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多年前,呼和浩特的人民会堂——土默特议事厅
土默特议事厅是清朝土默特旗实行特殊的民主制度的12参领议事的地方的办公场所。
土默特旗设12个甲领,1个甲领管5个苏木。苏木一把手叫佐领,60个佐领选出12个参领(仍兼佐领)。12个参领对旗务集体负责,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有一个人不同意,会议就不能形成决议。12个参领里推举2人分别负责民政和军事,召集12参领会议,担任会议主持人,用今天的术语叫常委,一文一武。在土默特议事厅,12个参领集体办公,管理全旗大事小情。在这里,该有的政府部门一个都不缺,银库武器库财务处档案库兵营样样都有,有政府之实而无政府之名,算是封建社会的政治特区,说它是自治体并不过分。公务人员还住在这儿,职住一体。
这一制度直持续到民国初年,1914年,土默特旗设立总管公署。共和的曙光在土默特旗消失了。土默特议事厅也成了历史名词。
新中国成立后,这里曾是土默特旗人民委员会(人民政府)办公地,后来迁出市区。议事厅先后成为乌兰察布盟驻呼办事处、向阳区革委会、玉泉区司法局(人民法院)等单位的办公地。土默特议事厅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议事厅巷,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兴建。是现存唯一的土默特官衙建筑,为呼和浩特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新中国成立后,这里曾是土默特旗人民委员会(人民政府)办公地,后来迁出市区。议事厅先后成为乌兰察布盟驻呼办事处、向阳区革委会、玉泉区司法局(人民法院)等单位的办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