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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计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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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职责

阿克塞检察:多措并举服务大局 谋远做实行政检察

为进一步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行政检察的总体工作思路,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积极探索工作途径,大胆创新工作举措,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着力做优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01 拓领域,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组织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关注特定群体权益保障,重点围绕环境污染、食品卫生、公共安全、土地执法等群众关切、易引发社会矛盾领域中的行政违法行为。针对行政机关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制发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100%。同时,结合县情,因地制宜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通过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维护农民工及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02 谋举措,抓住重点能动履职

把行政非诉执行作为行政检察的延伸,通过主动与县法院座谈、走访等方式,了解本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办理情况,解决行政案件少案源缺的问题;同时实地走访相关行政机关,主动了解行政非诉案件执行情况和在申请执行、开展执行等环节遇到的问题,宣传介绍检察机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明确监督理念,抓住监督重点,多措并举深挖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线索。针对受理超出法定期限、送达日期先于裁定日期、没有通知申请人等问题发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3件,非诉执行案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采纳率100%。

03 展优势,促成化解行政争议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优势,运用领导包案、调查核实等手段,在化解中聚焦矛盾争议,积极对接组织调解,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着力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理涉企行政争议化解案件2件。针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合规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纠正违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全面及时履职的同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04 抓学习,提升干警专业素能

积极解决工学矛盾,组织参加省、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着力加强典型案例的培育和编写,引导干警树立司法办案“精品意识”,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同时,组织干警集中学习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执行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相关工作规定、行政检察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等内容,进一步夯实行政检察人员理论基础,切实提升行政检察业务水平。

供稿 | 库美斯汉

编辑 | 李晓龙

审核 | 王希文

公务员、事业人员有哪些不同?五个不同告诉你!

公务员、事业人员作为体制内不同性质编制的人员,都有哪些不同呢?作为曾经的事业人员、现在的公务员,我来谈谈我的认识。

一是两者工作职责不同。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具有行政执法职责。而事业人员则是负责提供科教文卫等公共领域的公益服务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技术支持,不具有管理职能。经过多轮机构改革,现在局、委、办一类单位名称目前基本只用于公务员所在单位,而事业单位多改为中心。

二是两者管理关系不同。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管理(参公除外)。公务员集中在机关,而事业人员多为行政机关的下属单位,前者是管理者,后者是被管理者。

三是两者供养方式不同。公务员由国家财政全额保障。事业人员分为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不同性质,全额事业人员由财政全额拨款,差额事业人员由财政保障部分工资,自收自支事业人员,完全通过单位创收解决人员工资。

四是两者晋升空间不同。公务员岗位职务职级职数相对较多,晋升空间较大,目前我所在的市级单位除去刚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外,其他人员都有相应的职务职级。而事业人员则分为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目前绝大多数单位管理岗只有职务晋升,没有落实职级晋升,相对岗位职数较少,晋升受限。

五是两者工资待遇不同。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比较,由于公务员有车补等待遇,一般来说公务员收入高于事业单位管理岗,而事业人员中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一般工资要高于公务员。#职场干货##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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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头条# 孟州市人大常委会

视察孟州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

10月28日,河南焦作孟州市人大常委会郝雅伟副主任一行到孟州市人民法院视察调研行政审判工作。孟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芳等陪同调研。

郝雅伟副主任一行先后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楼和营商环境办公室,现场听取了立案诉讼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情况的介绍。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董艳伟副院长向郝雅伟副主任一行,汇报了孟州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听取汇报后,郝雅伟副主任对市法院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鹭港稳定方面做出的积极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市法院进一步深化行政审判职责,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妥善化解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行政争议案件,全力助推法治孟州建设。

最后,武芳院长表示将以此次视察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全体会议的决议和本次调研活动的要求,以更大的自觉接受监督,以更实的措施服务发展,以更严的标准带好队伍,为推动孟州在县域经济“成高原”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通讯员 杨紫晓)

责编: 董小平

【用法治为行政执法权筑“防火墙”】

广东省司法厅高质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记者从广东省司法厅获悉,近年来,广东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用法治为行政执法权筑“防火墙”,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高质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日报--2022年10月21日--法治政府--用法治为行政执法权筑“防火墙”

#两会ing#【祁志峰委员: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个人信息保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祁志峰表示,网络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同属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范畴,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能动履职,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解决相关行业存在的问题,为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网页链接

【全面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管理 不符合“三个一律”标准的罚款规定一律取消或调整】有关行政执法的两项重要工作迎来新成果。

一项事关行政裁量权基准,一项事关罚款。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确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

在7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司法部政治部主任赵昌华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意见》明确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要明确行政裁量权制定职责权限、准确规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严格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加大实施保障力度。对于清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罚款规定,国务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三个一律”:一是凡是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设定的罚款事项,一律取消;二是凡是罚款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违“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或者有失公允、过罚不当的,一律取消或调整;三是凡是罚款事项可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规范或管理的,一律取消。网页链接

【讲话提纲】行政执法

一、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行政执法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充分肯定行政执法改革的工作成效,进一步增强开展国家试点的信心和决心

1.改革的“四梁八柱”已经初步构建。

2.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精简提升。

3.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力量不断加强。

4.执法数字化改革加快推进。

5.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深化拓展。

三、坚决扛起国家试点的光荣政治使命,推动行政执法改革整体推进、迭代跃升、示范引领

(一)总体要求

(二)主要目标

(三)重点任务

1.构建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职责体系。

2.构建“金字塔型”的行政执法队伍体系。

3.构建科学规范的执法方式方法体系。

4.构建“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

5.构建有力有效的行政执法制约监督体系。

6.构建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执法改革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1.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2.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3.建立争先创优机制。

4.建立宣传发动机制。

#党政文秘#

10月27日上午,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审议。草案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努力将行政复议打造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现行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施行,于2009年、2017年分别对部分条款作了修改。截至2021年底,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95.3万件,其中,立案并审结244.4万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35万件,纠错率14.3%,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鹭港稳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司法部部长唐一军对草案进行说明时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行政复议制度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吸纳行政争议的入口偏窄,部分行政争议无法进入行政复议渠道有效解决;二是案件管辖体制过于分散,群众难以找准行政复议机关,不利于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三是案件审理机制不够健全,审理标准不统一,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

  唐一军介绍,修订草案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坚持复议为民,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努力将行政复议打造成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明确行政复议原则、职责和保障。如取消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同时保留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特殊情形,并相应调整国务院部门的管辖权限。

  第二,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一是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明确对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等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二是扩大行政复议前置范围,明确对依法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不作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三是明确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形,并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当在三十日内审结。

  第三,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及审理程序。一是明确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增设申请材料补正制度,并完善对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的监督机制。二是明确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案件可以按照合法、自愿原则进行调解。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证据规则,明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四是在一般程序中,将办案原则由书面审查修改为通过灵活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听证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五是完善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和处理方式。

  第四,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一是完善行政复议决定体系,细化变更、确认违法等决定的适用情形,增加确认无效、责令履行行政协议等决定类型。二是增设行政复议意见书、约谈通报、行政复议决定抄告等监督制度。

  此外,修订草案在法律责任部分增加对拒绝、阻挠行政复议调查取证行为的追责条款,健全了行政复议与纪检监察的衔接机制。

来源:检察日报

本书针对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主要从企业行政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出发,以行政事务为基准,逐项阐述行政管理工作中应用到的方法、技巧及所需工具,从而将复杂的行政管理工作简单化、条理化、程序化。

文中就办公设备管理、印章、证照、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会议/提案/行政事务管理、法务管理、员工考勤、出入、假务管理、员工出菜管理、车辆管理、招待与接待管理、宿舍与食堂管理、环境与安全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并含有实例操作,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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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检新闻##湖北检察喜迎党的二十大#【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促配套费缴清】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在开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领域国有财产保护专项公益诉讼活动时发现,该笔款项仍未征缴,某行政机关对配套费可能存在怠于履行征收职责行为,遂于2022年2月立案调查。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的环节,公益诉讼办案人员有了更加深入更接地气的思考:法律要执行,企业要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否可以将磋商程序置于检察建议之前,给予企业一定的缓冲期来筹措资金?这样,既提供了房产企业一个对话平台,让其求诉有门,能充分陈述违法事实、理由、遭遇的现实困境等,又保障了负有配套费征收职责的行政机关对全案进展的知情权、参与权,能主动采取措施,加强履职尽责,从而在综合考量天理人情法治有机统一基础上,将冷冰冰的检察建议化为面对面的有效沟通,既向行政机关传达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有责要担当,失责要追究的严肃信号,又向房产企业树立检察机关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法律实施的坚定立场。近日,该企业将此前建设项目所欠缴配套费全部予以缴纳。(来源:@赤壁检察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中国长安网@湖北政@湖北日报

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一、基本案情

2017年,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某街道部分商户和小区居民住户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集中排放至某溪低洼地处,形成一个面积约700平方米的污水塘。该污水塘中的污水未经处理,通过渗透、暗管或沟渠顺流到自然沟后直排乌江河中,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群众及企业的生产生活。2021年4月,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排放污水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水务局收到建议后未在规定时间回复。检察机关经回访发现,周边商户及居民生产、生活污水并未排入城镇排水设施,仍在向污水塘或沟渠排放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水,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遂向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该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行为违法,判令其依法履行职责。

德江县人民法院随机抽四名人民陪审员,与三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开庭审理后至宣判前积极采取了补救措施,对该片区污水网管进行彻底整治。鉴于黑臭水体已经消除、污水直排乌江问题已解决,行政公益诉讼目的已基本实现,裁定终结诉讼。

二、人民陪审员发挥的参审作用

本案开庭前,人民陪审员认真翻阅卷宗、了解案情,在法官指引下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多次赴实地勘验现场;庭审中,人民陪审员结合丰富的社会生活阅历,分析问题争议焦点,就被诉行政机关是否履职、是否应当继续履职的行为发表意见,指出行政机关不应当只看自己的职责以及在被起诉后有没有作出整改,还要看履行的实际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也应负有提示警醒、宣传教育河流污染危害性的义务。人民陪审员提出,经庭前对案件实地勘验,整改情况并不乐观,有加大整改力度的必要,建议法院关注被告履职情况及治理成效。合议庭认真吸收人民陪审员意见,庭审后多次回访案件现场,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在庭审后,水务局进行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整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建议该案终结审理,人民陪审员得知后提出,应当详细了解当地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满意度,建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采取听证的方式。德江县人民法院就整改情况及满意度向周边居民进行调查,对接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案件审理取得良好效果。

三、典型意义

该案人民陪审员熟悉当地社情民意,与群众接触较为密切,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见证司法的积极作用。案件审结后,人民陪审员将参审经历和感受到的法治精神带回日常生活中,以案释法,积极向身边的人民群众进行宣传,形成很好的辐射效应,进一步密切了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进了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此案由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审理)网页链接

湘高法:村委会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 裁判要点

村民委员会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属于被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责的范畴。对当事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行为,系村委会行使村民自治权利的行为,当事人无证据证明上述行为系村委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作出的行政管理行为。故针对该行为提起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涉及到广大村民的基本民事权利,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侵害村民的合法权益。对此,如果当事人认为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村委会改正。

☑ 裁判文书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湘行申769号

【最高法裁判规则|行政机关应制作或者保存但未制作或者保存相关政府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审查范畴】

行政机关应制作或者保存但未制作或者保存相关政府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审查范畴。行政机关未制作或者保存相关信息是否合法问题,不属于法院审查范围。即使行政机关确实负有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职责,但如果其确实尚未制作或者保存相关信息,人民法院不能判决其履行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义务。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只审查行政机关是否确实尽到了积极的检索、查找义务以及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即可。

【案例索引:(2016)最高法行申2855号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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