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东,张大爷去银行ATM机存10000元钱,不料ATM机突然故障,吞钞600元,张大爷找银行经理解决,不料对方置之不理,张大爷状告银行,要求银行归还不当得利600元。
(案例来源:天津河东人民法院)
事发当天,张大爷去银行柜台办理存款办业务,被告知20000元以下必须到ATM自助机办理,张大爷虽然极不情愿,但耐不住银行柜员一副黑脸,只能嘟囔着来到ATM机。
可没想到在取款的过程中,ATM机出现故障,10000元不仅没存出去,还吞钞600元,张大爷当即找到银行工作人员,不料对方态度蛮横,声称不是ATM机故障,是张大爷操作超时,并表示现在没有时间,之后将会为张大爷核实清楚。
张大爷看对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一怒之下,打了银行投诉电话,对方看到张大爷投诉,同意在柜台先给张大爷存9400元,至于600元吞钞的事,让张大爷回去等消息。
当天下午5点左右,银行工作人员打来电话,告诉张大爷银行没有吞钞,让张大爷自行核对清楚。
张大爷找银行协商未果,一纸诉状将银行告到了法院,要求银行归还不当得利600元。
法庭上,张大爷表示,银行霸王条款,强制一个老人去ATM机器存款,并且事发时工作人员就在后面指导,自己也第一时间向对方反馈了吞钞的事实,但对方置之不理,没有第一时间处理,导致600元被机器吞钞,银行存在严重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张大爷的诉求,银行方面准备充分,并请了律师,银行辩称:
ATM机器只能出现卡钞、吞卡故障,不存在吞钞的可能性,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银行还特意提供了两个关键证据:
一是ATM机器的监控视频,证实张大爷办理业务后,ATM机器正常运转,并不存在因机器吞钞导致系统停止运行;
二是由ATM打应的交易流水,证实张大爷放入存钞口的金额为人民币9400元,其中正常存入人民币9200元,拒钞为200元,因张大爷两次操作均产生拒钞现象,所以张大爷最终选择退钞并取走所有金额。
@以案普法
先不论本案最终的结果如何,银行公然否认ATM机器不会吞钞,就明显是睁眼说瞎话,因为很多人都经历过银行吞钞的事,那么就本案而言,银行在这起与储户的纠纷中,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
按照《民法典》规定,张大爷来到银行的那一刻起,就与银行达成了储蓄合同关系,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地方在于,张大爷去ATM机办理业务时,存款金额是10000元还是94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也就是说,张大爷要证实自己的存款数额是10000元,银行要证实存款数额是9400元。
通常情况下,要让储户证明存款数额是一件很难的事,毕竟储户不可能在存钱之间,当着柜员的面把钱数一遍,先不要说储户是否愿意,银行估计第一个不同意。
于是,法院在审理时就认为,张大爷作为使用ATM机器存款的客户,基于对银行ATM机的合理信任,一般不会在监控录像之下逐张点验钞票,特别是现钞数额较大时,由储户负担存款金额的举证责任显然难度很大。
相比较而言,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掌握交易时监控录像、流水明细、ATM机资金管理等关键证据,故其应较之张大爷负有更多的举证责任。
因此,本案中,银行应对涉讼ATM机器不存在账务异常的情况进行举证。
从银行提供的视频可以看出,张大爷存款时,有银行工作人员在后面指导,张大爷出现吞钞现象,也第一时间告知了对方,说明张大爷在履行合同时,已经尽到了相应的通知义务。
可银行方面在收到张大爷的投诉后,在银行内还有数台ATM机可供使用的情况下,非但没有停止涉诉ATM机,反而继续由其他客户使用,虽然银行傍晚进行了清机工作,但全程都是银行内部人员清理,没有第三方见证人员在场,所以证据存在明显的瑕疵。
最终,法院经常审查认为,银行对待储户投诉采取的单方处理、事后通知方式,有悖双方之间储蓄合同的附随义务,加之银行举证不足,所以判决银行应当归还张大爷600元钱。
最后,不得不为本案中的法官点赞,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因为储户属于弱势一方,很多时候举证都较为困难,法官作为本案的居中裁判者,强化了银行的举证责任、弱化了储户的举证责任,很符合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315全民行动# #天津头条#
#周世平被刑拘出借人能拿回更多的钱吗# 很多P2P的出借人,在前天看到网贷平台的标杆公司,红岭创投的创始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世平已经被深圳警方刑拘,此时最想问到的问题是:在网贷平台老板被刑拘后,未来出借人是否能拿到最大比例的回款呢?
德先生给大家明确而又确定的说,只有将这些网贷平台的老板,实际控制人以及高管,全部以刑事罪名抓捕归案,各个网贷出借人才会迎来透明的帐务、各类违法所得的归还,犯罪情节的交代,最多赃款的追逃,最终才能拿回最高的比例。如果还梦想着这些平台,良心发现给大家主动兑付,那可能遥遥无期,要等百年以上。
就拿红岭创投为例,当时在2019年良性清盘时,为了蒙骗出借人,讲的好好的,每周兑付5,000万,三年兑付完毕。可最终结果呢,兑付期限越来越长,兑付金额越来越少,出台了各种打折兑付的幺蛾子方案。即使出借人割肉出局,那也不会让你轻易离场。到现在为止,近三年过去了,剩余待兑付158.37亿元,远低于其当初声称的兑付额度。周世平控制的另一平台投资宝就更惨了,到现在只兑付了3.6亿元,待兑付约60亿元。当时德先生算过,如果按照这个速度,出借人想全部清退,必须要等到百年以上。
而且在这近三年的过程中,出借人发现兑付比例越来越低。如果你想一次性退出,那么就必须大比例打折。打折比例从过去的70%一直退下来。在今年4月份的第28次兑付方案中,兑付资产收益权已经按照2.3%进行兑付了,也就是说出借人投入100万资金,现在一次性退出只能收回2.3万了。
为什么网贷平台要如此打折呢?他们之前不都是零逾期零风险吗?其实他们想逼迫出借人打折,将节省下来的那些钱去掩盖他们过去自融、挪用、分赃等等庞氏骗局犯罪行为。也就是说去补窟窿。这是一场零和游戏,如果出借人同意这些打折方案,那么最终结局是出借人亏得一塌糊涂,而周世平之类却赚的盆满钵满,还逃脱了法律制裁。
再次给大家分析,这些犯罪分子怕的不是打官司,他们也擅长的是耍赖和拖延。但是他们害怕进看守所,他们害怕被判刑失去自由。那么怎么来对付它们?出借人只有将这些所谓名义良性清退,但实际举起镰刀割最后一把韭菜的这些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送进监狱。他们才会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将他们隐匿的赃款吐出来,将他们的家产拿出来,将那些关联公司的违法所得交还回来。那么出借人才能拿到最高比例的回款。
现在网贷行业的龙头公司红岭创投,终于在逃脱刑事追逃近三年后,实控人周世平被刑拘了。那么下面会不会轮到玖富了呢?还有哪些号称良性清退,但其实没有啥实质动作或者还想割韭菜的平台呢?欢迎大家在下面告知。同时下面德先生的这个视频给大家再展开分析。专栏也给大家讲如何爬出网贷泥潭,出借人和借款人都可订阅看一看。
【红岭创投已经无力兑付了,出借人如何能拿回钱来?只有哪条路? - 今日头条】红岭创投已经无力兑付了,出借人如何能拿回钱来?只有哪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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