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头条#快看蚌埠快讯!安徽财经大学有望合并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成立安徽财经大学合肥校区
据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消息;安徽财经大学来校洽谈合作办学
1月14日下午,安徽财经大学党委书记、校长丁忠明,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朱红军,党委委员、副校长周加来及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财务处主要负责人一行来校调研。学院领导张志祥、刘银国、何翔、胡戴新陪同调研。
安徽财经大学领导了解了校园规划与建设情况,并实地考察了有关专业实训室。双方还就深化合作办学、推进校际合作事宜进行了座谈。
而在安徽财经大学15日下午召开的学校教授干部大会上,校党委书记、校长丁忠明透露了学校正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洽谈合作方案,寻求类似于安徽师范大学合并肥西师范学校建合肥校区的方式,成建制合并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成立安徽财经大学合肥校区。
【蚌埠智慧物流小镇】徽商五源公司召开2021年度务虚会
2021年12月30日和31日,在安徽禾泉小镇,蚌埠智慧物流小镇主体企业徽商五源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务虚会。公司董事长岳建波、总经理潘静、常务副总经理张晓扬、财务副总经理王兵、各部门中层人员、党员代表和员工代表参会。
今年的务虚会一改往年例行流程,分别以业务讨论会和工作总结会呈现,主要以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团队建设、公司赋能等主题为导向,展开了一场直接的、面对面的、充分的讨论,通过与会讨论,大家达成了众多共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议程首日,在禾泉小镇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参会人员参观了安徽省第三批特色小镇—安徽禾泉小镇,工作人员向大家介绍了小镇内文旅项目、党史宣传厅和小镇客厅等项目运营和建设情况。下午,参会人员分为三组,借助六个帽子的讨论方法,分别对公路港运营中心、水路港运营中心、物流与供应链事业部三个部门在2021年的工作成绩、2022年的工作思路、业务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公司的赋能等方面进行探讨,形成了结果,并进行了分享。
会议次日,各部门汇报了部门2021年的工作总结及2022年的工作计划,常务副总经理张晓扬对各部门的汇报进行了一一点评。随后,会议集中讨论了公司目前存在的信任问题、考核问题、员工的培训与发展、容错纠错机制、公司的优势、以及未来3-5年个人与公司的发展规划。
潘静指出,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任何环境都不是最优的环境,都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面对危机或者说是面对新的机遇,希望在一轮轮企业的洗牌中,我们能实现个人的持续成长和五源公司的节节攀升。希望你和我,我们每一个人,可以仰望天空,脚踏实地,在各自的岗位中认真负责,爱岗敬业。一起创造价值、创造未来、创造美好生活。
最后,岳建波对2021年公司取得成绩给予了肯定,对公司2022年党建工作、运营任务目标、制度建设、团队建设、业务模式转型以及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面对现阶段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五源公司继续争做区域龙头企业,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向上的发展,时刻牢记企业初衷,实现企业价值观导向。
【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张静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消息: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张静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湖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张静涛简历
张静涛,男,汉族,1972年6月出生,北京人,研究生学历,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7月至2003年10月,海关总署财务司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03年10月至2006年8月,海关总署财务装备司基建资产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
2006年8月至2011年12月,海关总署基建办公室副主任;
2011年12月至2017年9月,海关总署财务司基建处处长(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挂任上海浦东海关副关长);
2017年9月至2019年10月,长春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
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长春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
2020年6月至今,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 湖北省监察委员会)
【寰球• 时事-国内观察-2021-820】【官场职场-87】知名财经评论叶檀旗下的微信公众号“叶檀财经”的账号主体“上海叶檀金融信息服务工作室”,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16万元。
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严格执法叫好、点赞!处罚得好,但感觉还是罚得太少了,执法显得太过温柔!应该是狠罚。还有没有其他类似的帐号、名嘴?!是不是也应该是如法炮制,狠狠地处罚一下, 以净化网络环境与空间。
11月16日,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15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上海叶檀金融信息服务工作室发布违法广告案”。
通报称,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今年5月14日对上海叶檀金融信息服务工作室开展调查,发现当事人分别于去年11月1日至今年4月8日期间在“叶檀财经”微信公众号发布标题为《急!大涨8倍重大市场红利机不可失!》等四篇文章。
通报指,文章旨在宣传叶檀财经城市合伙人项目,目的是招募叶檀财经在当地城市的代理分销商,代理分销叶檀的付费理财教育课程,获得叶檀财经给予的高额佣金回报。
当事人广告主要内容有,“蚌埠合伙人在2020年下半年,不到6个月的时间创造了五十多万的总业绩,营收达到17万”“但可以告诉你我们某个合伙人的营收,他分发一个晚上的产品,六位数营收。坐在家中,动动手指,仅此而已”。
通报还说,广告内容没有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并存在暗示保证收益的内容。上述四篇广告均由“叶檀财经”微信公众号编辑团队自行撰稿发布,无广告费用产生。
通报指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静安区市场监管局今年6月9日依法对上海叶檀金融信息服务工作室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60000元整。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叶檀金融信息服务工作室,2014年12月26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等。上海叶檀金融信息服务工作室由叶军百分比控股,其名下同时还有上海檀香文化咨询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
叶檀,女,1973年5月22日生 ,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知名财经评论家、财经专栏作家,专攻政治史与经济史。叶檀财经创始人、华鑫股份首席经济学家。《每日经济新闻》首席评论员、评论版主编,央视《环球财经连线》财经评论员 、《解放日报》经济评论员,央视财经频道特约评论员。在《南方都市报》、《南方人物周刊》、《财经国家周刊》、FT中文网等多家媒体开辟财经评论专栏。现居住上海。
叶檀曾获《南方人物周刊》2008年度青年领袖 、中国证券市场20年回顾与展望论坛20年最具影响力财经传媒人奖等奖项。主要从事资本市场、房产市场、金融等领域的写作。著有《拿什么拯救中国经济》《中国房地产战争》、《大破局》《股市真面目》、《中国经济站在了十字路口?》
2016年以来,叶檀陆续在“叶檀财经”微信公众号上以《我眼中最无前途的十个中国城市》、《十座言过其实的旅游城市》为题,先后“点名”多座城市,其中不少论断引发争议,此后,多座城市曾刊文反驳。
#蚌埠头条#我们公司位于高新区,最近我们技术部门新来了两位同事,一位是安徽理工大学的机械专业研究生,一位是蚌埠学院电气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工资6000元,本科生工资5000元,一次招待晚宴,部门领导就破例给本科生涨了500块工资。
蚌埠公司员工并不多,技术部门加起来就12个人,这一天供货商来公司洽谈,晚上领导请他们到蚌埠光彩大市场那里的阿财老铺吃饭,席间各自敬酒,研究生突然端了一杯白酒直接走到供货商身边说:我敬您,我们公司的产品肯定符合市场要求,您就大胆的把原材料给我们吧,说完一杯酒喝了下去,供货商明显感到尴尬,愣了几十秒才反映过来说了一句:蚌埠的小伙子酒量真不错哈,也跟着喝了一杯。此时,本科生连忙跑过去夹了很多菜给供货商,又倒了一杯茶水,如此细心的行为,让领导甚是欣慰,供货商脸上又有了笑容。
第二天上班,领导就给财务说给本科生每个月涨500块工资,当然领导我不是依据昨天晚上本科生表现做的决定,也是长时间对本科生的观察,本科生进入公司把姿态放的很低,虚心好学,工作任劳任怨,性格开朗,尊敬同事,有很好的群众口碑。反观研究生眼高手低,处处端着,纸上谈兵,时间长了也就暴露了很多缺点,甚至被本科生迎头赶上。
【立方风控鸟·早报(3月22日)】①春兴精工控股股东孙洁晓所持该公司7026万股将被司法拍卖,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23%;②因委托合同纠纷,美都能源被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亿元;③因涉嫌配合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正中珠江于2019年4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证监会公布了对正中珠江及相关审计项目人员的处罚决定书,对正中珠江“没一罚三”,罚款共计5700万元;④天喻信息控股股东、实控人拟发生变更,将由华工创投变更为同喻投资,实控人将由华中科技大学变更为艾迪和闫春雨;⑤因构成敏感期交易,珈伟新能实控人丁孔贤收深交所监管函;⑥西藏旅游拟13.7亿元收购新绎游船100%股权;⑦虹软科技拟以2亿至3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75元/股;⑧ 横店东磁一季度预计净利润为2.2亿~2.6亿元,同比增长150%~195%;⑨梦网科技一季度预计净利润为4500万~6000万元,同比增长34.06%~78.75%。详情请戳:立方风控鸟·早报(3月22日)
#蚌埠头条#蚌埠一市民反映:无良蚌埠融创,骗取我2万元诚意金,拒不退还,恳请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本人于2021年9月10日初步选定房源是蚌埠融创三期融院6号楼2单元401室,当时融创的渠道经理王某联合其他销售人员,采取欺诈等手段,诱骗我让我缴纳2万元诚意金作为购房的诚意,说是方便给我向上级领导申请最多折扣,并且说如果不满意,这个诚意金可以退回的,还诱骗我签了初步认购协议,但是上面没写定金。当时我就被忽悠,通过银行借记卡刷了2万元作为诚意金,当时融创没有给我开具纸质诚意金收据,只有刷卡POS单。事后只批下来93折,没有达到当时最多折扣,我也不满意。融创销售政策不透明,根据不同客户采取不同的欺诈手段进行忽悠,屡试不爽。我第二天就决定不购买融创房子,并要求退还2万元诚意金。我之后下载打印2万元诚意金的电子收据,谁知融创他们单方面未经我同意认可,严重违反财务制度,从他们公司后台9月10日当天就违规将原始2万元诚意金单据作废,并违规将诚意金收据转换为定金收据。现在融创蚌埠公司强买强卖,逼我就范,强迫我接受高价房子或者不买房骗取我2万元诚意金。
现在我请求相关执法部门对蚌埠融创销售欺诈,价格不透明等问题予以解决,并要求蚌埠融创(即蚌埠融建置业公司)全额退回我缴纳的2万元诚意金及银行三个月定期利率相当的合理利息,对其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安徽蚌埠#女子被63岁大爷骗179次 5年后报警#
今天的案情确实很有戏剧性,但是这就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真事儿,估计大家看了都会感觉到连电视剧都不会这么演。
案情回顾:六旬男子张某(化名)欲在蚌埠租房开饭店,房未租成却与女房东成为朋友,之后几年时间里,他陆续编造出老婆死了、儿子出车祸、媳妇怀孕上吊等狗血剧情,先后向房东丁某“借款”179次、273万余元,而实际上所骗款项大部分被其用于赌博、炒股,少部分用于生活消费(目前当地司法机关以张某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素材来源于北晚新视觉网,笔者稍作整理)
之所以在长达5年时间里连续借款,可能基于朋友关系里面的正常的民间借贷而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与借贷行为两者之间经常交织在一起,无论是对当事人,或者是对司法机关均造成了较大的困难。
一般认为,二者区别关键在于获取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如说,民间借贷一般发生于有信任基础(比如说,朋友、亲戚之类的)的双方之间,获取款项后约定需在一定时限内予以归还,否则出借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还款。而诈骗罪通常发生于认识不久的双方之间,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款项,且根本不打算偿还款项,即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实际上,本案中,如果所谓借款成立的话,那么张某和丁某之间是普通的民事合同纠纷,作为出借人丁某是有权要求张某返还借款的,可是如果张某在借款时,就没有打算归还,而是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对方的款项的,事实上,张某将所骗取的借款大部分被其用于赌博、炒股,少部分用于生活消费,那么便是犯罪行为,涉嫌诈骗罪。
众所周知,所谓诈骗罪是指,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来说,行为人先骗取他人感情获取他人的完全信任,然手利用信任诈骗对方钱财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如果诈骗的钱财达到了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
从量刑的角度分析,诈骗罪的基本刑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据《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骗取财物的数额达到50万以上的,便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本案中,张某179次编造各种理由向丁女士借款273万余元,如果经查证属实,或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得不说,本案中丁某心也是够大(也许是因为钱足够多、不在乎的原因吧),张某前后5年的时间“借款”近300万元,却从来没有归还,而且每次借款理由各异…
以案为鉴,那么在实践中,我们该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诈骗呢?具体可以“三看”,一是看行为人有没有还款的意愿。如果对方借完钱,就玩失踪、换号码拉黑、搬家等,要不就是态度恶劣,拒不还款,无疑存在较大风险。二是看行为人借款用途属不属实。比如说,经过查证发现,对方编造借款用途就有诈骗嫌疑了。更有甚者,如果对方将借款用于不法勾当,更是不可描述。三是看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借钱给别人,切不可大意,也要打听对方的财务状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及时还款能力。
#法律小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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