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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规定:从今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规定:从今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在一个财税学习交流群,发现有不少财务人员对居民的判定有疑惑,认为只有对居民个人提供收派服务才能免增值税,对非居民个人不能享受。

特别提醒:

1.这里的居民与个人所得税法的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里的居民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增值税只有境内境外的区分,不存在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区分概念。

2.另外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这里的购买方按规定应该是居民个人,而不是企业或者社会组织。

大家如果政策上有什么疑问,建议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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