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金,上官和几个同事在一家柴火饭饭店点了一份青菜芋子28元,结账时却要168元,上官要求店家给个说法。店家表示:这里青菜芋子一份就是一个,一个28元,这里都是这个价。
家住江西信丰的上官,在浙江一家贸易公司上班。国庆期间,几个外地同事表示要来江西旅游,上官当然乐意奉陪。在信丰旅游完后,他们又来到了红色故都瑞金。在罗汉岩景区玩了一天后,又累又饿。询问上官有什么美食推荐,越正宗越好。上官看了看导航表示,附近就有一家柴火饭,用柴火煮出来的东西更香更原味。
于是一行5人开车就来到了这家店。刚到店门口就闻到了柴火的味道。果然是传统的大锅,正宗的柴火,他们看到了店家自己种的菜,自己养的鸡。她们瞬间觉得就这家没错了。
5个人围坐下来吹着山风,听着本地歌谣,确实很有氛围。当安排大家坐下来之后,上官就去点餐, 她照着清单上点了一些当地的特色菜外,还看到了正在煮的青菜芋子,想着三个女同事应该喜欢吃。因为自己就很喜欢吃这道菜。
于是就问店家,青菜芋子怎么卖?店家很热情地说28元,好吃又下饭。
上官一听,觉得28元一份也挺划算的,于是就问我们五个人需要加大份量吗?
可没想到店家跟上官说,没有关系的,人多也没有关系,足够吃的。听到店家如此一说,上官也没有想太多,然后就让店家准备安排食材。
菜很快就上齐了,果然自己加的这份青菜芋子很受同事们的欢迎。
也许是真的饿了,也许是店家的手艺真的好,也许是人多吃饭香,加上舒服的环境,几个聊得来的朋友,饭菜很快就被她们消灭干净了。但是到了结账的时候,却出了问题。
上官点菜时时估算了一下 大概是450元左右,因为自己是会计,对数字比较敏感。可是当她买单时却发现要600多元,于是她仔细地核对菜单发现青菜芋子一栏里,清楚地写着6个芋子,价值168元。这是28元一个芋子?
上官感觉自己被坑了,问店家,不是28元一份吗,现在怎么变成了28元一个了?
店老板没有说话,他拿来菜单指着上面说道:“你自己不识字吗,这上面不是写明了28元吗”
上官拿起菜单仔细看了看,上面标着芋子28元,并没有说一个
或者一份,她再仔细看了看,发现菜单底下还标了一行字:芋子一律论个计算。
那么菜单上写28元芋子,没有标清楚是一份还是一个,只在菜单底下用小字标明论个计算,从法律上来说,这算明码标价吗?店家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菜单上写着28元的芋子,却没有说清楚是一份,还是一个,虽然在菜单下面写着论“个”算,但这属于标识不清,这是一种误导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42条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虽然上官是江西人,但是并不是瑞金本地人,所以不太了解本地的消费情况,看店家在菜单上的标志,很容易就把28元的芋子当成了一份。
这种情况是商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向顾客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图,所以可以认定商家明码标价不够清楚。
根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店家毕需给上官司退还违法所得的利益。
2.商家在菜单上明码标价不不够明确,不仅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更是一种欺诈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海子说法
店家的这种行为属于欺诈行为,上官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那么,你在生活中有遇到类似的事情吗?#今日头条创作挑战寨#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头条创做挑战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