考试通过把握多大,个人学习基础和底子到底怎样?
4. 我的钱包鼓不鼓,评审费用我能接受否?
5. 证书上到时候显示单位,我现在所在工作单位是否认可?
6. 自己认为考的和评的那个有价值和意义些?
自己问自己上面这6个问题,相信你会有答案的。
近年来频频发生,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重点关注问题。湖南湘西的小蒋也是校园霸凌事件的受害者之一,2019年5月17日,湖南湘西州吉首二中的男厕所内,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围殴。为了自保,小蒋在混乱中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导致三名同学被刺伤,其中两人重伤一人轻伤。涉案人小蒋于2019年8月7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8月21日被逮捕,2020年7月7日被取保候审,后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将其起诉至吉首市人民法院。2020年7月6日,吉首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但吉首市检察院随后抗诉,认为小蒋在可以向老师求助的情况下而未求助,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最终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也予以准许。
在这起案件中,面对校园霸凌的发生,小蒋选择反抗,上演了一起法律上自救行为,在这起案件中我们首先应该了解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通常指的是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应符合五个条件,第一是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第二是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第三是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第四是不能超越一定限度;第五就是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造成损害。
下面我们来分析公诉机关和法院的看法。公诉机关指控小蒋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应当予以刑事处罚。首先,故意伤害罪指的是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致人重伤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而从一审判决中我们可以看出,法院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实施的自卫反击,因此小蒋的行为并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其次是小蒋事先准备折叠刀的行为,法院认为,小蒋为预防不法侵害而携带了一把非管制折叠刀,这一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实施故意伤害,而是为了对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进行的防卫准备,因此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我国《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做出了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最后,小蒋的反击行为也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因其在刺伤了对他实施暴力侵害的陈某林、陈某涛后,并没有再继续实施伤害行为。对于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对于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该如何去衡量,主要还是以施暴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和损害为参考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正当防卫的适用做出了更加明晰的要求,请求法院判决此类案件应立足具体案情,依法准确认定。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映,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因此,只有合理、合法且立足具体案情的情况下,才能将正当防卫运用妥当。
致人重伤肯定不是人们想要看到的结果,但面对这种级别的暴力伤害时,一味的退缩反而可能适得其反,面对暴力时一定要冷静、客观地处理实际情况,把自己的危险程度降到最低。#法律##律师##校园霸凌#
湖南中级职称2020考试,听说明天出成绩了?据说还是内部消息[泪奔][泪奔]
查询步骤:1.百度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2.点击成绩查询。
3.输入个人信息即可查询了。
刷到这个“被霸凌,初二少年遭15人围殴刺伤3人,一审被判无罪检方抗诉,两年后检方终撤回的”新闻视频,为了探寻湖南少年刺伤校园霸凌者这一案件的原委,又专门查询了一些往年的老新闻。
案件的始末其实很简单——
2019年5月17日,湖南省吉首市吉首二中校园内,当时正读初二的小蒋同学被同级15名同学在厕所围殴。在混乱的厮打中,小蒋用事先准备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三名同学陈某林、陈某涛和吴某。经鉴定,受伤学生陈某林、陈某涛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9年8月7日,小蒋以故意伤害罪被警方羁押。
2020年1月15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小蒋提起公诉。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蒋同学构成正当防卫,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不成立,宣判蒋华无罪。
但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检方并不认同。不到10天,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向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20年12月25日,湘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但未作宣判。
时各两年后,2022年11月9日,上级检察院最终认为,吉首市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
正如一些律师所说,“小蒋同学拿着刀具是出于防卫的准备,并非一开始就想持刀伤人。”
“如果本案认定为正当防卫,对于预防、打击校园暴力、校园霸凌行为极有意义。”#头条创作挑战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