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提醒# 最高检11月16日消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个代表“正义”审判别人的人,恐怕会被正义审判了。
11月11日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陈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陈斯,1967年10月出生,广东兴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2022年8月,陈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陈斯也曾是代表“正义”审判别人的人:

他曾历任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惠州市政协党组成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看看这个人在代表“正义”的背后都干了些什么恶事:
经纪委调查发现,一是,陈斯对党不忠诚,在被调查期间不积极配合组织,并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二是,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
三是,生活作风败坏,是个好色之徒。用权某色,搞钱色交易。
四是,公器私用,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
五是,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下场可悲:
陈斯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还是一个不识时务的家伙,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知收敛,不知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相关规定陈斯已被“双开”。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总结:
一个知法犯法,靠案吃案,收受贿赂,大肆敛财,色心色胆极大的人,他代表不了正义,只会被正义所审判。让陈斯接下来在监狱接受改造,重新做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