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收合同违约金会计科目

一建《管理》 第六章第六节 建设工程索赔 第一篇 一、索赔依据 1.索赔的起因 ①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一建《管理》

第六章第六节 建设工程索赔

第一篇

一、索赔依据

1.索赔的起因

①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②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③合同变更;

④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⑤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2.索赔的分类

2.1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①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②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③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④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2.2按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

①工期索赔;

②费用索赔。

2.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①工程延期索赔;

②工程加速索赔;

③工程变更索赔;

④工程终止索赔;

⑤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⑥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

⑦其他索赔。

2.4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①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的索赔;

②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

③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引起的索赔。

(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①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②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③增减工程量的索赔;

④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的偿付;

⑤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

⑥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

⑦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

(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

①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

②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

③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4)关于工期的索赔

①关于延长工期的索赔;

②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

③赶工费用的索赔;

(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

①特殊风险索赔

战争、敌对行动、入侵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

②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索赔

主要是指自然灾害

(6)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

(7)财物费用补偿的索赔

2.5业主向承包人索赔

(1)索赔费用和利润

(2)索赔工期。

3.反索赔的概念

反索赔就是反驳、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成功或者全部成功。

4.索赔成立的条件

4.1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

①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②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③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损失;

④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⑤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⑥对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⑦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⑧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4.2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同时具备):

①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付,或直接工期损失;

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③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5.索赔的依据

①合同文件;

②法律、法规;

③工程建设惯例。

6.索赔证据

6.1索赔证据的含义

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6.2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

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验笔录。

6.3常见的工程索赔证据

各种合同文件;工程各种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各种会谈纪要;经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情况纪要;各项会议纪要;气象报告和资料;施工现场记录;工程有关照片和录像等;施工日记、备忘录等;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和确认书,以及承包人的要求、请求、通知书等;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地的交接记录,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市场行情资料;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等;工程结算资料、财务报告、财物凭证等;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6.4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

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

转第二篇

2003年,黄晓明在拍戏途中遭遇车祸。秦岚得知消息后,马上去医院照顾他。一个星期后,秦岚回剧组拍戏,黄晓明伤心之余提出分手。但他不知道,秦岚因此付出了1000万的代价。

本来男才女貌是娱乐圈的一段佳话,奈何他们只有3年缘分。

有人问秦岚:为什么会分手?

秦岚说:都是误会惹的祸。

秦岚从小美到大,小时候周围的都夸她:长这么漂亮,长大可以去当演员了。

学校的男同学也有很多喜欢秦岚的,纷纷给她写情书,买零食,不过秦岚对这些不感兴趣,反而觉得男生们影响了她的学习。

高中因为长的漂亮去影楼拍摄宣传册,挣了1500块钱,那时候秦岚觉得已经可以朝演员这条路走。

可是父母不同意她这个想法,觉得女孩子还是上一个好大学,学一个好专业,将来有一份安稳的工作。

秦岚听从父母的建议考上工业大学,学习了会计专业。

原本内心的小火苗已经熄灭,可是好朋友为她抱屈,觉得她这颜值不进娱乐圈太可惜,鼓励秦岚参加推新人大赛,如愿获得金奖。

获奖经历坚定了她进娱乐圈的信心,大学一毕业,她来到北京寻找机会。

2001年和唐国强合作了《大唐情史》,正式进入娱乐圈。

这一部电视,让琼瑶注意到她。

那时候琼瑶正在筹备《还珠3》,她看到秦岚,立马让助理去联系她,给了她知画的角色。

这部剧中黄晓明演萧剑,两人虽然没有对手戏,但是却对彼此暗生情愫。

很快,他们的关系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拍完《还珠》,他们又合作了《龙票》,这里面,他们有感情戏,他们可以借着戏明目张胆的恋爱。

但是回到生活中,却要装成普通朋友,因为秦岚和经纪公司有合同,三年不许恋爱,否则赔偿违约金1000万。

秦岚当然是小心翼翼,尽量不让外界发现他们的恋情。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黄晓明在拍戏过程中不慎摔伤,导致骨折不得不住院治疗。

这时候,秦岚再也坐不住,眼看自己心爱的人受伤,她怎么能无动于衷。

于是,向剧组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来陪伴黄晓明,这一次,他们的恋情终于浮出水面,秦岚的罚款也来了。

黄晓明伤到骨头,一时半会好不了,秦岚还有戏约在身,她不能不管不顾,在照顾了黄晓明一个星期后匆匆返回剧组。

此时黄晓明还是一个大男孩,很玻璃心,觉得秦岚不够爱他,竟然可以丢下受伤的他去拍戏。

这之后,黄晓明心里有了隔阂,两个人关系慢慢疏远,秦岚也是有口难辩。

秦岚最终人财两空。

还好她没有一直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很快调整好状态,迎接新的工作。

之后又拍摄了琼瑶剧《又见一帘幽梦》。

在拍摄《南京!南京》时,遇到导演陆川,两个人情投意合,电影拍摄到一半资金紧张,陆川眉头紧锁,眼看自己多年的心血要泡汤。

秦岚见状,狠心把自己多年的积蓄给陆川,这才让电影有了完整的结局。

这部电影最终获得11项大奖,陆川的知名度大增。

期间,他多次向秦岚求婚,秦岚始终没有答应。

经历过风雨之后,他们还是分手了。

因为秦岚觉得自己还没做好准备走进婚姻。

她把全部精力放到工作上,凭借《延禧攻略》再次走红,成为很多人心中的白月光。

秦岚说:我不想为了结婚而结婚,找对象也不想将就,那些恋爱脑的女孩很可怜,为什么不能把自己训练成工作脑。

可见秦岚是一个拿的起放的下的人,感情可遇不可求,而工作她一定会尽力而为,独自美丽有何不可。

#八卦手册#

一次采访,记者问秦岚:“你和黄晓明同居5年,他出车祸你贴身照顾,不惜赔公司1000万违约金,为什么还是分手了?”谁知,秦岚开口的第一句话就让人心疼不已!

其实秦岚最初走的根本不是演绎路线,只不过因为长相太美,这才有了进军娱乐圈的资本,这其中还多亏了一个人,就是她的好友王晨。

她上中学的时候就因为长的太美,被外面的影楼选为模特,几天的时间就赚了大人几个月的工资。

后来,一款鞋子要拍广告,选定了当时最火遍中国的任贤齐当男主,然后在全国范围内选女搭档。

当时秦岚不以为意,但这时候好友王晨觉得这个机会太难得了,就把她在影楼拍摄的几张照片发给了任贤齐的经纪人,秦岚的气质当即就吸引了他们,马上决定,秦岚就是他们要找的女孩。

就这样,秦岚就糊里糊涂得拍了自己人生中第一个广告。

不过,后来,她家里人还是觉得这不是正道,读大学的时候秦岚选的也是跟影视圈毫不搭边的会计专业。

这次,又是王晨帮了她。当时,有一档推选新星的节目,王晨觉得秦岚条件实在不错,就怂恿她去参加。没成想,秦岚随便表演了一个绕口令,又走了个模特步,就被相中了。这也许就是老天爷赏饭吃吧。

于是,秦岚就正式进军娱乐圈。与此同时,她遇到了自己人生的第二个贵人—琼瑶,她接连饰演了知画、绿萍等角色,甚至因为演得太过深入人心,被骂了好久。

不过,也是在还珠中,她认识了饰演肖剑的黄晓明,俩人也因戏生情。但当时秦岚已经跟经纪公司签了协议,三年内不能谈恋爱,所以他们都是偷偷得交往。

后来,黄晓明出了车祸,秦岚毫不犹豫得放下工作去照顾他,俩人的恋情这才曝光。为此秦岚直接赔了1000万。

但她的真心却错付了,黄晓明拍摄鹿鼎记时,和演员李菲儿曝出绯闻。

记者当时就问秦岚,为啥你们同居了5年,你还赔付了1000万,你们怎么就分手了呢?

秦岚幽幽得说:都是误会惹的祸。

也不知道是什么误会,反正俩人就这样无疾而终了,秦岚在这段感情中,又花了钱,又花了心思,真是亏大了。

不过,她的爱情似乎都是如此坎坷。在这之后,她又遇到导演陆川,原本一个知名导演,一个当红影星,这样的组合还是挺完美的,俩人也如胶似漆得在一起了一段时间。陈岚还拿出500万支持男友拍戏。

不过,俩人最后还是分手了。

至于原因,一方面就是演艺圈常用的那个理由:聚少离多。一方面,就是陆川这个人,生活自理能力极差,大概搞艺术的人都有这个通病,所以和他在一起,秦岚要付出很多,而她大概也想做个小女人。

于是,秦岚第二段感情也走到了尽头。

在这之后,秦岚一直单身,也免不了被催婚。甚至还有网友表示,你作为一个女人,不结婚,不生孩子,那还是个完整女人吗?

对此,秦岚霸气回怼:我自己的子宫,我自己做主,关你什么事!

她还说,一旦结婚就不会想离婚,所以恋爱会很慎重,宁愿慢一点,也不要选错人。

说实话,即便如今社会已经有了进步,对大龄女青年还是有些敌意。

很多人一听,你这么大还没结婚,一定就是条件太高了,挑花眼了,或者这个人估计是有啥问题。

但事实上却相反,很多单身女性自身非常优秀,这也许是他们单身的底气。她们有事业,有圈子,将来可以自己养老,不必非得有丈夫和孩子。关键是,自己一个人,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不用和公婆妯娌纠缠不清,不知道有多自在。

所以啊,人家自己的生活,又轮到谁指手画脚呢,毕竟好与不好,当事人最清楚。而秦岚,即便不结婚,也会活出自己的精彩。#娱评大赏# #我在头条搞创作#

关注我@果果历史时光机

“钱被卷走了,凭什么要我承担损失?”近日广州增城,一名男子缴纳了55400元小车首付款7个月后,门店店长却打来电话说,想要提车,就得重新交纳首付款!听了店长说的原因后,男子瞬间气炸了!

原来在去年11月底时,男子在该门店看中了一辆车,并当场缴纳了订金及签署了电子协议,门店的销售员承诺5个月后就能提车了。

时间很快的过去,转眼间到了今年的3月份,男子又去缴纳了55400元的车辆首付款,门店也给男子开具了盖有公章的收据,男子乐滋滋的,因为离提车时间越来越近了。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近日,该男子接到门店店长的电话,店长说,销售员把该男子的首付款卷款潜逃了!销售员犯罪是他个人的事,你的钱在他那里你找他要。门店并没有收到男子的首付款,所以男子不能提车,想要提车就得重新交首付款!据了解,被卷款跑路的车主还有4位!

男子气愤地说,我在你们门店纳缴纳了首付款,并且你们也给我开具了盖有你们公司公章的收据,现在你的员工把钱卷走了,凭什么要我承担这损失呢?你们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损失要我承担?

该门店负责人也很委屈,他说管理上有漏洞我们承认,但你们也不应该转帐到那销售员的私人帐户上啊,所以你们要和门店共同承担损失,责任一人一半,只需要再交一半的首付款就可以了,如果不同意,那么就去上诉吧!

@刘大爷有话说

在这件事中,该门店的管理肯定是有很大问题的。按理来说,销售员收了客户的钱,也给客户开具了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据,那么,这笔帐就会由公司销售会计统计到公司销售帐单上,怎么会在客户3月份付了首付,车行门店6月份才发现钱不见了呢?这中间3个月,竟然也没发现销售私吞了车款?太神奇了吧!

而且,买过车的人都知道,买车之前会加很多的车行销售员,各个对比,然后择优下单。通常转帐的时候,很多会打到该销售员的个人帐户上,这也并无不妥,只要有正规收据发票,也就可以了。

而该门店的做法在法律上也是站不住脚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而该门店如不履行合同条约,给男子提车,男子不但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还可主张向该门店索赔这段时间不能使用车辆的损失!

虽然法律上是支持男子的诉求的,门店最后也只能承担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恶果!但遇上这样的事必定很糟心,所以在此提醒一下,以后买车买房这么大的金额支出,全部要走对公账户,这样才能避免被销售员卷款跑路这么极端的事情发生!

对于买车,你有什么经验介绍一下?

#头号周刊# #每天微习惯打卡# #广州头条#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520313/
1
上一篇收到股利的会计分录
下一篇 政府会计制度会计分录实例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