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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 会计分录

监理工作日记 上午,到办公室,主要是看支护图纸,甲方计划在9号举行图纸会审会议。

监理工作日记

上午,到办公室,主要是看支护图纸,甲方计划在9号举行图纸会审会议。

下午,二位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值班,到我办公室闲聊。我听得很认真,主要是了解他们单位的管理文化。聊完后,我提议,尽快完成超前钻工作,计划工期得两个月,很多项目都在这方面耽误时间,希望最迟于这个月底能够开始。是否试桩,虽然吨位大,2000-4000吨左右,从理论上不要求试桩,但也不排除设计要求做,如果做,也要尽快安排,很耽误时间的。他答应尽快找设计院落实。

他们走后,我到工地上看第三根试成孔,和管理人员聊会天。他讲,他们的桩机和人员均是公司自营的,而不是外包的。其中管理人员要做地层分录。他们公司共有17台“宝峨”德国产的钻机,项目上进来施工的是三一重工的。我和他们聊天主要是验证他们项目负责人的说法,不外包劳务,应当是一个很强的竟争优势。

我问,你们钻头下面的封底板如何打开?他说,正转打开,反转关闭,所以钻头下去先正转再反转,钻杆共有4节,每节17米,这个三一钻机可以打55米的桩。我估计钻杆之间的连接也是通过旋转卡住或放松,再通过卷扬机提上来,完成类似天线一样的收或放。1米6的桩径如何打?小伙子回答,进入岩面时,用1米2的合金钻头,成孔后,改用1米6的钻头再次钻进,否则,钻头会损伤严重的。

晚上,研究塔吊附着计算。工程施工安全计算对于超高层来讲是很重要的,但是计算项目也比较简单,外架与模板架、塔吊附着与基础、临时配电,大致上就这三项。临时结构的计算原理都是相通的。我现在找到一直困扰我的原因了,就是品茗软件公司的不专业所致。他们的研发人员始终认为塔吊附着是双向负荷下是最不利的状态。规程中的Qa指的是大臂平面内的水平力才符合规程原意,他们软件生成的计算书中写成是垂直于大臂的风荷载,强行改成双向受力。从这点上来讲,PKPM和新规程两者是一致的。品茗仍然处于竞争的下风口,休假结束后,打算通过投诉品茗技术部的方式来证明这个问题。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部署并开展了“打三假”活动,该活动将延长至2021年6月。“三假”指的是“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而”打三假“又将严厉打击企业的哪些行为,对哪些行业进行严格调查呢?企业灵活用工,合法节税,咨询中数科。

一、假企业

假企业也就是俗称的“空壳公司”,是指纳税人为了抽逃资金避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大规模注册无实际工作人员的“空壳公司”来虚开发票。当违法获利之后,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就失踪,并迁移到其它地区重新换取名称,继续违法行为。

通常,空壳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1、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工作人员。

2、没有实际的办公场所,注册时的场所多为租借。

3、有财产,但没有相应的财产记录。

4、没有经营业务或者没有真实的业务。

税务机关怎么查?

有些“空壳公司”的业务不符合“三流一致”的条件,有的虽然表面符合,但往来业务却背离基本的原理。

例如,某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有大量技术研发费,发票全部来自于税收优惠地区,这一问题被税务机关当做疑点查实后就构成了虚开发票。例如,生产医药器械销售公司,每年发生大量咨询费的发票,且都来自国内三十多家注册的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

这种情况是反常的,一定会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查实后就构成了虚开发票。

企业应该怎么做?

企业注销之后,对于经营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再追究已注销公司的法律责任,但会继续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例如、老板,会计等。

企业除了自己不虚开发票外,还应该擦亮眼睛警惕不要接收虚开发票,因为一旦对方为“假企业”虚开发票,即使我们与对方的业务是真实的,也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二、假出口

假出口是指公司没有实际出口业务,而是采用伪造报关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黑市购汇冒充出口货款收汇等手段来骗取出口退税。

通常假出口业务具有如下特征:

1、公司申请退税的出口货物、出口口岸皆为出口骗税频发的敏感货物、敏感口岸。

2、公司出口业务短期内飞速发展。

3、实地核查,企业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对出口业务流程含糊不清。

4、退税资料整齐完备,过于“完美无瑕”。

通常从单证备案资料切入检查,追索到业务的真实性。

例如,某贸易公司办理出口退税时,税务机关发现,该公司出口业务短期内数量剧增,且申请退税的出口货物、出口口岸皆为出口骗税频发的敏感货物、敏感口岸。进而检查单证得出发现,海运提单无完整收货人信息;货代海运提单复印件上的签章部分与该公司LOGO一样,部分签章的底纹、字体明显不符,有明显的PS痕迹等问题,伪造嫌疑很大。最终深入调查核实了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事实。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意:骗取出口退税风险极大,绝对不要因为一点利益就铤而走险!

三、假申报

假申报指的是通过申报材料造假等方式,非法获取税收优惠减免,尤其是利用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在2020年,税务与公安机关查获一起利用疫情税收优惠进行违法活动的团伙。该家企业以9家公司为平台,利用疫情期间“非接触式”办税便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671份,涉案金额达78亿元。

打击“三假”专项行动在今年6月之后将成为一种常规性的活动,因此,涉及到以上行为的企业,在大数据严监管的体系下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绝对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四、2021年,这4个行业将被严查

2021年在打击“三假”企业的基础上,税务机关依旧会实施有计划有安排的税务稽查。从各个迹象分析,2021年税务稽查聚集在以下行业:一查:建筑企业;二查:医药行业;三缓:电商行业(暂缓);四备:金融和房地产(备查)。

建筑企业、金融和房地产企业主要查延缓确认收入、延缓申报的问题。

医药行业“空壳公司”和虚开发票行为猖獗,将从整个链条上下游实施核查,主要核查会集中在六个方面:

1、费用的真实性;

2、成本的真实性;

3、收入的真实性;

4、票据使用真实性;

5、企业业务真实性;

6、库存商品真实性等。

电商行业发展快,监管环境宽松,乱象行为屡见不鲜,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12月10日,公布了《2020年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项目中标公告》,预示着电商行业未来必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目标。

而针对电商行业,主要稽查目标会在以下8个方面:

虚假库存。

虚假票据。

虚假账务。

虚假收入。

虚假成本。

虚假费用。

虚假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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