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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企业会计科目(林业财务会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 一、单位主要职责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以下简称“发展院”)始建于 1958 年,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林业草原产业发展、综合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

一、单位主要职责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以下简称“发展院”)始建于 1958 年,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林业草原产业发展、综合监测、感知系统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防灾减灾、重大生态工程、行业安全生产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的政策研究和规划咨询,承担资源合理利用、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行业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审查、监管、验收及评价等具体任务及实施,为机关履职提供支持保障。 主要职能是:

(一)承担林业草原等资源保护利用、行业安全生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产业大数据监测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等技术支撑工作。

(二)开展林业草原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产业实践路径研究与推广,为林草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合理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和规划咨询等服务。

(三)承担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及其运行监测与评估工作。开展林草产品市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林草产品质量控制等工作。

(四)承担山东、天津等区域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等工作。

(五)参与林业草原重大生态工程、林草感知系统建设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相关研究、监测评估和规划等工作。

(六)承担行业建设项目审查、监管、验收及评价工作。承担林业草原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七)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资源资产价值核算评估工作,以及储备林建设金融创新等工作。

(八)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开展面向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委托的调查监测、发展规划、咨询策划、技术培训、研发推广等技术服务。

(九)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科技处(总工办)、经营处、后勤处、生态产业规划一处、生态产业规划二处、生态产业规划三处、对外合作发展规划处、生态文化旅游处、生态建设处、生态规划处、碳汇处、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处、林业规划处、资源综合监测评价处、湿地监测评估处、草原监测规划处、荒漠化监测评估处、自然保护地处、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修复规划处、风景园林规划处、林草灾情评估处、工程建设规划处、建筑工程处、林场种苗规划处、木竹中心、金融创新和咨询中心、乡村振兴研究中心、融媒体发展中心、国家公园建设咨询研究中心、工程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总站共 35 个内设机构。

(二)人员情况。发展院财政补助事业编制416 人。截至2021 年 7 月,实有在职人员 377 人,离休人员8 人,退休人员260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

一、单位主要职责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昆明勘察设计院,以下简称:西南院)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区域内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及生态保 护修复相关技术服务和决策咨询等具体任务及实施。一是为 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包括承担区域内森林、草原、湿 地、荒漠生态系统和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 监测、评价、规划,以及相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技术指导、 检查验收、成效评价等工作;承担区域内林草碳汇计量监测 和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公 园规划理论、实践创新等技术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亚洲象的 研究工作;承担《林业建设》期刊的出版发行工作。二是面 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开展面向 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委托的调查、监测、规划、咨询、培训、 科研和技术推广等技术服务。三是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 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

西南院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正司局级事业单位, 独立编制机构数 1 个,独立核算机构数 1 个。内设 27 个处 级部门,其中管理部门 8 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纪检审计处、计划财务处、行政后勤处、生产管理 处、质量科技标准处;业务部门 19 个,分别是:综合监测 一处、综合监测二处、调查规划处、草原处、湿地处、荒漠 化防治处、生态修复处、灾害预防监测处、野生动植物保护 处、自然保护地规划处、国家公园规划研究中心、亚洲象研 究中心、碳汇计量监测处、智慧感知与大数据处、生态空间 规划处、产业发展规划处、交通规划处、公用设施规划处、 西藏分院。

(二)单位人员情况 西南院编制 343 人,截止 2021 年 7 月,编制内在职人 员 313 人,离休 1 人,退休 169 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

一、单位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单位职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所属司局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主要职能是:

1. 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承担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和自然 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价、规划,国家重要 湿地认定技术支撑,以及相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技术指导、检 查验收、成效评价等工作。

(2)承担区域内林草碳汇计量监测和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 统建设等相关工作。

(3)承担区域内荒漠化、沙化、石漠化监测评估和治理技 术服务与培训工作 。(4)承担区域内国土绿化、森林城市、森林康养、林草产 业等规划咨询、技术指导和成效评价等工作。

(5)承担区域内林草规划、生态功能评估、生态价值评价、 生态损害评估等工作。

(6)承担区域内森林草原火灾风险评估、有害生物防治评 估等工作。

(7)承担区域内林草科学研究、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等 工作。

2.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开展面向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委托的调 查、监测、规划、咨询、培训、科研和技术推广等技术服务。

3.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内设 21 个机构,7 个管理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 审计处、人事处、生产技术管理处(总工办)、财务处和行政后 勤处。14 个业务部门,分别是:综合监测评价处、森林资源监 测处、草原处、湿地和野生动植物处、荒漠处、自然保护地处(国 家公园处)、碳汇处、国土绿化处、规划和生态价值评价处、生 态工程处、咨询处、科技处、遥感信息中心和大数据中心。1 个 附属经济实体,西安绿环林业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另设立国 家西北荒漠化沙化监测与培训中心、西北林业碳汇计量监测评估 中心、国家林业局西北生态监测评估中心、旱区生态水文与灾害 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机构。

二、单位人员情况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编制 212 人,截至 2021 年 7 月,编制内在职人员 205 人,离退休职工 101 人。另有劳 动用工人员 27 人。在职人员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191 人, 占全院职工总数的 93%。硕士博士人员 82 人,教授级高工 24 人,高级工程师 89 人,拥有国家注册资格的人员 43 人,享受 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4 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百千万人才工程” 省部级人选 5 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一、单位主要职责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始建于1958年,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经费自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肩负着林草产业发展政策研究、森林和草原资源调查、监测、核查,林业工程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金融创新,林业工程项目评估、核查和绩效评价,国家公园建设研究,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研究等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建设咨询研究中心、金融创新和咨询中心、工程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总站等机构设在我院。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设办公室、党群办、资产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技术质量部、经营开发部、服务中心、工业工程一所、工业工程二所、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中心、建筑工程一所、建筑工程二所、自然保护地所、园林工程一所、园林工程二所、园林工程三所、城市规划一所、城市规划二所、林业工程规划设计一所、林业工程规划设计二所、林业工程规划设计三所、信息中心、林业碳汇与生物质能源中心、林业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林权交易评估中心、野生动植物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林产工业》编辑部、工程建设监理部、建筑装饰工程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程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总站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金融创新和咨询中心等31个内设机构。

(二)人员情况。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现有编制416人,截止2020年7月,实有在职人员377人,离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260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一、主要职责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校)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承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承担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校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开展林业和草原行业及国家公园高中级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国际合作交流、援外培训任务。

(三)承担林业和草原行业及国家公园干部培训网络平台开发和建设,开展网络教育培训工作。

(四)开展林草职业教育、自然教育研究,承担全国林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林业教育学会职业教育分会相关业务工作。

(五)开展林草教育数据统计分析,承担林草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职业技能大赛、林草教育相关学习宣传等具体工作。

(六)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设22个处室,其中7个管理职能部门,15个教育培训部门。7个管理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党务工作处、纪检审计办公室、财务资产处、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安全保卫处、总务处。15个教育培训部门分别是:培训管理处(院省合作办公室、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办公室)、党校教育部(党校办)、培训教学部、培训一部、培训二部、培训三部、培训四部、培训五部、网络教育培训部、国际合作与援外培训部、干部教育培训研究中心(科研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教研部、林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事业编制194人,截至2021年7月,编制内在职人员152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08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展研究中心

一、单位主要职责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多年来始终以服务决策储备理论为目标, 以实施品牌战略为核心,以服务决策、超前研究、组织和人才培 养为主要任务,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强化研究服务体系建设为 工作保障,开展林业经济理论、政策、战略及法制研究,狠抓落 实,开拓创新,强化服务,突出品牌,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中心主要职能是:

(一)围绕林业草原国家公园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重大 改革、重大工程以及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热点、难点、重 点问题开展研究,为局党组科学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研究林业草原中长期发展战略,参与林业草原中长期 发展规划的制定等相关工作。参与林业草原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 政策文件的拟定,参与林业草原重大改革试点实施工作。

(三)开展林业草原立法、执法制度建设、执法形势分析研 究,开展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承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生态安全 协调机制、林业和草原重点工程社会经济效益监测等工作。

(五)编辑出版《林业经济》期刊。承担《决策参考》《动 态参考》编撰、出版工作。

(六)承担中德林业政策对话平台管理,开展国际合作交流。

(七)接受委托参与或组织对地方林草部门拟定的发展规划 或重大改革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承担中国林业经济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 调社会性的林业经济研究与学术交流活动。

(九)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展研究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党务人事处, 财务处,调查研究室,立法研究室,执法研究室,战略研究室,改革研究室,监测研究室,农村林业研究室,草原研究室,生态安全研究 室,气候变化研究室,国家公园及保护地研究室,产业研究室,乡村 振兴研究室,《林业经济》编辑部,林业经济研究室共 18 个内设机构。中心事业编制 80 名,其中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73 名,经费自理事 业编制 7 名。截止 2021 年 7 月,现有在职职工 65 人,离休人员 1 人, 退休人员 3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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