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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 - 头条百科
据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官网11月8日消息,交易商协会将继续推进并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支持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据悉,“第二支箭”由人民银行再贷款提供资金支持,委托专业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担保增信、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直接购买债券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预计可支持约2500亿元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后续可视情况进一步扩容
又来大罚单,民生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合计被罚2.24亿
中国银保监会对民生,浦发,交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同业、理财、委托贷款等业务中分别或同时存在以下问题:内控管理不完善,业务制度不健全,前期检查发现的部分违法违规行为整改不到位,甚至屡查屡犯;风险隔离不到位,理财产品之间、理财产品与自营业务之间的不当交易仍时有发生;产品管理不规范,未完全执行“穿透式管理”要求,部分理财产品未准确登记、报告和披露底层资产信息;资金投向不合规,为房地产市场或地方政府违规提供融资的情形依然存在等。
经立案调查、审理审议、事先告知和陈述申辩意见复核等法定程序,银保监会依法就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对民生银行罚款11450万元,对浦发银行罚款6920万元,对交通银行罚款4100万元,并对相关机构的3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9月金融数据明显好于市场预期。而且除总量以外,社融与信贷的结构也在改善。
信贷中企业和居民户的中长期信贷连续三个月回升。社融中表外委托贷款连续两个月维持在千亿之上,一般委托贷款的主要投向是基建与地产。
同时货币与信贷的分歧,即M2与社融同比增速差比上月略有收敛,显示宽货币紧信用的状态有所改变。
四季度来看,因为信贷具有较强的季节性以及考虑今年信贷总量水平不低,延续性尚有待观察。
最高法:委托他人办理公司贷款事项,贷款完成后委托权限是否终止?出借人向受托人主张还款的行为能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最高法院再审认为:
1.(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案件事实)
本案中,2014年4月4日,荣成公司向张保安出具委托书,载明:“甘肃荣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程燕,现委托张保安在天水瀚森小额贷款公司,为本公司办理2000万元贷款事宜。并由张保安全权负责贷款业务。”
2014年4月21日,瀚森公司与荣成公司签订《保证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由瀚森公司向荣成公司提供2000万元贷款,分三期于2014年4月21日、2014年5月12日、2014年5月13日向荣成公司发放贷款800万元、500万元和700万元,贷款期限1年。荣成公司出具的委托书未载明代理期间,瀚森公司将贷款发放给荣成公司后,荣成公司并未终止对张保安全权负责案涉贷款业务的委托。贷款发放后,最后一笔还款发生在2016年1月7日,2018年7月16日张保安在瀚森公司向荣成公司出具的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本案未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荣成公司申请再审提交的中国农业银行进账单分别形成于2014年4月28日、2014年5月15日和2014年5月16日,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新证据情形,且三份进账单亦不影响荣成公司与瀚森公司之间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
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规定,二审认定荣成公司应当承担案涉借款的还款责任,该认定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2020)最高法民申3538号 · 2020-08-31
#无锡头条#
优秀,开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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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住房公积金又传来好消息[大笑]
即日起(6/107)
开通民生银行、宁波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委托还贷业务的通知
赞啦赞啦!这下公积金余额又可以动起来帮助还商贷喽![奸笑]
一下子就感觉轻松好多,
期望未来更多银行加入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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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央行连发三文释放7大信号 涉及货币政策、汇率、金融风险化解等
央行网站分别刊发《推动债务结构优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三篇文章,释放了几大信号,我们分享如下。
1、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底线思维,“地毯式”排查金融风险
底线思维就是不发生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现在重点领域集中在房地产等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如河南等全国的烂尾楼事件,河南的金融存款事件都是金融方面的重大风险,通过地毯式排查,可以把问题前置,提前解决。
央行文章指出,加强重点风险监测,不断完善应对预案,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序处置重点领域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严密防范外部风险冲击。
2、建立中央银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实现资产负债表的健康可持续
央行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是独立于财政之外的,两个钱袋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防火墙,不能互相叠加。这样就能保证央行的资产负债表可持续健康发展。问题来了,如果出现了财政赤字,也是通过发行各种财政债务实现的,如何弥补窟窿?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保持资产负债表的健康可持续,为此必须实行独立的中央银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防止财政赤字货币化,在财政和中央银行两个“钱袋子”之间建起“防火墙”,同时要防止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承担企业信用风险,最终影响人民币信用。
3、2018年以来央行13降准,释放长期资金10.8万亿
央行的13降准释放了接近10.8万亿,可以说是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也是2019年到2021年一波牛市的基础,毕竟资本流动性增大了,宽裕了,推动股市的发展,也是必然的一个趋势。资本的流动性毕竟是股市的晴雨表。
2018年-2021年,我国M2平均增速为9%,与同期名义GDP平均增速8.3%大致相当,既保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稳固,又避免大水漫灌,宏观杠杆率也基本稳定。
4、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总体稳定,没有持续单边升值或贬值
近几年来,我们可以看到,人民币汇率是实行双向浮动,并不是单边的爬升或单边的下跌,而是波浪形的趋势性上涨或下跌,进行调整,总体上趋于稳定,这是符合我国的经济规律的。
5、大部分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完成目标后将及时退出
2022年6月末,人民银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余额5.4万亿元,约占基础货币总量的六分之一,处在合理水平。
今年实行了很大一部分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如投资基本建设的,绿色低碳的,投资医疗保健的等多种行业,都为这些行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并且在达到一定的目标后,及时的退出,维护了金融货币的稳定。
6、政府部门、居民部门债务占比上升,企业债务占比下降
7、表外债务收缩
央行文章称,2018年资管新规实施,表外债务风险持续收敛。2022年6月末,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银行汇票余额分别是2017年末的77.7%、46.9%和63.7%,明显收缩,存量债务风险得到有序释放。
表外债务是一种资产负债表外的不为广大公众所熟悉的债务,但是也影响着金融资产的风险,相比2017年债务大幅收窄,说明存量的债务已经逐渐的有序的释放,对维护金融资本的安全起到了一定的基础。
三位消息人士透露,为加强数据动态监测,中国央行要求各银行机构6月份开始,按日报备相关业务的利率情况,业务涵盖范围包括个人和企业存贷款业务、同业业务、票据融资业务等。
消息人士并表示,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央行已开始金融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当时要求从2020年底起分步开始个人贷款、委托贷款、同业、债券业务、股权投资及特定目的载体投资等相关业务明细的试报送工作。相关明细的报送是按月进行。
“利率报备是这个月开始,按天报。(业务)明细报送去年就开始了,按月报,”一消息人士称。
去年12月开始,银行已开始试报送个人贷款基础数据信息,随后在今年2月和4月分别开始了委托贷款和同业业务基础数据的试报送。
消息人士指出,今年6月起开始试报送债券业务的基础数据信息,包括存量债券投资信息、债券投资发生额信息等;今年8月开始试报送股权投资及特定目的载体投资相关信息。
“主要还是数据的统计完善吧,暂时对金融市场应该影响不大,”消息人士表示。
央行对上述消息暂未置评。
央行去年曾下发《关于建立金融基础数据统计制度的通知》,目标是建设统一的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和统一的金融数据监测系统。
屡罚屡犯!重庆银行又因多项违法违规被处罚!据银保监会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重庆银行因委托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等等五项案由被罚款230万元,该行毛健梅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重庆银行之前因贷款被挪用等被罚了430万,现在又因多项违法违规被处罚,实在让人不放心呀,你有在重庆银行办理过业务吗?#重庆# #重庆头条#
事关大家房贷
为进一步完善公积金制度,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还贷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开通了商业住房贷款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
截至目前,公积金中心与中国银行合作开展此项业务,已成功办理多笔商贷按月委托提取。
下一步,将积极与其他商业银行进行系统对接,扩大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银行范围,尽快让更多职工“无感还贷”。
【有钱人如何逃过“富不过三代”魔咒?】有钱人逃过“富不过三代”魔咒的秘诀之一,就是信托。
信托是什么呢?
信托是一项人为设立的制度,英文原文叫trust,从字面来看就是信任加委托的意思。
简单来讲,如果你手里有一大笔闲钱,你可以把这笔钱交给一个人或机构来打理,帮你投资理财啥的,接受你委托的人,将按照你的意思对这笔钱进行投资、处分,或者把这笔钱定期产生的利息,支付给某个特定的受益人。
然后,你和这个受托人以及受益人之间,就成立了信托法律关系。
当然,在中国不是谁都可以接受委托,帮别人搞投资理财。这个信托机构一般是信托公司,需要中国政府颁发牌照后才可以从事信托业务。
信托为什么受有钱人青睐呢?
因为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可以跟其他财产进行有效隔离,且可以随意指定受益人,想给谁就可以给谁。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老王是一个成功企业家,攒了10亿家产。老王有一个儿子,但是能力一般,就知道天天泡女明星,乱花钱。老王很担心有朝一日万一他不在了,这份家产会被儿子败光。
同时,老王虽然家大业大,但是债务也有一屁股。经营公司嘛,有时难免会遇到资金周转不灵的时候,这时就需要银行贷款或者民间借款。虽然老王攒了不少钱,但是这些年累积的债务也不少。
老王也很担心,万一哪天市场有变化,老王转眼从富翁变成负翁。
于是,老王就找一个信托机构,设立一个信托。他把这10个亿,全部放到一个或几个信托中,把儿子以及儿子的儿子指定为受益人,这样就可以细水长流,千秋万代了。
为什么老王把这10个亿放到信托中,就不用担心儿子败家了呢?
因为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它不是老王的财产,也不是老王儿子的财产,甚至在老王去世后,也不是老王的遗产。
所以,对于这笔已经被放入信托的财产,老王儿子无法直接掌控处置。
但老王也不用担心儿子被饿死的问题,因为老王可以指定信托管理人,每个月给老王儿子比如100万零花钱。每月100万的零花钱,足够儿子随便花了。
那么,100万零花钱多不多呢?
当然不多啦。即便用最普通的年化4%理财来计算,10亿本金一年就可以产生4000万利息。100万一个月的话,一年才1200万,连利息都没花完。
同时,老王也不用担心,万一哪天自己破产,连累家人一夜回到解放前的问题。因为当这10个亿放入信托,成为信托财产之日起,这笔钱跟老王就没啥关系了,连法院都不能强制执行。
所以,信托这个法律制度,真的是为有钱人量身打造的财富传承工具。
其实,我上面提到的年化4%理财方式,已经算是最普通的增值方式。专业信托公司会帮你再做一些投资匹配,比如在城市核心地段购买一些房产,配置一些商铺,投资一些黄金,加上一些略有风险的股票、基金产品等,可以让整笔财富保值增值的更稳健、更快。
有钱人通过信托,基本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1、债务风险隔离。
可以早早的将自己合法挣到的钱,放入信托,跟自己的其他债务进行隔离。这样的话,即便万一哪天洪水滔天,也不影响自己的优质生活。
2、财富世代传承。
可以把这笔财富的受益人,指定为自己的子孙后代,只要指定规则明确,投资匹配专业合理,可以让这笔财富永远保值增值,并且子子孙孙传承下去。
3、防止后代败家。
由于后代只是受益人,不是委托人,无权直接处分该笔财富,也不是这笔财富的所有者,可以防止后代过于败家,把这笔财富给糟蹋没了。
4、起到避税作用。
西方国家往往有很高的遗产税,但如果你在生前把钱放入信托,就啥遗产税都没了。中国虽然没有遗产税,但是不动产过户等各项手续的费用也不少,如果直接放入信托,就省了这些手续和费用。
而且,真正的有钱人可能会把信托设立到一些避税天堂,比如英属维京群岛啥的。这些地方的税率低到令人发指。即便你通过10亿本金每年挣个几千万利息,可能也不需要交几毛钱的税。
那么,对有钱人这么有利的一项制度,究竟是谁发明的呢?
当然是西方国家发明的。这项制度成型于英国,发扬于美国。最初是英国教会为了对抗封建王权争夺土地等财产权,而由一些原本是教徒的法官创造发明的。后来,随着资本商业不断发展和繁荣,美国成了信托业最发达的国家。
中国在本世纪初,通过了《信托法》,照猫画虎制定了类似的法律制度。
这项制度的核心,并不是为了促进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而是属于保护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延伸。
也正因为此,国内的有钱人可能并不会100%信任国内的信托产品,而是会进行全球资产配置。比如,把信托设立在避税天堂,然后适用法律选择英国或美国的法律。
毕竟,这些国家的信托制度已经发展了几百年,非常稳定和完善,出现幺蛾子的几率相比而言,要小很多。
借给同事20万,我让他给我写个借条,我的其他同事却说我是多此一举,说我是小人之心,说我不信任同事。
同事因为贷款周转,有100万资金缺口,于是委托公司会计内部筹集一下,借期1个月,年息8%,按天计算!
我年底正好有20万余钱,想着正好帮同事一个忙忙。公司包括我在内5个人凑齐了100万,会计把我们5个人建了个小群。
我在群里问了一句:需要写借条的吧?结果其他4个人都说我是小人之心,觉得同事人品没问题,绝对值得信任。
其中一位同事还怼我:难道你还怕他跑掉吗?我们都知道他家在哪里,不还我们到他家要钱去。
我思想斗争了好几天,信任归信任,钱打出去那天,我还是让借我钱的同事给我写了借条。
他说,他理解。
乔姐说:人性是最复杂的东西,俗语说得好,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借钱是个非常敏感的事情,太多亲人朋友因为借钱反目成仇,这样的例子枚不胜举。
也有人确实很讲信用,人品可靠,那么这样的人需要周转,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借钱给他。
在借钱给别人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1 信任归信任,仪式感还是要有的;
我们连过个节日都需要仪式感,那么对于借钱这样的大事更应该讲究仪式感,讲信用人品好的人也一定会写借条的。
写了,用不上是好事,万一需要用上,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武器。
如果不愿意写借条,甚至用道德绑架你的,这样的人就不要借给他了。
2先小人后君子好过先君子后小人;
现实生活中,先小人后君子,丑话说在前面,充分掌握事件的主动权,即使情况有变化,也已经有足够防范的措施了。
3 不是非常信得过的人坚决不借钱;
可以借钱的人具备下列条件:信誉好,人品好,有还款能力。
4 救急不救穷;
一个人穷,有穷的道理,穷可能意味着脑袋不够灵活,或者自身懒惰。
这样的人,可以力所能及的帮助一下,付出的钱别指望他还;
但是,切记,帮助也需要有个度,升米恩斗米仇,别用你的慷慨喂养别人的贪婪。
不知道你是否有借钱给别人的经历?别人借你钱都按时归还了吗?你借钱给别人是否要别人打借条?
欢迎关注@温暖的乔姐 ,一起讨论,期待你的精彩留言!
【重庆一家银行因为违规经营被处罚!合规经营不容忽视呀!】
12月3日,据重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夏银行重庆分行因10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没652.43万元。涉及违规事项主要包括贷款“三查”不尽职;监控不力,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发放贷款;委托贷款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市场;内部控制不到位,发放借名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部分作为质押存单滚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十项违规。
看来,现在对于银行的监管是越来越严格啦。过去那种粗放式监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其实,今年来在重庆被处罚的银行就有好多家。看来这些银行的规范性经营还要继续的努力呀!
#重庆头条# #重庆身边事#
#南昌头条# #商转公# 南昌“商转公”升级啦!为南昌点赞!
“南昌公积金”刚刚发布消息,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转公”业务全面升级,委托贷款银行、县区房屋全覆盖实现“中心垫资模式”,非委托贷款银行也可采用“自筹资金模式”。
其中,在原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基础上,新增了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九江银行、兴业银行,实现“中心垫资模式”申请商转公业务。
同时新增了新建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县区住房,可使用“中心垫资模式”申请商转公,且可申请商转公组合贷。
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县区住房,需待县区不动产中心开通“不动产预告登记”业务或领取不动产证后,可实现办理商转公业务。
对非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采用“自筹资金模式”申请商转公业务,贷款住房在市城区及原湾里区的缴存职工可携相关材料至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的商转公业务受理窗口申请,县区住房需至县区办事处申请。
信息来源:南昌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